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第一章 证伪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1 科学:理性还是宗教?   许多世纪来,知识指的是业经证明的知识,即由理智的力量或感官的证据证明的知识。智慧及知识的诚实性要求人们必须放弃未经证明的说法,即使在思想中也必须尽量缩小推测与业经确立的知识之间的差距。远在两千多年以前,理智或感官的证明力便受到了怀疑论者的质疑;但牛顿物理学的光辉成就使他们手足无措。爱因斯坦的成果又把局面扭转过来。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哲学家或科学家仍然认为科学知识是、或可以是业经证明的知识了。但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样一来,整个知识价值的古典结构便土崩瓦解,必须由别的结构来代替了:象某些逻辑经验主义者那样干脆将业经证明的真理的观念弱化为“或然的真理”观念,或象某些知识社会学者那样干脆将业经证明的真理的观念弱化为“随公议而变的真理”,都是不行的。   波普尔的杰出主要在于他充分地领悟到了所有时代的业经最充分证认的科学理论即牛顿力学和万有引力理论的崩溃意味着什么。他认为美德并不在于小心谨慎地避免犯错误,而在于无情地根除错误。一方面大胆猜测,另一方面无情反驳,这就是波普尔的妙诀。知识的诚实性不在于力图通过证明(或者“或然的证明”)来加强或确立自己的见解,而在于明确地规定自愿放弃自己见解的条件。虔信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学说的人拒绝规定这样的条件:这是他们的知识不诚实的标志。信仰或许是一个可惜无法避免的、受批评抑制的生物学上的弱点;而虔信在波普尔看来则是彻头彻尾的罪过。   库恩则不然。他也反对科学通过永恒真理的积累而增长的观点,他也是由爱因斯坦推翻牛顿物理学而得到重要启示,他的主要问题也是科学革命。但波普尔认为科学是“不断的革命”,批评是科学事业的中心;而库恩认为革命是例外,甚至是科学之外的东西,在“常规的”时期中,批评就是诅咒。实际上,库恩认为从批评过渡到虔信标志着进步的开始和“常规”科学的开始。在他看来,根据“反驳”就可以拒斥、根除一个理论的观点是“朴素的”证伪主义。只有在极少见的“危机”关头才容许对主导理论进行批评,才容许提出新的理论。库恩最后这一论点已受到了广泛的批评,我不准备讨论这一问题了。我所关心的是,   库恩由于认识到辩护主义和证伪主义都未能对科学增长提供合理的解释,现在似乎倒退到了非理性主义。   波普尔认为科学变化是合理的,至少可加以合理地重建,是属于发现的逻辑范围之内的。库恩认为,科学变化即从一种“范式”变为另一种范式是一种神秘的转变,这种转变不受、也不可能受理性规则的支配,是完全属于发现的(社会)心理学范围之内的。科学变化是一种宗教变化。   波普尔和库恩的冲突不仅仅是认识论中的一个专门问题,它关系到我们的极为重要的知识价值。它不仅涉及理论物理学,也涉及到不发达的社会科学学科,甚至涉及到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如果甚至在科学领域中,除了对一项理论的支持者的人数、虔信程度和鼓吹力量作出估计之外,别无它法来判定该项理论,那么在社会科学学科中就更是如此了:强权即真理。这样,库恩的观点便维护了(当然是无意的)当代宗教狂(学生革命者)的这一基本政治信条。   在本文中我首先要证明,在波普尔的科学发现逻辑中,两个不同的观点混在一起了。库恩只懂得其中之一,即“朴素的证伪主义”(我愿用“朴素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这个词);我认为他对朴素证伪主义的批评是正确的,我甚至要加强这一批评。但库恩不懂得另一个更精致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合理性的基础不是“朴素的”证伪主义。我想尽力说明、然后再进一步加强波普尔这一比较有力的观点,我认为这一观点或许可以摆脱库恩的指责,把科学革命描绘成合理的进步,而不是宗教的皈依。   2 可错主义与证伪主义   为了更加看清上述两个对立的论点,我们必须按当时的实际重建“辩护主义”崩溃后科学哲学领域的形势。   “辩护主义者”认为科学知识是由业经证明的命题构成的。由于认识到严格的逻辑演绎只能使我们推导(传导真理),而不能证明(确立真理),他们对那些可用逻辑之外的方法证明其真实性的命题(自明之理)的性质有不同看法。古典唯理论者(或狭义的“理性主义者”)承认根据启示、理性直觉及经验所作的种种不同的、并且是有力的超逻辑的“证明”。这些证明,再借助于逻辑,使他们能够证明任何科学命题。古典经验论者只接受一些数量相对较少、表达了“确凿事实”的“事实命题”作为自明之理,它们的真值是由经验确立的,它们构成了科学的经验基础。为了只从这狭窄的经验基础、而不从任何其他东西来证明科学理论,他们需要一种比古典唯理论者的演绎逻辑有力得多的逻辑,即“归纳逻辑”。一切辩护主义者,不论他们是唯理论者还是经验论者,都同意一个表达了“确凿事实”的单个命题可以证伪一个普遍的理论,但他们中极少有人认为事实命题的有限合取能够足以“归纳地”证明一个普遍的理论。   在过去的时代中,辩护主义,即把知识看成是业经证明的知识,是理性思想中的主导传统。怀疑论并不否认辩护主义:它只是坚持说没有、也不可能有业经证明的知识,因而无论什么样的知识都是不存在的。怀疑论者认为“知识”不过是动物的信仰而已。这样,辩护主义的怀疑论便嘲笑了客观思想,为非理性主义、神秘主义和迷信打开了大门。   上述形势说明了古典理性论者为挽救唯理智论的先验综合原则、古典经验论者为挽救经验基础的可靠性和归纳推理的正确性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他们全都认为科学的诚实性要求放弃一切未经证明的东西。然而这两派都被击败了:康德主义者的失败是由于非欧几何学和非牛顿物理学;而经验论者的失败则是由于在逻辑上无法确立经验基础(正如康德主义者指出的,事实不能证明命题)和归纳逻辑(任何逻辑都不能无错误地增加内容)。结果表明一切理论都同样是无法证明的。   哲学家们迟迟不承认这一点,原因是很明显的:古典辩护主义者担心,一旦他们承认理论科学是无法证明的,他们就不得不作出结论说理论科学是诡辩和幻觉,是不名誉的欺骗。概率主义(或称为“新辩护主义”)在哲学上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否认必须作出这种结论。   剑桥大学的一些哲学家对概率主义作了详尽的阐述。他们认为尽管科学理论都是同样无法证明的,但相对于可资利用的经验证据,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或然性(就概率计算的意义而言)。这样,科学的诚实性所要求的就比原先想的要少:科学的诚实性在于只讲或然性高的理论;甚至只要求为每一科学理论指明证据,并根据这一证据指明理论的概率。   当然,对于辩护主义的思想来说,以概率取代证明已是一大退却,但是实际上即使这一退却也还是不足的。主要是由于波普尔的不懈努力,结果很快就表明,在非常一般的条件下,不论证据是什么,一切理论的概率都是零;一切理论,不仅是同样无法证明的,而且是同样无概率可言的。   许多哲学家仍然争辩说,未能对归纳问题至少作出一种概率主义的解决,意味着我们“几乎抛弃了一切被科学和常识认作知识的东西”。在这种背景下,证伪主义在评价理论方面,以及一般说来,在知识的诚实性标准方面所带来的戏剧性变革理应受到重视。对于理性思想来说,证伪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新的、相当大的退却。但因为这是脱离乌托邦标准的退却,它清除了大量的虚伪和混乱的思想,因此,它实际上体现了一种进步。   (a)独断的(或自然主义的)证伪主义。经验基础   首先我要讨论证伪主义的最重要的一派:独断的(或“自然主义的”)证伪主义。独断证伪主义毫无保留地承认一切科学理论都是可惜的,但它却保留了一种不会错的经验基础。独断证伪主义是严格地经验主义的,然而却不是归纲主义的,它否认经验基础的可靠性可以传导到理论中去。因而独断证伪主义是辩护主义最虚弱的一派。   承认(确凿的)经验反证据是一个理论的最终公断人并不就是独断证伪主义者,强调这一点是极端重要的。任何康德论者或归纳主义者都会同意这种公断。但是康德论者和归纳主义者在服从否定的判决性实验的同时,还会规定使一个未受反驳的理论比另一个理论更加确立和牢固的条件。康德论者认为欧氏几何学和牛顿力学是牢固确立的,归纳主义者认为欧氏几何学和牛顿力学的概率等于1.然而独断证伪主义者认为,经验反证据是唯一可以判定一个理论的公断人。   这样,独断证伪主义的标记便是,承认一切理论都同样是猜测的,科学不能证明任何理论。不过尽管科学不能证明,却可以证伪:它“能够以百分之百的逻辑上的可靠性发挥摒弃谬误[的作用]”。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可用来证伪理论的绝对牢固的经验事实基础。证伪主义者提供了新的、非常温和的衡量科学诚实性的标准:只要一个命题是业经证明的事实命题,甚至只要它是一个可以证伪的命题,即只要在一特定时间有可资利用的实验的和数学的技术来指定某些陈述为潜在的证伪者,他们就愿意认为这个命题是“科学的”。   这样科学的诚实性就在于预先规定一项实验,假如实验结果同理论相矛盾,就必须放弃这个理论。证伪主义者要求,一个命题一旦被证伪,就不应搪塞:必须无条件地拒斥这一命题。对于(非重言式的)不能证伪的命题,独断证伪主义者是不客气的;他把它们说成是“形而上学的”,并否认它们的科学地位。   独断证伪主义者把理论家和实验家作了明确的区分:谋事在理论家,成事在实验家——实验家代表着自然。正如韦尔所说:“大自然清楚地知道如何用一断然的‘否’或默默的‘是’来对付我们的理论。实验家为了从顽固的大自然那儿夺取可以解释的事实而斗争。我希望能记录下我对实验家的工作的无限钦佩。”布雷恩韦特对独断证伪主义作了特别清楚的说明,他提出了科学的客观性问题:“那么,在多大程度上,一个确立的科学演绎体系应该被认为是人脑的自由创造,又在多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对自然事实作了客观的说明呢?”他的回答是:   一个科学假说的陈述形式及用它来表达一个一般的命题,是人为的;取决于大自然的是反驳或未能反驳这一科学假说的可观察到的事实……[在科学中],我们让大自然来断定这些偶然的最低层结论中的任何一个是否谬误。正是对谬误的这种客观检验造成了演绎体系,一个科学假说的演绎体系。在这一体系的构造中,我们有很大的自由。人提出一个假说体系:大自然决定其真伪。人发明一种科学体系,然后看一下它同所观察到的事实是否相符。   按照独断证伪主义的逻辑,借助于确凿事实的帮助,不断地推翻理论,这便是科学的增长。例如,根据这种观点,行星作椭圆运动而不作笛卡儿圆运动这一事实反驳——并根除了——笛卡儿的引力旋涡说;而牛顿的理论成功地说明了当时可资利用的事实,包括已由笛卡儿理论说明了的事实和反驳了笛卡儿理论的事实,因而牛顿的理论取代了笛卡儿的理论。同样,在证伪主义者看来,水星反常的近日点又反驳了即证伪了牛顿的理论,而爱因斯坦的理论却说明了水星的近日点。因而,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测而前进,这些猜测永远不能被证明,甚至不能被证明是或然的。不过其中一些后来被确凿的、决定性的反驳淘汰了,然后为更加大胆的、新的、并且至少在一开始末被反驳的猜测所取代。   然而独断证伪主义是站不住脚的,它的基础是两个错误的假设和一个过于狭窄的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标准。   第一个假设认为,以理论的或推测的命题为一方,事实的或观察的(或基本的)命题为另一方,这两者之间有着自然的、心理学的界限(当然,这是对科学方法的“自然主义探讨”的一部分。)   第二个假设认为,如果一个命题满足了它是事实或观察的(或基本的)命题这一心理学标准,那么它就是正确的;或许可以说它是由事实得到证明的。(我将称这为观察(或实验)证明的学说。)   这两个假设为独断证伪主义致命的证伪取得了经验基础,从而演绎逻辑便可将业经证明的谬误传导到被检验的理论上。   一个分界标准对这两个假设作了补充:只有那些禁止某种可观察的事况,因而在事实上可被证伪的理论才是“科学的”,或者说,如果一个理论具有经验基础,那么它就是科学的。   但这两个假设都是错误的。心理学的验证对第一个假设不利,逻辑学的验证对第二个假设不利,最后,方法论判定的验证对分界标准不利。我将依次对它们加以讨论。   (1)只要看一下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便会削弱第一个假设。伽利略声称他可以“观察到”月亮上的山和太阳上的黑点这些“观察”反驳了关于天体是完美无瑕的明澈球体这一历史悠久的理论。但他的“观察”并不是在不借助外来帮助用感官观察的意义上讲的:这些观察的可靠性依赖于伽利略的望远镜的可靠性以及关于望远镜的光学理论的可靠性,伽利略的同时代人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并不是伽利略的纯粹的非理论性的观察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相对立,而是伽利略根据他的光学理论作的“观察”同亚里士多德论者根据他们的太空理论作的“观察”相对立。这样我们便有两个显然不相上下的矛盾的理论。一些经验论者可能承认这一点,并同意伽利略的“观察”不是真正的观察;但他们仍然坚持说,直接由感官铭刻在空白的、处于接受地位的心灵中的陈述(只有这些陈述才构成真正的“直接”知识)同由不纯的、充满理论的感觉联想而来的陈述之间有着“自然的分界”。实际上,一切承认感官为知识源泉(不论是源泉之一,还是唯一的源泉)的辩护主义的知识论派别都必然包含一种观察心理学。这类观察心理学对“正确的”、“正常的”、“健康的”、“无偏见的”、“细致的”或“科学的”感官状况作出规定,或者说对整个心理状况作出规定,以便他们在这种状况下实事求是地观察真理。例如,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主义者认为正常的心理是医学上健康的心理。近代思想家认识到仅仅“健康”还算不上是正常的心理。笛卡儿的正常心理是经过怀疑论的怀疑之火锻炼的心理,它只保留了我思[cogito]的最终孤独,在这种孤独之中,就能够重新确立自我[egoj,并找到上帝的引导之手以辨认真理。一切近代辩护主义学派都按其特殊的心理疗法而独具特点,他们打算以其独特的心理疗法来装备心灵,以便在神秘的交往过程中接受业经证明的真理的恩惠。尤其是古典经验论者,他们认为正常的心灵是一块去掉了原有一切内容、摆脱了一切理论偏见的白板。但人们从康德和波普尔以及受这两个人影响的心理学家的工作中知道,这种经验主义的心理疗法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因为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不包含预料的感觉,因而观察命题与理论命题之间不存在自然的(即心理的)分界。   (2)但即使存在这样一种自然的分界,逻辑学仍然会摧毁独断证伪主义的第二个假设。因为“观察”命题的真值是无法明确决定的:任何事实命题都不能由实验得到证明,命题只能由其他的命题导出,而不能由事实导出:不能由经验来证明陈述,“就象不能用敲桌子来证明陈述一样。”这是初级逻辑学的基本要点之一,但至今只为相对来说为数极少的人所理解。   如果事实命题是无法证明的,那它们便是可错的。如果它们是可错的,那么理论同事实命题之间的冲突就不是“证伪”,而只是不符。我们的想象力在构述“理论”方面比构述“事实命题”方面可能起更大的作用,但理论和事实命题都是可错的。因而,我们既不能证明理论,也不能证伪理论。未经证明的“理论”同硬的、业经证明的“经验基础”之间的分界是不存在的:一切关于科学的命题都是理论的,而且都是不可避免地可错的。   (3)最后,即使观察陈述和理论之间存在着自然的分界,即使可以明确地确立观察陈述的真值,在根除通常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类科学理论方面;独断证伪主义仍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即使实验能够证明实验报告,实验的证伪力仍是极为有限的:正是那些最使人钦佩的科学理论无法禁止任何可观察的事况。   为了支持最后这一论点,我先讲一个有代表性的故事,然后提出一个一般的论点。   这是一个想象出来的关于行星运行不正常的故事。一个爱因斯坦时代以前的物理学家采纳了牛顿力学和万有引力定律(N)、和公认的初始条件I,并在它们的帮助下计算一颗新发现的小行星P的轨道。但该行星偏离了所计算的轨道。我们的牛顿派物理学家会不会认为,由于这一偏离与牛顿理论不相容,因而,一经确立,它使反驳了理论N呢?不会的。他会提出一定有一颗迄今不为人们所知的行星P‘扰乱了P的轨道。他计算出这颗假设行星的质量、轨道等等,然后请实验天文学家检验他的假设。出于行星P’太小了,甚至现有的最大的望远镜也不可能观察到它,这些实验天文学家便申请一笔研究专款以建造一架更大的望远镜。用了三年的时间,望远镜造好了。假如这个未知的行星P‘被发现了,它就会被当作牛顿科学的新胜利而受到欢呼。但是它没有被发现。我们的科学家会不会放弃牛顿理论及其关于摄动行星的想法呢?不会的。他提出有一团宇宙尘埃挡住了行星,使我们看不到它。他计算出这团宇宙尘埃的位置和性质,并申请一笔研究专款来发射一颗卫星以检验他的计算。假如卫星上的仪器(可能是新的、以缺乏检验的理论为基础的仪器)记录下猜测中的那团宇宙尘埃是存在的,这一成果便会被当作牛顿科学的巨大胜利而受到欢呼,但并未发现这团宇宙尘埃。我们的科学家会不会放弃牛顿理论以及摄动行星和遮挡该行星的宇宙尘埃的想法呢?不会的。他提出在宇宙的这个区域中有磁场干扰了卫星上的仪器。于是又发射了一颗新卫星。假如这个磁场被发现了,牛顿论者们便会庆祝一个惊人的胜利。但磁场并未被发现。这是否会被认为是对牛顿科学的反驳呢?不会的。他们或者会提出另一个更加巧妙的辅助假说,或者……整个故事便被埋藏在布满尘土的杂志案卷当中,再也没人提及它了。   这个故事强烈地给人启迪,即使是最受敬重的科学理论,如牛顿的动力学和万有引力理论,也可能无法禁止任何可观察的事况。实际上,只有在没有任何其他因素(可能隐藏在宇宙的某个遥远的、未定的时-空角落里)起作用的条件下,某些科学理论才禁止一个事件在某个规定的、有限的时-空区域里发生(或简言之,才禁止一个“特殊事件”的发生)。但是这样一来,这种理论永远不会单独同一个“基本”陈述发生矛盾,它们至多同下面两个陈述的合取发生矛盾,这两个陈述即描述在时-空上特殊的事件的一个基本陈述和说在宇宙中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其他有关原因的一个普遍非存在陈述。独断证伪主义者不可能声称这种普遍非存在陈述属于经验基础:即可以观察到它们并以经验加以证明。   意思相同的另一种说法是,某些科学理论通常被认为包含着一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遭到反驳的总是一个特定理论和这一条件。但这种反驳并不与这个受检验的特定理论相矛盾,因为用另一个不同的条件来代替这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总能够保留这个特定的理论,而不管检验结果如何。   假如这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一牢固确立的经验基础作为否定后件式之箭的发射场,独断证伪主义的“无情的”证伪程序便崩溃了:因为主要目标仍然令人失望地难以确立。巧得很,在科学史中正是那些最重要的、“成熟的”理论,在这方面初看起来是无法证伪的。另外,按照独断证伪主义的标准,所有概率主义的理论也都属于这一类:因为任何有限的实例都不能证伪一个普遍的概率主义的理论;概率主义的理论,象带有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的理论一样,都没有经验基础。不过这样一来,独断证伪主义者便象他自己所承认的那样,将那些最重要的科学理论驱逐到形而上学中去了。在形而上学中,按独断证伪主义者的标准,由证明和证伪构成的合理讨论是没有地位的,因为形而上学的理论是既不能被证明,又不能被证伪的。因而,独断证伪主义的分界标准仍然是强烈地反理论的。   (况且,要论证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并不是例外,而是科学中的规则,这是很容易的。科学毕竟要同收集和展览本地的——或宇宙的——稀奇古怪物品的古董店区别开来。“从1950年到1960年,所有的不列颠人都要死于肺癌”这个断言在逻辑上是可能的,甚至可能是真实的。但假如这是一件极少可能发生的小概率事件,那么,它只对古怪的事实搜集者有新奇的价值,它会有可怕的娱乐价值,却没有科学价值。仅当一个命题的目的是表达一个因果联系时,它才可能被说成是科学的,而身为不列颠人和死于肺癌二者之间的这种联系甚至不可能被想到。同样,“所有天鹅都是白的”假如是真的,那么它只不过新奇而已,除非它断定天鹅是因,白色是果。但这样一来,一只黑天鹅便不会反驳这一命题,因为它只表示了同时起作用的其他原因。因此,“所有天鹅都是白的”或者是一个怪论,可轻易地将其证伪;或者是一个带有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因而不能被证伪的科学命题。这样一来,面对经验证据,理论的顽固性就成了认为该理论是“科学的”这个论点的支持论证,而不是反证。“不可反驳性”就成了科学的标志。)   总结一下:古典辩护主义者只承认业经证明的理论;新古典辩护主义者只承认或然的理论;独断证伪主义者意识到,在上面两种情况下,是无法承认任何理论的。他们决定,假如一些理论是可证伪的,即可被数量有限的观察所证伪,就承认这些理论。但即使有这种可证伪的理论,即同数量有限的可观察的事实相矛盾的理论,从逻辑上说它们仍然太接近经验基础了。例如,根据独断证伪主义者的主张,五项观察可能证伪象“所有行星的轨道都是椭圆的”这样一个理论;因而独断证伪主义者认为这个理论是科学的。四项观察便可能证伪“所有行星的轨道都是圆的”这样一个理论;因而独断证伪主义者会认为这个理论更加科学。“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样一个理论会达到科学性的顶点,因为只要一项观察便可证伪这个理论。另一方面,独断证伪主义者将把所有概率主义的理论连同牛顿的理论、麦克斯韦的理论和爱因斯坦的理论,作为非科学的而予以拒斥,因为任何有限数目的观察都不能证伪它们。   假如我们接受独断证伪主义的分界标准,并且也接受事实可证明“事实”命题的观点,我们就不得不宣布,科学史中曾提出过的大多数重要理论(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是形而上学的,大多数公认的进步(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是伪进步;以往所做的大多数工作(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是非理性的。但假如我们否认事实可以证明命题,却仍然接受独断证伪主义的分界标准,那我们肯定要完全陷入怀疑论中:那样,一切科学无疑都成了非理性的形而上学,都应该加以拒斥。科学理论不仅是同样不可证明的、同样不可几的,而且也是同样不可证伪的。但承认不仅理论的东西,而且科学中所有的命题都是可错的,就意味着一切形式的独断辩护主义作为科学合理性的理论都彻底瓦解了。   (b)方法论证伪主义。“经验基础”   独断证伪主义在可错论论点的力量下崩溃了,它的崩溃使我们又回到了起点。假如一切科学陈述都是可错的理论,那么,就只能批评它们的不一致。但这样一来,科学在什么意义上(假如有这种意义的话)是经验的呢?假如科学理论既不能被证明,也不具有或然性,又不能被证伪,那么怀疑论者似乎最终是正确的了:科学不过是徒劳的臆想,科学知识的进步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我们还能够反对怀疑论吗?我们能否认可错论中挽救科学批评?对科学进步持一种可错论的理论是否可能?尤其是,如果科学批评也是可错的,我们能根据什么来根除一个理论呢?   方法论证伪主义提供了一个很有迷惑力的答案。方法论证伪主义是约定主义的一种,因此,为了弄懂方法论证伪主义,我们必须首先讨论一下一般约定主义。   “消极主义的”与“积极主义的”知识论之间有一重要的区别。“消极主义者”认为,真正的知识是自然在完全被动的心灵中留下的印记,心灵的能动性只能带来偏见与曲解。最有影响的消极主义派别是古典经验主义。“积极主义者”认为,我们阅读自然这本书不能不牵扯心的能动性、不能不根据我们的期望或理论对它作出解释。保守的“积极主义者”认为我们天生带有我们的基本期望,我们以这些期望把世界变成“我们的世界”,不过这样我们就必须永远住在我们的世界这个监牢里。我们在我们的“概念框框”的监牢里生活、死去,这一观点起初是由康德提出的:悲观主义的康德论者认为,由于这一监牢,真实世界是永远不可知的;而乐观主义的康德论者认为,上帝创造我们的概念框框就是为了适应世界的。但是革命的积极主义者相信概念框框是可以发展的,并可由新的、更好的概念框框来取代;创造我们的“监牢”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可以批判地摧毁这些监牢。   休厄尔,然后是彭加勒、米尔豪德和勒鲁瓦,迈出了由保守的积极主义到革命的积极主义的新步子。休厄尔认为,理论是在“归纳时代的前奏曲”中通过试错法而得以发展的。然后,在“归纳时代”中,通过他所称之为“进步直觉”的长时间的、主要是先验的思考“证明”了其中最好的理论。继“归纳时代”而来的是“后归纳时代”:即辅助理论的累积发展。彭加勒、米尔豪德和勒鲁瓦不喜欢由进步直觉来证明的观点,他们愿意用科学家们采取的方法论的决定来说明牛顿力学在历史上的连续胜利:即经过一段相当长时期的初始经验的胜利之后,科学家们可能决定不让该理论受反驳。一经作出这一决定,便以辅助假说或其他“约定主义的策略”来解决(或取消)那些明显的反常。然而一旦最初的试错法时期结束并作出了上述重大决定之后,这种保守的约定主义却有着使我们无法冲破我们自造的监牢的缺点。它无法解决根除那些长期来一直是胜利的理论的问题。根据保守的约定主义,实验可以有充分的力量反驳年轻的理论,但不能反驳老的、业经确立的理论:经验证据的力量随着科学的成长而减小。   批评彭加勒的人拒绝接受他的观点,即尽管科学家们建造了他们的概念框框,但总有一天这些概念框框会变成无法摧毁的监牢。由于这种批评,出现了两个相互竞争的革命约定主义学派:迪昂[旧择杜恒。一译者]的简单主义和波普尔的方法论证伪主义。   迪昂接受约定主义者关于任何物理学理论都不会仅仅由于“反驳”的压力而崩溃的观点,但他声称,当“虫蛀的柱子”不再能支持“摇摇欲坠的建筑物”时,物理学理论还是可能在“不断的整修和许多纵横交错的撑条”的压力下崩溃;这时该理论失去了它原来的简单性,必须予以取代。但是这样一来,证伪便取决于主观兴趣,至多取决于科学时尚,而且为独断地坚持一个特别喜爱的理论留下了极大的余地。   波普尔着手寻找一个更为客观又更为严格的标准。他不能同意甚至在迪昂的方法中所固有的那种对经验主义的削弱,并提出了一种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容许实验甚至在“成熟的”科学中都拥有权力。波普尔的方法论证伪主义既是约定主义的,又是证伪主义的。但波普尔“同[保守的]约定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由一致的意见所决定的陈述不是[时-空上]普遍的,而是[时-空上]特殊的”。他同独断证伪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这种陈述的真值不能由事实来证明,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由一致的意见来决定。   迪昂派保守约定主义者(也可以称为“方法论辩护主义者”)强行使一些(时-空上)普遍的理论成为不可证伪的,这些理论的特色在于它们的说明力、简单性或美。我们的波普尔派革命约定主义者(或方法论证伪主义者)强行使一些(时-空上)特殊的陈述成为不可证伪的,这些陈述的特色是,在一定的时间存在着一种“有关技术‘,”任何人学会它“都能断定该陈述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一个陈述可以被称为是一个”观察的“或”基本的“陈述,只是要加上引号。实际上,如何选择所有这类陈述正是一个作决定的问题,这种决定并不完全基于心理学的考虑。在这一决定之后,又要作如何将业经接受的陈述同其他陈述区分开来的第二种决定。   这两个决定相当于独断证伪主义的两个假设。但有着重要的不同。首先,方法论证伪主义者不是辩护主义者,他对“实验证明”不抱幻想,他完全知道他的决定是可错的,而且清楚他所冒的风险。   方法论证伪主义者认识到,在科学家的“实验技术”中包含着可错的理论,科学家根据这些可错的理论来解释事实。尽管如此,他还是“应用”这些理论,在特定的关系中,他不把它们看成是受检验的理论,而是看成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当我们在检验理论时,我们(试探性地)接受这一知识,当作是不成问题的。”他可以称这些理论以及他根据这些理论决定其真值的那些陈述为“观察的”,但这不过是他从自然主义的证伪主义那里继承过来的一种说话方式。方法论证伪主义者用我们最成功的理论作为感官的延伸,并扩展了可用来进行检验的理论的范围,这些理论的范围比独断证伪主义者严格观察的理论范围要广泛得多。例如,我们不妨想象一下,我们发现了一颗射电星,它有一个卫星系围绕它旋转。我们想在这一行星系上检验某种引力理论,这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情。现在让我们想象乔德雷尔。班克成功地提出了一组上述行星的时-空座标,这组座标同该引力理论是不相符的。我们将用这些基本陈述作为证伪者。当然,这些基本陈述在通常意义上不是“观察的”,而只是“‘观察的’”。它们描述了既不能为肉眼所见,又不能为光学仪器所见的行星。它们的真值是由一种“实验技术”所确定的,这一“实验技术”以“应用”一个业经充分证认的射电光学理论为基础。在乔德雷尔。班克的问题范围内,即在检验我们的引力理论的范围内,称这些陈述为“观察的”,不过是一种说话方式,以说明方法论证伪主义者不加批判地把射电光学当作“背景知识”来使用。这种方法论伪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需要决定如何将受检验的理论同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区分开来。(这种情况同伽利略对木星卫星的“观察”并无真正的不同:而且,正如一些与伽利略同时代的人所正确指出的那样,伽利略依赖的是一个实际上不存在的光学理论——当时的这个理论与今天的射电光学相比,得到的证认更少,甚至几乎未被明确表达出来。另一方面,把我们肉眼的报告称为“观察的”,不过表明我们“依赖”某种关于人的视觉的模糊的生理学理论。)   这一考虑表明了——在一给定的范围内——(在方法论上)给予一理论以“观察的”地位时的约定成份。同样,在我们决定了所要应用的“观察的理论”之后,如何确定我们所接受的一个基本陈述的实际真值,这也有相当的约定成份。单独一项观察可能是某个小错误的偶然结果:为了减少这种危险,方法论证伪主义者规定了某些安全控制。最简单的这类控制就是重复实验(重复多少次是一个约定的问题),从而用一个“业经充分证认的证伪假说”来加强这个潜在证伪者。   方法论证伪主义者还指出,事实上这些约定被科学团体所认可,并被制度化了;实验科学家的裁决提供了“业经接受的”证伪者的清单。   方法论证伪主义者就是这样确立他的“经验基础”的。(为了“讽刺他强调”这个字眼,他加上了引号。)按照辩护主义的标准,这一“基础”简直不能被称为是“基础”:关于这一基础,没有丝毫业经证明的东西,它好比是“打入泥沼中的桩子”。事实上,假如这一“经验基础”同一个理论相冲突,就可以说这个理论被“证伪”了,但并不是名符其实的证伪。方法论的“证伪”同独断的证伪是大不相同的。假如一个理论被证伪了,它就被证明是错误的了;而假如一个理论被“证伪”了,那么它仍然可能是正确的。假如我们在这种“证伪”之后,真的“淘汰”了一个理论,结果就可能淘汰一个正确的理论,而接受一个错误的理论(这种可能性是旧式的辩护主义者所深恶痛绝的)。   然而方法论证伪主义者提出就是要这样做。方法论证伪主义者意识到,假如我们要使可错论同(非辩护主义的)合理性和解,就必须找到一个淘汰某些理论的方法。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科学的增长就只能是混乱的增长。   因而方法论证伪主义者坚持,“[如果我们想要]使淘汰选择法有效,并保证只有那些适应力最强的理论能继续生存,就必须使理论的生存斗争非常严峻。”一个理论一旦被证伪,就必须淘汰它,尽管这冒有危险:“理论一旦经不起检验,[我们应即同它们分手]。”在方法论上,淘汰必须是结论性的:“一般说来,我们认为公共地可检验的证伪是最终性的……一个后来作出的证认评价……可以用否定的证认度来取代肯定的证认度,而不是相反。”方法论证伪主义者解释说,我们就是这样摆脱常规的:“使我们不致陷入死胡同的永远是实验。” 方法论证伪主义者将拒斥和证伪分离开来,而独断证伪主义者则将拒斥与证伪合在一起。方法论证伪主义者是可错论者,但他的可错论并不削弱他的批判姿态:他把可错的命题变成了一强硬路线的“基础”。根据这些,他提出了一个新的分界标准:只有那些能够禁止某种“可观察的”事况,因而可被“证伪”和拒斥的理论即非“观察的”命题才是“科学的”:或简言之,一个理论如果具有一“经验基础”,便是“科学的”(或“可接受的”)。这一标准尖锐地道出了独断证伪主义与方法论证伪主义之间的不同。   这一方法论的分界标准比独断的分界标准要开明得多。方法论证伪主义开辟了新的批评道路:又有许多理论可以具有“科学的”资格。我们已经看到,“观察的”理论比观察的理论要多,因而“基本”陈述比基本陈述要多。而且,概率主义的理论现在也可以有“科学的”资格了:尽管它们是不可证伪的,但是科学家可通过规定某些拒斥规则,使从统计方面予以解释的证据“不符合”这个概率主义的理论,从而作出附加的(第三种)决定,很容易地使它们成为“可证伪的”。   但缺少了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即使有了这三种决定也不足以使我们“证伪”一个不能说明任何“可观察的”事件的理论。任何有限数目的“观察”都不足以“征伪”这样一个理论。但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合理地为声称“将自然定律或理论解释为……可部分地决定的陈述,即由于逻辑上的原因,不能被证实,但可以用一种不对称的方式被证伪的陈述,……”这样一种方法论进行辩护呢?我们如何能够把诸如牛顿的动力学和万有引力之类的理论说成是“片面地可决定的呢”?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怎样才能做出真正的努力“以清除错误的理论,即如果一个理论被检验所证伪,则为了拒斥它去找出它的弱点?”我们怎样才能把它们拉入合理讨论的范围之内呢?方法论证伪主义者通过作出进一步的(第四种)决定来解决这个问题:当地检验一个理论连同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发现理论和该条件的合取被反驳时,他必须决定是否把这一反驳也看作是对该特定理论的反驳。例如,他可以认为水星“反常的”近日点反驳了牛顿理论、已知初始条件及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三重合取N3.然后,他“严峻地”检验初始条件,并可能决定把这些初始条件归属为“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这一决定意味着水星反常的近日点反驳了牛顿理论和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双重合取N2.现在他必须作出判决性的决定:是否把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也归属于“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之中。假如他发现该条件是业经充分证认的,那么他就会这样做。   怎样才能严峻地检验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呢?可以假设还存在着其他起作用的因素,对这些因素作出规定,并检验这些特定的假设。如果其中许多假设都受到了反驳,就可以认为这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是业经充分证认的。   然而要作出“接受”一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决定是十分冒险的,因为这一决定蕴涵着严重的后果。如果决定接受它作为这种背景知识的一部分,那么,由NZ的经验基础而来的描述水星近日点的陈述就成了牛顿的特定理论N1的经验基础,以前对于N1不过是“反常”的东西,现在成了反对N1的判决性证据,成了对N1的证伪。(如果陈述A是理论T和一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合取的潜在证伪者,我们就可以说,由陈述A描述的一个事件“对于理论T是一个反常”。但是,一经决定将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归属为“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这一反常就成了理论T本身的一个潜在证伪者。)既然我们的无情的证伪主义者认为,证伪在方法论上是结论性的,那么这一生死攸关的决定就等于在方法论上淘汰了牛顿的理论,再研究牛顿的理论就成了非理性的了。如果科学家不敢作出这种大胆的决定,这也许是由于他“相信只要一个成功的体系未被最终地证伪,他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它不受批评”,那么,他就“永远不会由经验受益”。他将堕落为一个辩护士,可能老是声称“人们断言存在于实验结果与理论之间的那些不符之处不过是表面的,随着我们理解力的提高,它们就会消失”。但证伪主义者认为这“恰恰违背了科学家应有的批评态度”,是不能容忍的。用方法论证伪主义者喜爱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必须逼着理论遭到麻烦。”   当要在成问题的东西与不成问题的东西之间作出区分时,即使只在明确限定的范围内作这种区分,方法论证伪主义者也会陷入严重的困境。当他必须对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作出决定时,当他必须把成百上千个“反常”中的一个提高为“判决性实验”,并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该实验是受到了“控制”的时候,这一困境是最为显著的。   这样。借助于这第四种决定,我们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者终于成功地把甚至象牛顿理论这样的理论也解释成“科学的”了。   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他为什么不再迈出一步。一个理论,甚至这四种决定都不能使其成为在经验上可证伪的理论,如果同另一个按前面所规定的某些理由来说是科学的、并且也是业经充分证认的理论发生了冲突,那么它就被证伪了,为什么不作出这样的决定呢?说到底,如果我们拒斥一个理论,是因为该理论的一个潜在证伪者根据一个观察的理论来看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拒斥另一个理论,因为它同一个可以归属为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的理论有直接的冲突呢?这样,通过一个第五种决定,就会容许我们甚至淘汰“句法上的形而上学”理论,即象“全称-特称”陈述或纯存在陈述之类的理论,因为它们的逻辑形式不可能有时-空上单称的潜在证伪者。   总结一下:方法论证伪主义者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方法,以解决严厉的批判与可错论的结合问题。他不仅在可错论夺去了独断证伪主义者的立足之地以后为证伪提供了一个哲学基础,而且他还相当可观地扩大了这种批判的范围。通过将证伪置于一个新的背景中,他挽救了独断证伪主义者诱人的高尚行为准则:科学的诚实性在于事先规定一项实验,如果实验结果同理论相矛盾,该理论就必须放弃。   方法论证伪主义比独断证伪主义和保守的约定主义有了相当大的进步,它建议作冒险的决定。但这些冒险达到了鲁莽的程度,人们怀疑这些冒险是否无法减少。   让我们仔细看一下所涉及到的冒险。   在这一方法论中,同在任何种类的约定主义中一样,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决定可能将我们引入灾难性的歧途。首先承认这一点的是方法论证伪主义者。但他争辩说,为了有可能进步,我们必须以这一点作为代价。   人们不得不欣赏我们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者的胆大。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英雄,面对两个灾难性的选择,他敢于冷静地考虑它们的利弊,并选了较好的一个。其中一个选择是怀疑论的可错论,及其“怎么都行”的态度,对一切知识标准的绝望的抛弃,及由此引起的对科学进步观点的绝望的抛弃。凡事皆无法确立,无法拒斥,甚至无法交流:科学的增长是混乱的增长,是不折不扣的空想的通天塔。在过去的两千年中,科学家和具有科学精神的哲学家们选择了某种辩护主义的幻想以逃避这场恶梦。他们当中的某些人争辩说,人们必须在归纳主义的辩护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之间作出选择:“我看不出任何出路来摆脱这样一个独断的断言,即我们知道归纳原则或相当于归纳原则的某种东西;否则就只有抛弃几乎一切被科学和常识认为是知识的东西。”我们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者骄傲地拒斥了这种逃避主义:他敢于不减可错论之威,且又敢于以大胆的、冒险的约定主义政策毫无教条地避开了怀疑论。他完全知道所冒的危险,但他坚持人们必须在方法论证伪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之间作出某种选择。他提出了一场几乎没有希望赢得的游戏,但声称说参加这场游戏比放弃这场游戏还是要好些。   实际上,那些并未提出其他批评方法而批评朴素证伪主义的人,不可避免地要陷入非理性主义。例如,纽拉特混乱地论证说,对一个假说的证伪以及相继而来的淘汰,可能会成为“科学进步的障碍”。但只要他似乎能提出的唯一的其他选择是混乱,他的这一混乱的论证就没有任何力量。亨普尔无疑正确地强调说:“科学提供了种种不同的例子,说明当一个高度确认的理论同一个偶然的顽抗的经验命题发生冲突时,可以通过取消后者而不是牺牲前者来得到解决。”但他承认他除了朴素证伪主义的“基本标准”之外,提不出别的标准。纽拉特,似乎还有亨普尔,把证伪主义作为“伪理性主义”予以拒斥;但“真正的理性主义。在哪里呢?波普尔在1934年就警告说,纽拉特的随意的方法论(更确切地说是缺乏方法论)会使科学变为非经验的,从而变成非理性的:”我们需要有一套规则对‘删除’(或‘接受’)一个原始语句的任意性加以限制。纽拉特未能提出任何这样的规则,因此他无意中抛弃了经验主义……如果因为一个原始语句不便利,就允许(在纽拉特看来,这对任何人都是允许的)人干脆‘删除’它,那么任何体系都是可以予以辩护的。“波普尔和纽拉特都同意一切命题都是可错的,但波普尔有力地指出了至关重要的一点,即当命题相互冲突时,如果我们没有一个坚强的合理的战略或方法来指导我们,我们就不能进步。   但是至此为止所讨论的这种方法论证伪主义的坚强战略不是太坚强了吗?它所提倡的决定不是必然会太武断了吗?有人甚至会说,方法论证伪主义与独断证伪主义的不同就在于它是空讲可错论!   要批评一个批评理论通常是非常困难的。要反驳自然主义的证伪主义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它依赖的是经验的感觉心理学:可以证明它完全是错误的。但怎样来证伪方法论的证伪呢?任何灾难都不能证伪一个非辩护主义的合理性理论。而且,我们怎样才能辨认出认识论的灾难呢?我们没有任何手段来判断前后相继的理论的逼真性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在现阶段,我们甚至还没有提出一个用于科学理论的一般批评理论,更不用说用于合理性理论的一般批评理论了:因此如果我们要证伪我们的方法论证伪主义,我们就必须首先证伪它,然后才会有一个如何证伪的理论。   如果我们看一下那些最著名的判决性实验的历史细节,我们就一定会作出这样的结论,即它们或者是毫无理由地被接受为判决性实验,或者它们是根据同我们刚刚讨论过的合理性原则迥然不同的合理性而被接受为判决性实验的。首先,顽固的   理论家经常向实验判决挑战,并推翻这些判决。对于这一事实,我们的证伪主义者一定十分遗憾。在我们所描述的证伪主义的科学“治安”的概念中,这种成功的上诉是没有地位的。更多的困难来自对附有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理论的证伪。根据我们的证伪主义者的标准,它们的被证伪,正如实际历史中所发生的那样,显然是非理性的。根据证伪主义者的标准,科学家们似乎经常迟缓到了不合理的程度:例如,从接受水星的近日点作为一个反常,到接受它作为对牛顿理论的证伪,这中间用了八十五年,尽管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是业经充分证认的。另一方面,科学家似乎又经常鲁莽到了不合理的程度:例如,尽管有充分的反对地球自转的证据,伽利略和他的信徒却接受了哥白尼的日心天体力学。又如,尽管光线发射理论违反了麦克斯韦的业经充分证认的理论,玻尔和他的信徒却接受了这种理论。   实际上,不难看出独断证伪主义和我们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至少有两个共同的重要特点,这两个特点显然不符合实际的科学史:(1)检验是(或必须使它成为)理论与实验之间的两角的战斗,以便在最后的对抗中只有理论和实验相对峙;(2)这一对抗的唯一有趣的结果是(结论性的)证伪,即“(唯一真正的)发现是对科学假说的反驳”。然而科学史提出:(1)检验至少是相互竞争的理论与实验之间的三角战斗;(2)有些最有趣的实验结果显然是确认,而不是证伪。   但是如果科学史没有证实我们的科学合理性的理论(事情似乎是这样),我们便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对科学的成功作出合理说明的努力。被认为是合理地评价科学理论的规则及衡量进步的标准的科学方法(或“发现的逻辑”)不存在了。当然,我们还可以按照社会心理学来力图说明“范式”的变化。这就是波拉尼和库恩的道路。另一种选择是至少力图减少证伪主义中的约定成份(我们不可能杜绝这一成份),并用一种精致的、能为证伪提供一种新的理论基础、从而挽救方法论和科学进步观点的证伪主义来取代以上述(1)、(2)两个论点为特点的朴素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边就是波普尔的道路,也是我打算走的道路。   (C)精致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与朴素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进步的问题转换和退化的问题转换   精致证伪主义在其接受规则(或“分界标准”)及其证伪或淘汰规则两个方面都不同于朴素证伪主义。   朴素证伪主义者认为,任何能被解释为在实验上可证伪的理论都是“可接受的”或“科学的”。精致证伪主义者认为,仅当一个理论比其先行理论(或与其竞争的理论)具有超余的、业经证认的经验内容,也就是说,仅当该理论能够导致发现新颖的事实时,它才是“可接受的”或“科学的”。这一条件可以分析成两个条款:新理论具有超余的经验内容(“可接受性1”),这种超余的经验内容中有一些已被证实(“可接受性2”)。第一个条款可立即由先验的逻辑分析来检查;第二个条款只能经验地检查,而且所需要的时间可能是无限期的。   朴素证伪主义者认为,由于一个(“已经加强的”)“观察”陈述同一个理论相冲突(或他决定把该陈述解释为同理论相冲突),该理论便被证伪了。精致证伪主义者认为,当且仅当另一个具有下述特点的理论T‘已被提出,科学理论T才被证伪。T’的特点是:(1)与T相比,T‘具有超余的经验内容,也就是说,T’预测了新颖的事实,即根据T来看是不可能的、甚至是T所禁止的事实;(2)T‘能够说明T先前的成功,也就是说,T的一切未被反驳的内容(在观察误差的界限之内)都包括在T’的内容之中;(3)T‘的超余内容有一些得到了证认。   为了能够评价这些定义,我们需要懂得它们的问题背景及其后果。首先我们必须记住约定主义者的方法论发现。即任何实验结果都不能淘汰一个理论:通过一些辅助假说或适当地对该理论的术语重新加以解释,都可以从反例中挽救该理论。朴素证伪主义者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关键之处将辅助假说归属为不成问题的背景知识,把这些假说从检验情境的演绎模型中清除出去,从而迫使所选的理论处于逻辑孤立之中,在这种孤立中,所选的理论成为检验-实验攻击的死靶子。但是既然这一程序没有为科学史的合理重建提供合适的指导,我们完全可以重新考虑我们的方法。为什么要不惜一切代价地以证伪为目标呢?为什么不给理论的调整规定某些标准以允许人们去挽救一个理论呢?事实上,有些这样的标准为人们熟知已有好几个世纪了,我们可以看到古老的警语已表达了这些标准,这些警语反对各种特设性说明、空洞的遁词、保全面子的文字把戏。我们已经看到迪昂用“简单性”和“良知”暗示了这样的标准。但是在什么时候理论调整的保护带中的“简单性”就缺乏到了必须放弃理论的程度呢?例如,在什么意义上哥白尼的理论比托勒密的理论“简单”呢?正如朴素证伪主义者有理由地争论的那样,迪昂“简单性”的含糊概念使得这一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兴趣和时尚。   能否改进迪昂的方法呢?波普尔改进了。他的解决方法即一种精致的方法论证伪主义,是较为客观。较为严格的。波普尔和约定主义者一样认为,借助于辅助假说,理论和事实命题总是能够协调的:他同意,问题在于怎样区分科学的调整和伪科学的调整、合理的理论变化和非理性的理论变化。波普尔认为,借助于能满足某些明确限定的条件的辅助假说来挽救一个理论体现着科学进步;而借助于不能满足某些明确限定的条件的辅助假说来挽救一个理论则体现着退化。波普尔称这些不能允许的辅助假说为特设的假说、不过是语言把戏、“约定主义的策略”。但这样一来,评价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同它的辅助假说、初始条件等等一起评价,尤其是必须同它的先行理论一起评价,以便看出该理论是经过什么变化而出现的。那么,我们评价的当然是一系列的理论,而不是孤立的理论。   现在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懂得,我们为什么要象前面所做的那样阐述精致方法论证伪主义的接受和拒斥标准。但是将它们稍微重新阐述一下,从一系列理论的角度将它们清楚地表达出来,也许是值得的。   让我们以一系列理论 T1、T2、T3 ……为例,每一个后面的理论都是为了适应某个反常、对前面的理论附以辅助条件(或对前面的理论重新作语义的解释)而产生的,每一个理论的内容都至少同其先行理论的未被反驳的内容一样多。如果每一个新理论与其先行理论相比,有着超余的经验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它预见了某个新颖的、至今未曾料到的事实,那就让我们把这个理论系列说成是理论上的(或“构成了理论上进步的问题转换”)。如果这一超余的经验内容中有一些还得到了证认,也就是说,如果每一个新理论都引导我们真地发现了某个新事实,那就让我们再把这个理论上进步的理论系列说成是经验上进步的(或“构成了经验上进步的问题转换”)。最后,如果一个问题转换在理论上和经验上都是进步的,我们便称它为进步的,否则便称它为退化的。只有当问题转换至少在理论上是进步的,我们才“接受”它们作为“科学的”,否则,我们便“拒斥”它们作为“伪科学的”。我们以问题转换的进步程度,以理论系列引导我们发现新颖事实的程度来衡量进步。如果理论系列中的一个理论被另一个具有更高证认内容的理论所取代,我们便认为它“被证伪了”。   进步的问题转换与退化的问题转换之间的这一分界对评价科学的说明或进步的说明这个问题作了新的澄清。如果我们提出一个理论以解决一个先前的理论与反例之间的矛盾,这一新理论没能作出增加内容的(即科学的)说明,而只是作出了减少内容的(即语言上的)重新解释,那就是以纯粹语义学的、非科学的方式解决了矛盾。只有一个新事实与一个给定的事实一起得到了说明,这个给定的事实才算被科学地说明了。   这样,精致证伪主义就由如何评价理论的问题转换到了如何评价理论系列的问题。只能说一系列的理论是科学的或不科学的,而不能说一个孤立的理论是科学的或不科学的:把“科学的”一词用于单个的理论是犯了范畴错误。   衡量一个理论是否令人满意的历史悠久的经验标准是理论要与所观察的事实一致。我们衡量一系列理论的经验标准是它应该产生新事实。增长的观点与经验性的概念是合为一体的。   方法论证伪主义的这一修正形式有许多新特点。第一,它否认“就科学理论而言,我们的决定依赖于实验结果。如果这些实验结果同理论相一致,那么在没有发现更好的理论之前,我们接受这个理论;如果实验结果不符合理论,我们就拒斥这个理论”。它否认“最终决定一个理论命运的是检验的结果,即对基本陈述的一致同意”。同朴素证伪主义相反,任何实验、实验报告、观察陈述或业经充分证认的低层证伪假说都不能单独地导致证伪。在一个更好的理论出现之前是不会有证伪的。但这样一来,朴素证伪主义特有的否定性便消失了,批评变得更加困难了,并且也更加肯定、更富有建设性了。但是,如果证伪依赖于更好的理论的出现,依赖于发明能够预见新事实的理论,那么当然,证伪就不仅仅是理论和经验基础之间的关系,而是相互竞争的理论、原先的“经验基础”、及由竞争而产生的经验增长之间的一种多边关系。因此,可以说证伪具有“历史的特点”。而且,有一些带来证伪的理论经常是在碰到“反证据”之后被提出来的。这在被灌输了朴素证伪主义的人听起来可能是荒谬的。的确,关于理论与实验的关系的这一认识论的理论同朴素证伪主义的认识论理论是截然不同的。任何实验结果都不应被直接解释为“反证据”,在这一意义上,必须放弃“反证据”这一术语。如果我们仍然要保留这一久受尊敬的术语,我们必须给它重新下这样一个定义:“T1的反证据”是T2的证认证据,而T2或者与T1不符,或者独立于T1(附加条件是T2能够令人满意地说明T1的经验成功)。这表明,只有根据某个优胜理论,以事后之明鉴才能在众多的反常中确定哪些是“判决性的反证据”或“判决性实验”。   因此,证伪的判决性成份是新理论同其先行理论相比是否提供了新颖的超余信息,以及这一超余信息中是否有一些已得到证认。辩护主义者重视“确认”理论的证据;朴素证伪主义者强调“反驳”理论的证据;方法论证伪主义者认为,只有为数极少的能够证认超余信息的证据才是判决性的证据,他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这些判决性的证据上。我们对成千上万无关紧要的证实证据以及成百上千现成可用的反常不再感兴趣:为数极少的判决性的超余-证实的证据才是决定性的。这一考虑恢复并重新解释了这一古老的格言:单个实例可以是有指导意义的,多个实例却可以造成混乱。   朴素证伪主义意义上的“证伪”(业经证认的反证据)不是淘汰一个特定理论的充分条件:尽管有成百上千个已知的反常,在我们有了一个更好的理论之前,我们不认为一个理论被证伪了(即被淘汰了)。朴素意义上的证伪也不是精致意义上的证伪的必要条件:进步的问题转换并不一定要以“反驳”予以解释。没有“反驳”引路,科学也可以增长。朴素证伪主义者提出,强有力的反驳跟随着理论、淘汰理论;而跟随这些反驳而来的又是新的理论;在这一意义上,科学增长是线性的。对第n个理论的“反驳”一定是对第(n+1)个理论的证认,在这种迅速的演替中,理论被“进步地”提出来,这是完全可能的。科学热的增高是由于竞争理论的增殖,而不是由于反例或反常的增殖。   这说明,理论增殖的口号对于精致证伪主义,远比对于朴素证伪主义重要。朴素证伪主义者认为科学是以不断的实验来推翻理论而成长的,在这种“推翻”之前提出新的竞争理论可能加速科学的增长,但并不是绝对必要的;理论的不断增殖是可任意选择的,而不是强制性的。精致证伪主义者认为,不能等到本来已经接受的理论被“反驳”了(或等到这些理论的倡导人陷入了库恩所说的信任危机)再使理论增殖。朴素证伪主义强调“以更好的假说来取代被证伪的假说的迫切性”;而精致证伪主义强调以更好的假说取代任何假说的迫切性。证伪不能“强迫理论家去寻找更好的理论”,正是因为在更好的理论出现之前不可能有证伪。   由朴素证伪主义到精致证伪主义的问题转换涉及到一个语义上的困难。朴素证伪主义者认为“反驳”是实验的结果,他的决定的力量使这一结果同被检验的理论相冲突。但精致证伪主义者认为,在所谓的“反驳证据”变成确认一个新的、更好的理论的证据之前,不应该作出上述决定。因此,每当看到如“反驳”、“证伪‘、”反例“这类字眼时,我们必须具体检验一下,这些字眼是按朴素证伪主义者的决定使用的,还是按精致证伪主义者的决定使用的。   精致的方法论证伪主义提出了新的关于知识诚实性的标准。辩护主义的诚实性要求只接受已经证明的东西,拒斥一切未经证明的东西。新辩护主义的诚实性要求根据可资利用的经验证据来确定任何假说的概率。朴素证伪主义的诚实性要求检验可以证伪的理论,拒斥不可证伪和已被证伪的理论。最后,精致证伪主义的诚实性要求应当设法以不同的观点看待事物,提出能够预见新颖事实的新理论,并拒斥已为更有力的理论所取代的那种理论。   精致的方法论证伪主义融合了几种不同的传统。它从经验主义者那里继承了首先向经验学习的决心,它从康德论者那里接过了积极主义的知识论的方法,从约定论者那里,它学到了方法论决定的重要性。   这里我想强调一下精致的方法论经验主义的另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即超余证认的决定性作用。归纳主义者认为,学习一个新理论就是要认识到有多少确认证据是支持该理论的,关于被反驳的理论,人们什么也学不到(说到底,学习就是要建立起已经证明的知识或者或然的知识)。独断证伪主义者认为,学习一个理论就是要认识到该理论是否被反驳了,关于已经确认的理论,人们什么也学不到(人们不能证明任何东西,也不能确定任何事情的概率),关于被反驳的理论,人们认识到它们被证伪了。精致证伪主义者认为,学习一个理论主要是要认识到该理论预见了哪些新事实:实际上,我所提倡的这种波普尔式的经验主义认为,唯一有关的证据是被理论预见到的证据,经验性(或科学性)同理论进步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   这并不是一个崭新的观点。例如,莱布尼茨在1678年写给康林的著名的信中说道:“如果借助于一个假说可以对甚至未加尝试的现象或实验作出预测,那么,这便是对该假说的最高赞扬了(仅次于[已被证明的]真理)。”莱布尼茨的观点为科学家们广泛接受。但由于在波普尔之前,评价一个科学理论意昧着对它的辩护程度加以评价,某些逻辑学家认为莱布尼茨的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例如,穆勒1843年反感地抱怨说。“人们似乎认为,如果一个假说除了能解释先前已知的所有事实,还得出了关于为后来的经验所证实的其他事实的预见和预测,它就有权受到更好的欢迎。”穆勒说明了一点:这种评价同辩护主义和概率主义都是相冲突的:为什么如果一个事件由理论所预见,它所证明的就多;如果一个事件是以前已知的,它所证明的就少呢?只要理论的科学性的唯一标准是证明,那就只能认为莱布尼茨的标准是不合适的。同样,正如凯恩斯所指出的,给定证据以后,一个理论的概率不可能受这一证据产生的时间的影响:给定证据,一个理论的概率只能取决于这一理论和这一证据,而不取决于这一证据是产生在理论之前还是之后。   尽管有辩护主义的这一令人信服的批评,有一些最好的科学家却保留了这一标准,因为它表示了他们对纯粹的特设说明的强烈反感,这些特设说明“尽管真实地表达了[它们所要说明的]事实,但却不是由任何其他现象所证实的。”   但是,只有波普尔认识到这几句奇怪的、漫不经心的反对特设性假说的话与辩护主义的知识哲学大厦之间的明显矛盾,必须通过摧毁辩护主义并引进新的、非辩护主义的、以反特设为基础的科学理论评价标准,才能解决这一矛盾。   让我们看看几个例子。爱因斯坦的理论优于牛顿的理论,并不是因为牛顿的理论被“反驳”了,而爱因斯坦的理论没有被反驳:对于爱因斯坦理论有许多已知的反常。爱因斯坦的理论优于公元1916年的牛顿理论(即牛顿的动力学定律、万有引力定律、已知的一组初始条件:“不包括”一连串的反常,如水星的近日点),即同牛顿的理论相比体现了进步,因为牛顿理论所成功地说明过的一切,它都说明了,而且它还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一些已知的反常;此外,它还禁止某些事件,例如,巨大质量近处光线的直线传播,关于这一点,牛顿理论没有作任何说明,而当时其他一些业经充分证认的科学理论都容许这种事件,而且,事实上,爱因斯坦理论中的以前未估计到的超余内容中至少有一些(例如,日食实验)得到了证认。   另一方面,根据这些精致的标准,伽利略关于天体的自然运动是圆周运动这一理论没有带来任何改进,因为他想改进的那些理论所不曾禁止(即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和哥白尼天体运动学所不曾禁止)的事情,他的理论也都未加禁止。因此这一理论是特设的,因而从启发法的观点来看是没有价值的。   有的理论只满足了波普尔进步标准的第一部分(超余的内容),但没有满足第二部分(业经证认的超余内容)。波普尔自己提供了一个这种理论的极好的例子:1924年的玻尔-克雷默斯-斯莱特理论。这个理论的一切新预测都反驳了这个理论。   最后,让我们考虑一下精致证伪主义中还保留了多少约定论。肯定比在朴素证伪主义中要少,我们只需要较少的方法论决定。对于朴素证伪主义不可缺少的“第四种决定”已经完全变成多余的了。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只须认识到,假如一个由某些“自然定律”、初始条件、辅助理论(但不包括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组成的科学理论与某些事实命题相冲突,我们不须决定替换哪一部分,不管是明确的部分还是“隐蔽的”部分。我们可以尝试替换任何部分,并且,只有当我们借助于某种增加内容的变化(或辅助假说)而偶然找到了对反常现象的说明,而且自然证认了这一说明的时候,我们才淘汰这一“被反驳的”理论复合体。因此,与朴素的证伪相比,精致的证伪是一个较慢的、但可能较为安全的过程。   我们举一个例子。让我们假设一个行星的轨道不符合预测的轨道。有人作出结论说,这一不符反驳了所应用的动力学和引力理论,因为初始条件和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是业经巧妙证认的。其他人作出结论说,这一不符反驳了计算中采用的初始条件,因为动力学和引力理论在过去的二百年中已得到了充分的证认,一切认为还有其他因素起作用的见解都失败了。然而还有一些人作出结论说,这一不符反驳了这个基本假设,即除了所考虑到的因素外再无其他起作用的因素的假设,因为这些人作出这样的结论可能是出于下述形而上学原则的考虑,即由于在确定任何一个事件中所涉及的因素是无限复杂的,因而,任何说明只能是近似的。我们是否应当把第一类称赞为“批评的”,把第二类斥责为“陈腐的”,把第三类谴责为“辩解的”呢?不。我们不需对这种“反驳”作任何结论,我们从不强行拒斥一个特定的理论。如果我们碰到一个象上面所提到的不符,我们不须决定把理论的哪一部分看成是成问题的、哪一部分是不成问题的:我们根据引起冲突的业经接受的基本陈述,认为所有的部分都是成问题的,并尝试全部替换它们。如果我们成功地以“进步的”方式(即经替换以后比原先具有更多的已经证认的经验内容)替换了某一部分,我们就说它“被证伪了”。   我们也不需要朴素证伪主义者的第五种决定。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再看一下评价(句法上的)形而上学理论的问题以及保留和淘汰这些理论的问题。“精致的”解决方法是很明白的,只要句法上的形而上学理论所附带的辅助假说能以增加内容的变化来说明疑例,我们便保留这个理论。试以笛卡儿形而上学c为例:“在一切自然过程中,都有一种由(先验的)激发原则调节的钟表机制。”这在句法上是无法反驳的:它同任何时空上单称的“基本陈述”都不发生冲突。当然,它可以同这样一个可反驳的理论N相冲突:“引力是一种等于fm1m2/r2的,它有超距作用。”但是,只有就词义来解释“超距作用”,此外还可能将它解释为代表了不能还原为更深原因的最终真理时,N才与C发生冲突。(波普尔会把这称为“本质主义的”解释。)换一种说法,我们可以认为“超距作用”是一个中间原因,然后我们比喻性地解释“超距作用”,认为它是近距作用的某种隐藏机制的速记。(我们可以把这称为“唯名论”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试图以C来说明N,牛顿本人以及十八世纪好几个法国物理学家作过这种尝试。如果一个作出这种说明(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叫作“还原”)的辅助理论产生了新颖的事实(即它是“可独立检验的”),就应该认为笛卡儿形而上学是好的、科学的、经验的形而上学,它产生了进步的问题转换。进步的(句法上的)形而上学理论可在其辅助理论保护带中产生持久的进步转换。如果把理论还原为“形而上学的”框架没有产生新的经验内容,更不用说新颖的事实,那么这一还原就体现了退化的问题转换,不过是一种语言练习。笛卡儿派为了说明牛顿派的引力而努力地维持自己的“形而上学”,就是这种纯语言还原的一个突出例子。   因此,如果一个(句法上的)形而上学理论同一个业经充分证认的科学理论相冲突,我们不象朴素证伪主义建议的那样淘汰这个形而上学的理论。如果它最后产生了退化的转换,而且有更好的、与其竞争的形而上学理论来取代它,我们才淘汰它。一个具有“形而上学”内核的研究纲领方法论与一个具有“可反驳的”内核的研究纲领方法论并无不同,只是纲领的矛盾的逻辑层次不同,而这种矛盾是纲领的动力。   (然而,必须强调,究竟选择哪种逻辑形式来表达一个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方法论决定。例如,我们可以不把笛卡儿形而上学表述为一种“全称-特称”陈述,而表述为一种“全称陈述”:“一切自然过程都是钟表机构”。与这个全称陈述相矛盾的一个“基本陈述”便是:“a是一个自然过程,但不是钟表机构”。问题是,根据“实验技术”,或者根据当时的解释性理论,“X不是一个钟表机构”能否“确立”。因此,合理地选择一个理论的逻辑带式取决于我们的知识状况。例如,今天的一个形而上学的“全称-特称”陈述,随着观察理论层次的变化,明天可能变成一个科学的“全称陈述”。我已经论证了只有理论系列,而不是理论,才应被划分成科学的或非科学的;现在我又表明,甚至一个理论的逻辑形式,也只能在批判地评价它所在的那个研究纲领的状况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地选择。)   然而,朴素证伪主义的第一、二、三种决定是无法避免的,但正如我们将要证明的那样,可以稍许减少第二种决定以及第三种决定中的约定成份。我们不能不决定哪种命题应是“观察的”命题,哪种命题应是“理论的”命题,我们也不能不决定某些“观察命题”的真值。这些决定对于断定一个问题转换在经验上是进步还是退化至关重要。但是,精致证伪主义者至少可以规定一个上诉程序从而减少第二种决定的任意性。   朴素证伪主义者没有立下任何这样的上诉程序。如果一个基本陈述得到了一个业经充分证认的证伪假说的支持,他们便接受这一基本陈述,并允许它推翻被检验的理论,即使他们清楚地意识到所冒的危险。但没有任何理由使我们不可以认为一个证伪假说以及它所支持的基本陈述同被证伪的假说一样是成问题的。那么,怎样才能揭露一个基本陈述的可疑性呢?“被证伪的”理论的支持者们根据什么可提出上诉并赢得上诉呢?   有人可能说,我们可以“根据基本陈述(或证伪假说)的演绎结果”来继续检验该基本陈述(或证伪假说),直到最终达成一致为止。在这一检验中,我们借助于所检验的理论或我们认为不成问题的某种其他理论,在同一演绎模型中,由基本陈述推出进一步的结果。尽管这一过程“没有自然终点‘,但我们总能达到没有进一步分歧的一点。   但是,当理论家对实验家的判决提出上诉时,上诉法院通常不直接审查基本陈述,而是审查据以确立基本陈述的真值的那个解释性理论。   一系列成功上诉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普劳特论者从1815年到1911年与不利的实验证据的斗争。在几十年的时间中,普劳特的理论T(“所有原子都是氢原子的复合物,因而,一切化学元素的‘原子量’都一定可用整数表示”)同证伪的“观察”假说如斯塔思的“反驳”   R(“氯的原子量是35.5”)相对抗。正如我们所知,T最后战胜了R.   对一个科学理论作任何认真的批评,第一步便是重建、改进这一理论的逻辑演绎表达式。在普劳特的理论面临斯塔思的反驳这个例子中,我们先进行这第一步。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按我们刚刚引用的说法,T和R并不矛盾。(物理学家极少将自己的理论表达得十分清楚,以至于没有回旋的余地,被批评家抱住。)为了揭示它们是矛盾的,我们必须以下述形式表述它们。T:“所有纯(同质的)化学元素的原子量都是氢原子量的倍数。”R:“氯是一种纯(同质的)化学元素,它的原子量是35.5.”后面这个陈述处于证伪假说的地位,如果得以充分证认,就可允   许我们使用形式B这样的基本陈述:“氯x是一种纯(同质的)化学元素,它的原子量为35.5.”其中,X是由某个时-空座标所确定的“一部分”氯的专名。   但是R的证认程度如何呢?R的第一部分取决于R1:“氯X是一种纯化学元素。”这是经过严格地应用当时的“实验技术”之后,实验化学家作出的判决。   我们仔细看一下R1的细微结构。事实上,R1代表着两个更长的陈述T1和T2的合取。第一个陈述T2可以是这样的:“如果一种气体经过了十七道化学净化程序P1,P2,…P17,剩下的便是纯氯。”T2是这样的:“X经过了P1,P2,…P17,这十七道程序。”认真的“实验者”仔细地应用了这十七道程序:T2是应该被接受的。但是只有根据T1,剩下的因而一定是纯氯这结论才是一个“确凿的事实”。实验家在检验T时应用了T1.他根据T1来解释他的观察:结果是R1.然而在检验形势的单理论演绎模型中,这一解释性理论根本没有出现。   但假如T1这个解释性理论是错的怎么办?为什么不“应用”T而应用T1并声称原子量一定是整数呢?这样一来,根据T,这将是一个“确凿事实”,T1便会被推翻。也许必须要发明并应用其他的新净化程序。   这样,问题就不是面对“已知事实”我们什么时候应坚持一个“理论”,什么时候应当放弃一个“理论”。问题就不是当“理论”与“事实”相冲突时应当做什么。这种“冲突”只是由“单理论演绎模型”提出的。在一个检验形势的范围内,一个命题是“事实”还是“理论”取决于我们的方法论决定。“理论的经验基础”是一个单理论的概念,是相对于某种单理论演绎结构而言的,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第一级近似。但是如果理论家提出“上诉”,我们就必须使用“多理论模型”。在多理论的模型中,冲突不是“理论和事实”的冲突,而是两个高层理论的冲突:是提供事实的解释性理论与说明事实的说明性理论之间的冲突;解释性理论同说明性理论所处的层次可能不相上下。这样,冲突就不再是一个逻辑上的高层理论与一个低层证伪假说之间的冲突,不应该以一个“反驳”是不是真正的反驳这种方式提问题。问题在于如何弥补受检验的“说明性理论”与明显的或隐蔽的“解释性”理论之间的矛盾,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问题在于把哪一个理论看作是提供“确凿”事实的解释性理论,把哪一个理论看作是“尝试地”说明这些事实的说明性理论,在单理论模型中,我们认为高层理论是由(权威的实验家)从外部提供的“事实”来加以判定的说明性理论:如果发生了冲突,我们便拒斥这一说明。在多理论的模型中,我们可以决定变换一下,把高层理论看作是判定由外部提供的事实的解释性理论:如果发生了冲突,我们可以把“事实”作为“怪物”加以拒斥。在多理论的检验模型中,几个或多或少演绎地组织起来的理论是结合在一起的。   单单这一论证就足以证明我们由前一个不同的论证所得出的结论的正确性,即实验不能轻易推翻理论,任何理论都不能禁止可事先规定的事况。并不是我们提出一个理论,大自然就可能大喊:“否”,而是我们提出一堆理论,大自然可能大喊:“矛盾”。   这样,问题就由如何取代被“事实”反驳的理论这个老问题转变为如何解决密切相关的理论之间的矛盾这一新问题。两个相互矛盾的理论,应该淘汰哪一个?精致证伪主义者可以很容易地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尝试取代第一个,然后取代另一个,然后可能两个都取代,并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业经证认的内容、能带来最进步的问题转换的新方案。   这样,我们便确立了当理论家希望对实验家的否定判决提出质疑时的上诉程序。理论家可以要求实验家详细说明他的“解释性理论”,然后他可以用一个更好的理论来取代它(实验家对此是很恼火的),根据这一更好的理论,他本来“被反驳的”理论可以受到肯定的评价。   但即使这一上诉程序也只能推迟约定的决定,因为上诉法院的判决也不是无误的。当我们要确定新颖事实是由于取代了“解释性”理论而产生的,还是由于取代了“说明性”理论而产生的,我们又必须决定对基本陈述的弃取。这样,我们只是推迟了并可能改进了这一决定,而没有摆脱这一决定。“朴素”证伪主义所面临的关于经验基础的困难,“精致”证伪主义也摆脱不了。即使我们认为一个理论是“事实的”,也即,如果我们迟缓的、有限的想象力不能为该理论提出一个替换者(象费耶阿本德所经常说的那样),就必须至少是偶尔地、临时地对该理论的真值作出决定。即使这样,经验在一重要的意义上仍是科学争端的“公正裁判”。如果我们要向经验学习,就无法摆脱“经验基础”的问题,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的学习不那么独断,不过也不那么快,不那么戏剧化了。通过把一些观察理论看作问题的,可以使我们的方法论更加灵活,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背景知识”(或“背景无知”?)都联接和包括在我们的批评演绎模型中。这一过程必定是逐步的,在任何给定的时间,都必须有一条约定的界限。   甚至对精致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也有一反对意见,如果不对迪昂的“简单主义”作些让步,就无法回答这一反对意见。这一反对意见就是所谓的“附加悖论”。根据我们的定义,将毫无联系的低层假说加到一个理论上,可能构成一个“进步的转换”。不要求将附加的这些推断同原先的推断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而只是仅仅组合在一起,就很难淘汰这种拼凑起来的转换。这当然是一种简单性要求,它可以保证理论系列中的连续性,这种理论系列可以说构成了一个问题转换。   这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因为精致证伪主义的关键特点之一是它以理论系列的概念取代了理论的概念来作为发现逻辑的基本概念。只有理论系列而非一个给定的理论才能被评价为科学的或伪科学的。但是,这种理论系列中的成员通常被明显的连续性联系在一起,这一连续性把它们结合成研究纲领。这一连续性(它使人想起库恩的“常规科学”)在科学史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除非是在研究纲领方法论的框架中,发现逻辑的主要问题是无法满意地讨论的。   3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我已讨论了在一系列科学理论中按进步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来客观地评价科学增长的问题。科学增长中最重要的这类系列以某种联接它们的成员的连续性为特点。这一连续性从一个真正的研究纲领刚被提出时就开始发展。纲领由一些方法论规则构成:一些规则告诉我们要避免哪些研究道路(反面启发法),另一些告诉我们要寻求哪些道路(正面启发法)。   按照波普尔的最高启发规则:“作出比以前有更多经验内容的猜测,”甚至科学作为一个整体也可被看成是一个巨大的研究纲领。正如波普尔所指出的,这类方法论规则可被阐述为形而上学原则。例如,不同意排除例外的普遍反约定论规则可以被表述为这样一个形而上学原则:“大自然不允许有例外”。沃特金斯之所以称这类规则为“有影响的形而上学”,就是这个原因。   但我所考虑的主要不是作为—个整体的科学,而是特殊的研究纲领,如人们所知的“笛卡儿形而上学”。笛卡儿形而上学,即机械的宇宙论——根据这一理论,宇宙是一个巨大的钟表机构(和旋涡体系),推动是运动的唯一原因——起了有力的启发原则的作用。它阻止研究同它相矛盾的科学理论(反面启发法),如牛顿的超距作用说(的“本质主义的”变体)。另一方面,它鼓励研究那些有可能将其从明显的反证据如开普勒的椭圆中挽救出来的辅助假说(正面启发法)。   (a)反面启发法:纲领的“硬核”   一切科学研究纲领都在其“硬核”上有明显区别。纲领的反面启发法禁止我们将否定后件式对准这一“硬核”,相反,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独创性来阐明、甚至发明“辅助假说”,这些辅助假说围绕该核形成了一个保护带,而我们必须把否定后件式转向这些辅助假说。正是这一辅助假说保护带,必须在检验中首当其冲,调整、再调整、甚至全部被替换,以保卫因而硬化了的内核。这一切如果导致了进步的问题转换,那么一个研究纲领就是成功的;如果导致了退化的问题转换,它就是失败的。   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是成功的研究纲领的一个经典例子:可能是最成功的一个研究纲领。当这一理论最初产生时,它被淹没在无数的“反常”(说是“反例”也行)之中,并受到支持这些反常的观察理论的反对。但是牛顿论者主要通过推翻据以确立“反证据”的那些原先的观察理论,十分顽强而巧妙地将一个又一个的反证据变成了证认的证据。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自己造成了新的反例,但他们随后又解决了。他们“把每一个新的困难都变成了他们纲领的新胜利。”   在牛顿纲领中,反面启发法禁止我们把否定后件式指向牛顿动力学的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根据其支持者的方法论决定,这一“内核”是“不可反驳的”:反常必须只在辅助、“观察”假说和初始条件构成的“保护”带中引起变化。   我已举了一个设想出来的关于牛顿的进步问题转换的小例子。如果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例子,就会看到在这一演习中,每一个相继的环节都预测了某个新事实,每一步骤都体现了经验内容的增加:这个例子构成了一个一贯进步的理论转换。还有,每一个预测最后都被证实了,尽管后来有三次它们似乎被暂时地“反驳”了。尽管(在这里所描述的意义上)“理论进步”可能立即得以证实,“经验进步”则不行。在一个研究纲领中,我们可能被一长串“反驳”弄得灰心丧气;其后,通过修正某些错误的“事实”,或通过增加新颖的辅助假说,巧妙的、幸运的、增加内容的辅助假说才能把一连串的失败以事后之明鉴变为一个大获全胜的故事。边样,我们可以说,我们必须要求研究纲领的每个步骤是一贯地增加内容的:即每一步骤都构成一个一贯进步的理论问题转换。除此之外,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只是,回顾起来,至少可以经常看到内容的增加得到了证认:研究纲领作为一个整体,还应当显示出断续的进步经验转换。我们并不要求每一步骤立即产生一个被观察到的新事实。我们的“断续的”这一术语,留有充分合理的余地,以便在明显的“反驳”面前,独断地坚持一个纲领。   关于科学研究纲领的“反面启发法”的观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古典约定主义合理化了。我们可以合理地决定,只要辅助假说保护带的业经证认的经验内容在增加,就不许“反驳”将谬误传导到硬核。但是,在下述意义上,我们的态度与彭加勒的辩护主义的约定主义不同。和彭加勒不一样,我们坚持,如果纲领不再能预见新颖的事实,可能就必须放弃其硬核;也就是说,我们的硬核不同于彭加勒的硬核,在某种条件下,它是可以崩溃的。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同迪昂是一致的,他认为必须允许硬核有崩溃的可能。但是他认为崩溃的原因纯粹是美学上的原因,而我们认为主要是逻辑的和经验的原因。   (b)正面启发法:“保护带”的建立和理论科学的相对自主   除了反面启发法之外,正面启发法也是科学研究纲领的特征。   即使进步最快的、最一贯的研究纲领,也只能慢慢地消化它们的“反证据”:反常是永远不会完全消除的。但不应该认为尚未得到说明的反常(库恩可能称它们为“难题”)是按偶然的顺序解决的,保护带是以折衷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没有任何预想的顺序。顺序通常是在理论家的房子里决定的,而与那些已知的反常没有关系。从事于研究纲领的理论科学家很少有人对“反驳”给以过多的注意。他们有一个能够预见这些反驳的长期研究方针,这一研究方针,或研究顺序,或详或简地设置在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中。反面启发法规定纲领的“硬核”,根据纲领的支持者的方法论决定,这一硬核是不可反驳的;正面启发法包括一组部分明确表达出来的建议或暗示,以说明如何改变、发展研究纲领的“可反驳的变体”,如何更改、完善“可反驳的”保护带。   纲领的正面启发法使科学家不被大量的反常所迷惑。正面启发法规划出一个纲领,这一纲领开列出一连串越来越复杂的模拟实在的模型:科学家的注意力专注于按其纲领正面部分规定的指示来建立他的模型。他不管实际的反例,即可资利用的“材料”。牛顿最初制定了由一个固定的点状太阳和一个点状的行星构成的行星系的纲领。正是在这一模型中,他为开普勒的椭圆导出了反平方定律。但牛顿自己的动力学第三定律是禁止这一模型的,因此,必须用太阳和行星都围绕它们共同的引力中心旋转的模型来取代这一模型。作出这一改变的原因不是任何观察(材料不会使人想到这里有“反常”),而是在发展这一纲领中出现的理论困难。然后他制定出了多行星的纲领,似乎只存在着日心力,而没有行星间的力。然后他提出了太阳和行星不是质点,而是质球的实际情况。对于这一改变,他也不需要对反常进行观察,一个(未明确表达出来的)试金石理论规定密度不能无限大,因此,必须扩大行星的体积。这一改变带来了相当大的数学困难,阻碍了牛顿的研究,而且把《原理》一书的发表耽搁了十几年。解决了这个“难题”后,他开始研究自旋球体及其摆动。然后,他承认行星间存在着力,并开始研究摄动。这时他才开始关注事实。这一模型出色地(定性地)说明了许多事实,但也有许多事实没能说明。这时他开始研究凸行星,而不是圆行星,等等。   牛顿瞧不起胡克那种人,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朴素的模型,但没有毅力和能力将其发展为一个研究纲领,事情刚刚开始,还未涉及要害,他们就把它当成一个“发现”。而牛顿直到他的纲领完成了一个显著的进步转换,才予以发表。   牛顿的“难题”导致了一系列相互取代的新变体。在牛顿提出第一个朴素模型的时候,这些难题,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可以预见的,而且毫无疑问,牛顿和他的同事们的确预见到了:牛顿肯定完全意识到了他的最初变体的明显谬误。这一事实最明显不过地表明了存在着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法:这就是人们谈论研究纲领中的“模型”的原因。一个“模型”是一组初始条件(可能还有一些观察理论),人们知道在纲领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这一组初始条件必定要被取代,甚至或多或少地知道怎样被取代。这再一次表明在研究纲领中对任一特定的变体进行“反驳”是多么地不相关:反驳的存在完全是意料之中的,正面启发法就是预见(产生)及消化反驳的策略。事实上,假如明确地阐述出正面启发法,纲领的困难便是数学上的困难,而不是经验上的困难。   可以把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法”表述成一个“形而上学”原则。例如,可以这样表述牛顿的纲领:“行星本质上是大致球状的具有引力的旋转陀螺。”这一观点从未得到严格的坚持:行星不仅有引力,例如,它们还具有可能影响它们运动的电磁特性。因而,一般来说,正面启发法比反面启发法要灵活。此外,偶尔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一个研究纲领进入退化阶段时,正面启发法中一个小小的革命或创造性的转换会再次推动纲领前进。因此,最好将“硬核”同表达正面启发法的较为灵活的形而上学原则区分开。   我们的考虑表明,正面启发法的前进是几乎完全不顾及“反驳”的。看来提供与实在的接触点的是“证实”,而不是反驳。尽管必须指出,对纲领第(n+1)个变体的任何“证实”都是对第n个变体的反驳。但我们不能否认某些后来的变体的失败总是可以预见的:尽管有顽抗的例证,但使纲领保持前进的是“证实”。   甚至在纲领被淘汰之后,我们也可以就它们的启发力来评价研究纲领:它们产生了多少新事实?“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它们说明反驳的能力”如何?   (我们还可以就它们给予数学的刺激来评价它们。对理论科学家来说,真正的困难来自纲领的数学困难,而不是来自反常。牛顿纲领的伟大部分地是由于牛顿论者们发展了古典微积分,这是牛顿纲领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这样,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就解释了理论科学的相对自主:理论科学相对自主这一历史事实的合理性是先前的证伪主义者们无法说明的。在有力的研究纲领内进行研究的科学家合理地选择哪些问题,是由纲领的正面启发法决定的,而不是由心理上使人发愁(或技术上急迫)的反常决定的。把反常现象列举出来,但放置一边而不管它们,希望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们会变成对纲领的证认。只有那些从事于试错法练习的科学家,或从事于其正面启发法停滞下来进入退化阶段的研究纲领的科学家,才全神贯注于反常。(当然,这一切在朴素证伪主义者听来是极为反感的,他们坚持,一个理论一经被实验“反驳”(根据他们的规则簿),那么再继续发展它便是非理性的(和不诚实的)、必须用新的、未被反驳的理论来取代旧的、“已被反驳的”理论。   (C)两个例子:普劳特和玻尔   研究纲领中正面启发法和反面启发法的辩证法可由例子得到最好的说明。因此,现在我想概述两个特别成功的研究纲领:以所有原子都是氢原子复合物的观点为基础的普劳特纲领,和以光线发射是由于原子中电子从一个轨道跃迁到另一个轨道的观点为基础的玻尔纲领。   (我认为,在撰写一个历史上的案例研究时,应采取下述步骤:(1)作出合理重建;(2)尝试将合理重建同实际历史进行比较,并对合理重建的缺乏历史真实性和实际历史的缺乏合理性作出批评。因此,在任何历史研究之前,必须先研究启发法: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在本文中我不想仔细地讨论第二个步骤。)   (C1)普劳特:一个在无数反常中进步的研究纲领   普劳特在1815年的一篇匿名论文中断定,所有纯化学元素的原子量都是整数。他清楚地知道反常现象比比皆是,但他说,出现这些反常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存在的化学物质是不纯的:也就是说,当时有关的“实验技术”是靠不住的,或用我们的话来说,当时的“观察”理论是错误的,这些观察理论确立了他的理论的基本陈述的真值。因此,拥护普劳特理论的人开始了一场重大的冒险:推翻那些对他们的论点提出反证据的理论。为此,他们必须根本改革当时业已确立的分析化学;与此相应,他们必须修正实验技术以分离出纯元素。事实上,普劳特的理论一个又一个地击败了先前用于净化化学物质的理论。即使这样,一些化学家还是厌烦并放弃了这一研究纲领,因为这些成功仍然远远算不上是最后的胜利。例如,斯塔思由于一些难对付的顽抗例证而受到挫折,于1860年断定,普劳特的理论是“没有根据的”。但另外一些人却受到了进步的鼓舞,没有因未获全胜而沮丧。例如,马里内克立即反驳说:“尽管[他满意地看到]斯塔思先生的实验十分精确,但[这并不能证明]在他的实验结果同普劳特定律所要求的结果之间所观察到的那些差异不能用实验方法的不完善性来说明。”正如克鲁克斯在1886年所说:“不少公认的著名化学家认为,我们在这里[即在普劳特的理论中]看出了真理,这一真理为一些我们尚未能成功地予以排除的残存的或附属的现象掩盖着。”也就是说,在“观察”理论中一定还隐藏着某种进一步的错误假设,这种假设是化学净化“实验技术”的基础,原子量也是借助于这一假设计算出来的:克鲁克斯认为,甚至在1886年,“某些现有的原子量不过表现了一个平均值”。实际上,克鲁克斯继续以科学的(增加内容的)形式表达了这一观点:他提出了具体的新“分馏”理论,一个新的“精选妖”   [sorting Demon]。但可惜的是,他的新观察理论虽然大胆,但同时又是错误的,并且由于不能预见任何新事实,被从(经合理重建的)科学史中淘汰掉了。一代人以后,证明的确隐藏着一个使研究者失败的基本假设:即两种纯元素一定可用化学方法分离的假设。关于两种不同的纯元素可能在一切化学反应中有相同的反应,但用物理方法可予以区分的观点,要求对“纯元素”的概念有所改变、有所延伸,这就构成了研究纲领本身的改变——即概念延伸扩张。只有卢瑟福学派采纳了这个革命的高度创造性的转换,然后,“经过许多次盛衰和最令人信服的明显反证之后,普劳特这位爱丁堡物理学家在1815年轻易地提出的这一假说,在一个世纪之后变成了近代原子结构理论的基石。”然而,这个创造性的一步实际上只是一个不同的、甚至是遥远的研究纲领进步的副产品。普劳特论者由于缺少这种外部刺激,从未想到,比方说,去尝试建造强大的离心器来分离元素。   (当一个“观察”理论或“解释性”理论最终被淘汰的时候,在这个被抛弃的框架内所进行的“精确”测量,以事后之明鉴来看会显得很蠢。蒙迪取笑一意追求“实验精确性”的人们说:“这群杰出的十九世纪化学家们理应受到他们同时代人的敬重,把他们看成是最高、最完美的精确科学测量的代表。然而,命运击败了他们毕生的工作,这即使不超过悲剧,也与悲剧相差无几。他们得之不易的成果,至少在目前看来,就象是确定一堆或满或空的瓶子的平均重量一样,显得毫无意思、毫无意义。”)   让我们强调指出,根据这里所提出的研究纲领方法论,绝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来淘汰普劳特的纲领。实际上,即使在纲领发展期间有相当大的困难,这个纲领还是产生了出色的进步转换。我们的概述表明研究纲领如何能够向相当大一部分业经接受的科学知识挑战:可以说研究纲领生在不利的环境中,但它可以一步一步地克服并改造环境。   同时,普劳特纲领的实际历史最清楚不过地表明,辩护主义和朴素证伪主义如何阻碍和减缓了科学的进步。(二者都哺育了十九世纪中原子论的反对观点。)对科学史家来说,仔细地研究一下坏方法论对科学的这种特殊影响,可能是一个有益的研究纲领。   (C2)玻尔:一个在矛盾基础上进步的研究纲领   简要地概述玻尔(早期量子物理学中的)光线发射的研究纲领,将会进一步说明甚至扩展我们的论点。   玻尔研究纲领的特点是:(1)它的初始问题;(2)它的反面启发法和正面启发法;(3)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种种问题;(4)它的退化点(说是“饱和点”也行);最后(5)取代它的纲领。   背景问题是卢瑟福原子(即电子围绕一个正原子核旋转而构成的微观行星系)如何能保持稳定这个谜,因为根据业经充分证认的麦克斯韦-洛伦兹电磁理论,卢瑟福原子是要崩溃的。但是卢瑟福的理论也是经过充分证认的。玻尔建议暂时不管这一矛盾,并有意识地发展了一个研究纲领,其“可反驳的”变体同麦克斯韦-洛伦兹理论相矛盾。他提出五个假设作为他的纲领的硬核:“(1)[原子内的]能量辐射并不象通常电动力学所假定的那样以连续的方式放射(或吸收),而只是在不同的‘稳定’状态之间的体系转化过程中放射(或吸收)的。(2)处于稳定状态的体系的动态平衡服从一般力学定律,但这些定律不适用于不同状态之间的体系转化。(3)两个稳定状态之间的体系过渡期间发出的辐射是均匀的,频率V和发射的总能量E的关系是E-hv,其中h为普朗克常数。(4)确定由一个围绕正原子核旋转的电子所构成的简单体系的不同稳定状态的条件是,在位形形成过程中发出的总能量与电子旋转频率之间的比率为1/2h的整倍数。假设电子的轨道是圆的,那么,这一假设同围绕核电子的角动量等于h/2的整倍数这一假设是等效的。(5)确定任何原子体系的‘恒定’状态,即发射能量为最大的状态的条件是,围绕其轨道中心的每一电子的角动量等于h/2.”   我们必须看到普劳特纲领带来的矛盾与玻尔纲领带来的矛盾之间的重要的方法论区别。普劳特的研究纲领向当时的分析化学宣战,其正面启发法的意图是要推翻并取代当时的分析化学。但玻尔的研究纲领没有类似的意图,其正面启发法印使完全成功,也不会解决同麦克斯韦-洛伦兹理论的矛盾。提出这样一种观点需要比普劳特更大的勇气;爱因斯坦想到过这种观点,但他发现它是不可接受的,因而又放弃了。实际上,科学史上有一些最重要的研究纲领是嫁接到与它们显然相矛盾的旧纲领上的。例如,哥白尼天文学是“嫁接”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上的,玻尔的纲领是“嫁接”在麦克斯韦的纲领上的。辩护主义者和朴素证伪主义者认为这种“嫁接”是非理性的,他们都不赞同矛盾基础上的成长。因此,这类嫁接通常被特设的策略如伽利略的圆周惯性理论或玻尔的对应原理以及后来的互补原理掩盖着,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掩盖“不足”。随着年轻的嫁接纲领的力量加强,和平共处便停止了,共生变成了竞争性的共存,而新纲领的拥护者便要尝试完全取代旧纲领。   很可能正是玻尔的“嫁接纲领”的成功后来使玻尔错误地相信研究纲领中的这种基本矛盾原则上是可以而且也应该容忍的,它们并不带来任何严重的问题,只要对它们习惯了就行了。玻尔在1922年试图降低科学批评的标准,他争辩说:“对一个理论[即纲领]至多只能这样要求,即[它所确立的]分类能被扩展到可通过预测新现象对观察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就行了。”   (玻尔这话同达兰贝尔在碰到无穷小理论基础中的矛盾时所说的话是一样的:“往前走,就会得到信心。”马杰诺认为:“由于这个理论的成功引起的兴奋,使人们忽视了这个理论结构中的一个毛病,这是可以理解的;玻尔的原子建立在古典电动力学基础上,就象巴罗克塔建立在哥特式基础上一样。”但事实上这一“毛病”并未被“忽视”:人人都意识到了这个毛病,只是在纲领的进步阶段,人们程度不同地不想过问它罢了。我们的研究纲领方法论表明这种态度是合理的,但它也表明,一旦进步阶段结束了,还为这类“毛病”辩护,就是非理性的。   这里应该说明,在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中,玻尔放弃了对“新现象”的要求,并准备“继续协调有关原子现象的各种证据这一直接工作,这类证据随着对这一新知识领域的开拓而日积月累”。这表明,玻尔这时已倒退到了“保全现象”的地步,而爱因斯坦则嘲讽地坚持:“任何理论,只要人们能将它的符号同他所观察到的量恰当地联系起来,便是正确的。”)   但是,一致(在这一术语的强意义上)必须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高于进步的问题转换这一要求的)调节原则;而矛盾(包括反常)必须被看成是问题。理由很简单,如果科学的目的是真理,它就必须追求一致;如果放弃了一致,也就放弃了真理。声称“我们的要求必须适当,”我们必须屈从于或轻或重的矛盾,这种声称仍然是方法论的堕落。另一方面,这并不意味着发现一个矛盾或反常就必须立即停止发展一个纲领:对矛盾实行某种暂时的特设性隔离,继续贯彻纲领的正面启发法,可能是合理的。正如早期微积分和朴素集合论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甚至在数学中也是这样做的。   (从这一观点看来,玻尔的“对应原理”在他的纲领中起了有趣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起了重要的启发原则的作用,这一原则提出了许多新的科学假说,而这些假说又导致了新颖事实的发现,尤其是光谱线强度领域中新事实的发现。另一方面,它还起了一种辩护机构的作用,“尽管古典力学和电动力学理论与作用量子之间有所不同,但这一辩护机构还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古典力学和电动力学理论的概念,”而没有强调建立一个统一的纲领的迫切性。由于这第二个作用,对应原理降低了该纲领的可疑程度。)   当然,量子论研究纲领从总体上看是一个“嫁接的纲领”,因此,对于象普朗克这样的观点非常保守的物理学家来说是不受欢迎的。对于一个嫁接的纲领,有两种极端的而且同样非理性的观点。   保守的观点认为,在旧纲领的基本矛盾被设法消除之前,不要发展新纲领。在矛盾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是非理性的。“保守主义者”将专心于根据旧纲领来(近似地)说明新纲领的公设以便消除矛盾:他们发现,没有前面提到的那种成功的还原而继续一个新纲领,是非理性的。普朗克本人选择了这条道路,尽管他花了十年的苦功夫,却没有成功。因此,劳厄说普朗克1900年12月14日的演讲标志着“量子论的诞生”,这是不完全对的:那一天是普朗克的还原纲领的诞生。1905年,爱因斯坦决定向前走,而不管暂时矛盾的基础,但到了1913年,甚至他也踌躇起来了,而这时玻尔又再次前进了。   关于嫁接纲领的无政府主义观点是,把基础中的混乱当作优点加以歌颂,把[轻微的]矛盾或者看成是自然的某种基本属性,或者看成是人类知识的最终界限。玻尔的一些追随者便是这样做的。   合理的观点可由牛顿的观点得到最好的刻划,牛顿当时面临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同上面所讨论的情形相似。牛顿纲领最初嫁接在笛卡儿的推动力学上,这一推动力学同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有(轻微的)矛盾。牛顿既根据自己的正面启发法进行了(成功的)研究,又根据还原论的纲领进行了(不成功的)研究。牛顿不赞成惠更斯之类的笛卡儿论者,他们认为在一个“不可理解的”纲领上浪费时间是不值得的;牛顿也不赞成他的那些鲁莽的信徒,如科茨,他们认为矛盾并不表明有问题。   这样,关予“嫁接”纲领的合理观点便是,发掘在混乱基础上增长起来的纲领的启发力,而不屈从于这些基本混乱。总的来讲,在1925年以前的旧量子论中,这一态度占了主导地位。在1925年以后的新量子论中,“无政府主义的”观点变成主导的了,而按“哥本哈根解释”的现代量子物理学成了哲学蒙昧主义的主要旗手之一。在新理论中,玻尔臭名昭著的“互补原理”把[轻微的]矛盾当作一种基本的、最终的自然特性予以崇拜,把主观主义的实证论、反逻辑的辩证法、甚至日常语言哲学结成了一个邪恶的同盟。1925年以后,玻尔和他的同伴又空前地降低了科学理论的批评标准,导致理性在现代物理学中遭到失败,导致对无法理解的混乱的无政府主义的崇拜。爱因斯坦抗议道:“海森堡-玻尔的绥靖哲学(或宗教?)真是用心良苦,它暂时给它的虔信者提供了一个舒适的枕头。”另一方面,爱因斯坦的标准又太高了,这很可能是使他没有发现(也许只是没有发表)玻尔模型和波动力学的原因。   爱因斯坦和他的盟友目前还未获胜。现在的物理学教科书中充满了这类陈述:“量子和电磁场强度这两种观点在玻尔的意义上是互补的。这种互补是自然哲学的重大成果之一,在自然哲学中,对量子论的认识论的哥本哈根解释解决了关于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之间由来已久的冲突。从公元一世纪亚历山大英雄所说的反射和直线传播特性,到十九世纪杨和麦克斯韦提出的干涉和波动特性,这场争论一直没有平息。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放射的量子论以明显的黑格尔方式,彻底解决了这一两分法。”   现在,让我们回到旧量子论的发现逻辑上,尤其是集中精力看一下它的平面启发法。玻尔的计划是首先制定出氢原子的理论。他第一个模型是以一个固定的质子-原子核及一个围绕圆形轨道旋转的电子为基础的。在他的第二个模型中,他想计算固定平面中的一个椭圆轨道;然后他打算去掉对固定原子核和固定平面的明显的人为限制。在这之后他想把电子可能自旋这一因素考虑进去,然后他希望把他的纲领扩大到复杂的原子和分子的结构,并扩大到电磁场对复杂的原子和分子的影响,等等,等等。这一切在开始的时候就计划好了:认为原子同行星系类似的观点预示了一个长期、困难而乐观的纲领,并清楚地表明了研究的方针。“这时即1913年解决光谱问题的真正钥匙似乎终于被找到了,要彻底解决光谱之谜,似乎只需要时间和耐心了。”   玻尔1913年的第一篇著名论文包含了这个研究纲领的开始步骤。它包括了他的第一个模型(我将称之为M1),这一模型已经预测了到当时为止先前任何理论都未预见的事实:即氢谱线发射光谱的波长。尽管这些波长中有一些在1913年前已经知道,即(1885年的)巴耳末线系和(1908年的)帕邢线系,但玻尔理论预见的远不止这两个已知的线系,它的新颖内容很快就被检验所证认了:莱曼在1914年发现了另外一个玻尔线系,布雷克特在1922年发现了另一个,芬德在1924年又发现了一个。   由于巴耳末线系和帕邢线系在1913年以前是已知的,某些历史家把这一故事说成是培根“归纳上升”的一个例子:(1)光谱线的混乱,(2)一条“经验定律”(巴耳末),(3)理论的说明(玻尔)。这看起来当然象是休厄尔所说的三个“阶梯‘。但是,假如没有这位机灵的瑞士教员的值得称赞的试错法,科学的进步也不大会受到延误:没有巴耳末的所谓”拓荒“,由普朗克、卢瑟福、爱因斯坦和玻尔的大胆推测所推进的科学推测主流,也会演绎地产生出巴耳末的成果,以作为他们理论的检验陈述。在科学的合理重建中,对”朴素猜测“的发现者所付出的努力很少有什么奖赏。   实际上,玻尔的问题并不是要说明巴耳末线系和帕邢线系,而是要说明卢瑟福原子的似乎是不可能的稳定性。而且,在玻尔写他的论文的初稿之前,他甚至没有听说过这些公式。   玻尔第一个模型M1的新颖内容并非都得到了证认。例如,玻尔的M1声称预测了氢发射光谱中的所有谱线。但是实验证据表明,根据玻尔的M1不应有氢线系的地方,却存在着氢线系。这一反常的线系便是皮克林-福勒紫外线线索。   皮克林1896年在船舻座ζ星的光谱中发现了这一线系。福勒于1898年在太阳中也发现了这一线系的第一条谱线,之后,他在一个装有氢和氮的放电管中产生出了整个线系。的确,可以争辩说这一异常的谱线同氢毫不相干,太阳和船舻座ζ星毕竟含有多种气体,而放电管中还有氦。实际上,在装有纯氢的放电管中是不能产生这条谱线的。但是,导致产生了一个针对巴耳末定律的证伪假说的皮克林和福勒的“实验技术”有着一个似真的、尽管从未经过严峻检验的理论背景:(a)他们的线系与巴耳末的线系有着相同的收敛数,因而被认为是氢线系;(b)为什么不可能是氦产生了这一线系,福勒对此作出了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明。   然而,玻尔对“权威的”实验物理学家却很不以为然。他并没有对他们的“实验精确性”和“观察可靠性”提出质疑,而是对他们的观察理论提出了质疑。实际上,他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观察理论。他首先阐述了他的研究纲领的一个新模型(M2):电离氦模型,它带有一个复质子和一个绕其旋转的电子。现在,这一模型预测在电离氦光谱中有一个同皮克林-福勒线系一致的紫外线线系。这构成了一个竞争的理论。然后他提出一项“判决性实验”:他预测,在一个充满氦氯混合气体的放电管中,也可以产生福勒线系,谱线甚至可能更强烈。而且,玻尔甚至对实验家的仪器连看都不看,便对实验家们说明了氢在福勒实验中所起的催化作用,以及氯在他提议的实验中所起的催化作用。事实上,玻尔是对的。这样,他的研究纲领最初表面上的失败变成了巨大的胜利。   然而,这一胜利立即受到了怀疑。福勒承认他的线系不是氢线系,而是氦线系。但他指出玻尔的异常调整仍是失败的:福勒线系的波长同玻尔的M2所预测的值明显不同。因此,福勒线系尽管不反驳M1,但还是反驳了M2,并且由于M1和M2关系密切,因而也削弱了M1!   玻尔没有理会福勒的论据:当然,他从未打算过于认真地接受M2.他的值是以电子围绕固定原子核旋转的粗糙计算为根据的;但是电子当然是围绕共同的引力中心旋转的;当然,必须象对待双体问题那样,以约化质量代替质量:me‘=me/[1+(me/mn)]。这一经过修改的模型便是玻尔的M3.福勒本人只得承认玻尔又对了。   M2表面上的被反驳变成了M3的胜利。很明显,M2和M3,甚至M17或M20,是可以在研究纲领内部得到发展的,而不需要任何来自观察或实验的刺激。正是在这个时候,爱因斯坦说玻尔的理论“是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然后,玻尔的研究纲领按照计划继续进行。下一步是计算椭圆轨道,这是由索末菲在1915年进行的。但出现了(未预料到的)结果,即可能的稳定轨道数目增加了,却没有增加可能的能级数目。因此,椭圆轨道和圆轨道两种理论之间似乎不可能有判决性实验。然而,电子围绕原子核旋转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如果爱因斯坦力学是正确的,当电子加速时,它们的质量应明显变化。实际上,通过计算这种相对论性改正量,索末菲得出了一系列新的能级,并因而得出了光谱的“精细结构”。   转向这一新的相对论性模型,比发展开始的几个模型需要更高的数学技术和才能。索末菲的成就主要是数学上的成就。   奇怪的是,迈克耳孙早在1891年就已经发现了氢光谱的双重谱线。玻尔的首篇论文一发表,莫斯利便立即指出“它没有能够解释在每一光谱中发现的第二条较弱的谱线”。玻尔并不着慌:他深信,他的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法到了一定的时候是可以说明迈克耳孙的观察的,甚至还可以对它进行修正。果然如此。索末菲的理论同玻尔最初的几种说法当然是矛盾的;精细结构实验以及已经修正的旧观察提供了有利于索末菲理论的判决性证据。索末菲及其慕尼黑学派把玻尔最初几种模型的许多失败变成了玻尔研究纲领的胜利。   有趣的是,正如爱因斯坦1913年在量子物理学取得惊人进步的中途变得焦虑起来并放慢了速度一样,玻尔到了1916年也变得焦虑起来,也放慢了速度;而且正象玻尔在1913年从爱因斯坦那儿接过了首创精神那样,索末菲在1916年又从玻尔那里接过了首创精神。玻尔的哥本哈根学派同索末菲的慕尼黑学派之间的环境不同是很明显的:“在慕尼黑,人们使用较具体的公式,因而比较容易被人理解,人们曾在使光谱系统化和使用矢量模型方面取得成功。然而在哥本哈根,人们相信尚未发现一种关于新[现象]的恰当语言,人们对就在面前的过于明确的公式闭口不谈,而谨慎地用越来越一般的术语表达自己,因而理解他们要困难得多。”   我们的概述表明,进步的转换如何可能给予矛盾的纲领以可接受性以及理论说明。玻尔在他为普朗克写的讣闻中有力地描述了这一过程:“当然,仅仅引进作用量子并不意味着已经确立了一个真正的量子论……将作用量子引入已经充分证明的古典理论一开始就碰到的那些困难已经被指出来了。边些困难逐渐增加,而不是减少。尽管与此同时,前进中的研究工作越过了其中一些困难,但理论中剩下的漏洞却使认真的理论物理学家更加苦恼了。事实上,在玻尔理论中作为作用律基础的东西是由某些假说构成的,这些假说在一代人之前无疑会被一切物理学家断然拒斥的。在原子内部,一些星子化的(即根据量子原理选出的)轨道应起一种特殊作用,这一点是完全可以被承认的;不太容易接受的是进一步的假定,即沿这些曲线轨道运动并因而加速的电子不放射任何能量。但是,发射出的光量子的明确限定的频率应该不同于发射电子的频率,这一点对于在古典学派中成长起来的理论家来说,却被认为是荒谬的,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数量[更确切地说,进步的问题转换]是决定的因素,因而最后局面被扭转过来了。最初这是一个如何使一个新的奇怪成份尽量不勉强地适应一个一般认为是已经确立的现存体系的问题,然而这一入侵成份赢得了稳定的地位之后,现在已经采取了攻势;现在看来,它无疑就要在某一点上摧毁旧的体系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将在哪一点上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摧毁旧体系的问题了。”   通过对研究纲领的研究,人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相对说来,极少的实验是真正重要的。理论物理学家从检验和“反驳”中得到的启发指导通常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以至于大规模的检验,甚至为已经占有的材料过分操心,很可能只是浪费时间。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反驳来告诉我们说理论急需替换了:纲领的正面启发法总会推动我们前进的。同时,对一个羽毛未丰的纲领作出严厉的“可反驳的解释”在方法论上是危险的残忍。纲领的最初形式甚至可能只“适应”于不存在的“理想的”情况,它可能要用几十年的理论研究才能达到最初的新颖事实,并且要花更多的时间,才能达到有趣的可检验的研究纲领的形式,到了这个时候,根据纲领本身就再也预见不到反驳了。   这样,研究纲的辩证法就不一定是理论猜测和经验反驳交替的系列。纲领发展与经验检验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真正实现了哪一种模式只取决于历史的偶然性。让我们提一下三种典型的模式。   (1)让我们想象,前面的连续三种说法H1,H2,H3中的每一种说法都成功地预测了某些新事实,但也不成功地预测了某些其他事实,也就是说,每一种说法都得到了证认,并且又被依次反驳了。最后提出H4,H4预测了某些新颖事实,而又经受住了最严峻的检验。这一问题转换是进步的,同时我们获得了一个出色的、波普尔式的猜测与反驳的交替。这会被波普尔赞扬为理论研究与实验并行的经典例子。   (2)另一种模式可能是玻尔单独一人(可能在他之前没有巴耳末)制定出H1,H2,H3和H4,但在H4之前,由于自我批评,他没有发表自己的假说。然后检验了H4:所有的证据都将证认H4这第一个(也是唯—一个)发表了的假说。这里可以看到,理论家在书桌上的研究远远先于实验者:我们看到,理论进步有一段相对自主的时期。   (3)现在让我们想象,当发明H1,H2,H3和H4的时候,在这三种模式中所提到的所有经验证据都已是现成的了。在这种情况下,H1,H2,H3,H4都不体现经验进步的问题转换。因而,尽管所有证据都支持科学家的理论,但这个科学家还必须进一步研究,以证明他的纲领的科学价值。造成这种事态,或者是由于(受到产生了H1,H2,H3,H4的纲领的挑战的)旧纲领已经产生了所有这些事实,或者是由于政府为收集光谱谱线材料花了大量金钱,所启用的学者们偶然发现了所有这些材料。然而,后一种情况是极不容易发生的,因为,正如卡伦经常说的那样:“世界上流传的错误事实要比错误理论多得多。”在多数这样的情况下,研究纲领将同可资利用的“事实”相冲突,理论家将研究实验家的“实验技术”,在推翻并替换了实验家的观察理论之后,便会纠正他的事实,从而产生出新颖的事实。   说完这一方法论的题外话之后,让我们再回到玻尔纲领上来。在初次草拟正面启发法时,并不是纲领中的所有发展都被预见和规化到了。当索末菲的复杂模型中出现某些奇怪的缺口时(某些预测的谱线从未出现),泡利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假说(即他的“不相容原理”),这一假说不仅解释了已知的缺口,而且重新制定了元素周期体系的壳层理论,并预见了当时未知的事实。   这里我不想详述玻尔纲领的发展。但从方法论的观点对它进行详细的研究的确是极有价值的:它在矛盾基础上的奇迹般的进步速度是惊人的,杰出的科学家、甚至天才的科学家为它提出的辅助假说,在美妙、独创性和经验成功方面都是物理学史上没有先例的。有时,这一纲领的下一个变体只需要微小的改进,如以约化质量代替质量。但有时要达到下一个变体,需要新的复杂的数学,如多体问题数学,或者需要新的、复杂的物理辅助理论。附加的数学和物理学成份或者是由现存知识的某些部分(如相对论)引进的,或者是新发明的(如泡利的不相容原理)。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正面启发法中有一“创造性的”转换。   但即使这—伟大的纲领在其启发力渐趋消失时也停止了前进。特设假说大大增加了,而且无法用增加内容的说明来取代它们。例如,玻尔的分子(带状)光谱理论为双原子分子预测了下列公式:   V=(h/8π2I)[(m+1)2一m2]   但是这个公式遭到了反驳。玻尔论者用m(m+1)来代替m2:这样符合了事实,但可惜是特设的。   然后碰到了碱光谱中某些未获说明的双重线问题。1924年,朗德用特设的“相对论性分裂规则”对它们作了说明,1925年,古德斯密特和乌伦贝克用电子自旋对它们作了说明。如果朗德的说明是特设的,那么古德斯密特和乌伦贝克的说明也是与狭义相对论矛盾的:稍大的电子的表面点必须比光跑得快,而电子甚至必须要大于整个原子。提出这样的说法需要有相当大的勇气。(克朗尼希很早便有这种想法了,但没有发表,因为他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容许的。)   但是,鲁莽地提出不切实际的矛盾说法得不到什么好处。纲领落到“事实”发现的后面去了。未被消化的反常充满了这一领域。随着越来越无结果的矛盾和越来越多的特设假说,这一研究纲领的退化阶段开始了:用波普尔爱用的一个警句来说就是,它开始“丧失它的经验特性”。还有许多问题,如摄动理论,甚至不能指望在纲领中得到解决。很快出现了一个竞争的研究纲领——波动力学。这个新纲领甚至在它的最初形式(德布罗意,1924)中,就不仅说明了普朗克和玻尔的量子条件,还导致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新事实,导致了戴维森-革末实验。在这个纲领后来的越来越复杂的形式中,它解决了玻尔研究纲领根本没法解决的问题,并且用能够满足更高方法论标准的理论说明了玻尔纲领后来的一些特设理论。波动力学很快就赶上、战胜并取代了玻尔的纲领。   德布罗意的论文是在玻尔纲领退化的时候发表的,但这只是巧合。如果德布罗意的论文是在1914年,而不是在1924年写成和发表的,人们不知道那将出现什么情况。   (d)重新看待判决性实验:即时合理性的终结   认为必须坚持一个研究纲领直到它耗尽全部启发力为止的观点,以及认为在人人都同意退化点已经来到之前不应引进一个竞争纲领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尽管人们可以理解,在一个研究纲领的进步阶段中,当物理学家面对并不激发任何经验进步的模糊的形而上学理论增殖时,是很恼火的。)永远也不应让一个研究纲领成为一种世界观,或一种科学的清规戒律,使自己成为说明和非说明之间的仲裁者,就象数学上的精确性使自己成为证明与非证明之间的仲裁者一样。不幸的是,这正是库恩愿意鼓吹的观点;实际上,他所说的“常规科学”不过是一个获得垄断地位的研究纲领。但事实上,尽管某些笛卡儿论者、牛顿论者、玻尔论者作了努力,取得完全垄断地位的研究纲领只是极少数,而且也只能在相对短的时期内获得垄断地位。科学史一直是、也应当是一部相互竞争的研究纲领(或者也可以说是“范式”)的历史,而不是、也不应当变成一连串的常现科学时期:竞争开始得越早,对进步便越有利。“理论多元论”要优于“理论一无论”,在这一点上,波普尔和费耶阿本德是对的,而库恩是错的。   科学研究纲领相互竞争的观点,使我们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淘汰研究纲领?前面的考虑使我们知道,退化的问题转换同某种老式的“反驳”或库恩的“危机”一样,不是淘汰一个研究纲领的充分理由。能否有任何客观的(而不是社会心理学的)理由来拒斥一个纲领,即淘汰它的硬核及其建立保护带的钢领呢?我们的回答大致是,如果一个竞争的研究纲领说明了其对手先前的成功,通过进一步表现出启发力而胜过了其对手,便提供了这样一个客观的理由。   然而,衡量“启发力”的标准大大依赖于我们怎样解释“事实的新颖”。一直到现在我们都假设,一个新理论是否预测了新颖事实是立即可以确定的。然而,经常是只有过了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看到一个事实命题的新颖。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先从一个例子入手。   玻尔的理论逻辑地蕴涵着巴耳末的氢谱线公式作为一个推论。这是不是一个新颖事实?人们可能倾向于否认,因为巴耳末的公式毕竟是人人皆知的。但这只对了一半。巴耳末只“观察”到B1:即氢谱线服从巴耳末公式。玻尔预见了B2:即氢的电子不同轨道上的能级差服从巴耳未公式。现在人们可能说B1已经包括了B2的一切纯“观察”内容。但这样说。预先假定,有一个不受理论污染、不受理论变化影响的纯“观察层”。事实上,人们接受B1只是因为巴耳末所应用的光学、化学及其他理论业经充分证认并被接受为解释性理论;而这些理论随时都可能受到质疑。人们也许会争辩说,我们甚至可以“清除”掉B1的理论预设,而得到巴耳末所真正“观察”到的东西,将其表达成一个更有节制的断言B0:在某些明确限定的条件下(或在一“受控实验”的过程中),某些放电管中发出的谱线服从巴耳末公式。但波普尔的一些论证表明,按这种方式,我们永远不能达到任何确凿“观察的”最底层,要证明B0中涉及了“观察”理论是很容易的。另一方面,假定玻尔纲领经过长期的进步发展,已经表明了其启发力,那么,它的硬核本身就会成为充分证认的,并因而获得“观察”理论或解释性理论的资格。但这样;B2就不会被看作只是对B1重新进行理论解释,其本身就有资格被看作是新事实。   这些考虑又强调了我们评价中的事后之明鉴的成份,并使我们的标准进一步放宽了。一个刚刚参加竞争的新研究纲领可通过以新颖的方式说明“旧事实”开始,但可能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才能看到它产生出“真正新颖的”事实。例如,热动说似乎比现象论的成果落后了几十年,一直到1905年,关于布朗运动的爱因斯坦-斯莫罗科夫斯基理论才最后超过了现象论。此后,先前看来似乎是对旧事实(关于热的旧事实,等等)的推测性的重新解释,变成了新事实(关于原子的事实)的发现。 所有这一切说明,我们不应仅仅由于一个年轻的研究纲领还没有超过其强大的对手而抛弃它。如果没有其对手它会构成一个进步的问题转换,那么我们就不应放弃它。我们无疑应该把经重新解释的事实看作新事实,而不管业余事实收集者的傲慢的领先权要求。只要可以把一个年轻的研究纲领合理重建为一个进步的问题转换,就应暂保护它免受已经确立的强大的对手的进攻。   这些考虑总的来讲强调了方法论的宽容的重要性,而仍然没有回答怎样淘汰研究纲领的问题。读者甚至可能怀疑,这样多地强调可错性,会使我们的标准放宽(更确切地说,是软化)到这样的程度,使我们站到激进怀疑论一边。结果,甚至著名的“判决性实验”也不会有任何力量来推翻研究纲领;一切都可容许了。   但这种怀疑是没有根据的。在研究纲领内部,相继的变体之间常有“小判决性实验”。实验家很容易在第n个与第(n+1)个科学变体之间作出“决定”,因为第(n+1)个变体不仅同第n个相矛盾,而且还超过了它。如果根据同一个纲领和同一些已经充分证认的观察理论,第(n+1)个变体具有更多的已经证认的内容,那么淘汰便是相对经常的事情(只是相对地经常,因为即使这儿,淘汰的决定也可能遭到上诉)。上诉程序有时也很容易:在许多情况下,受到挑战的观察理论远不是已被充分证认的,事实上是没有明确表达出来的朴素的“隐蔽的”假设,只有受到挑战才暴露了这一隐蔽假设的存在,使其得以阐明、检验、以至被推翻。然而,观察理论本身常常被结合在某个研究纲领中,这样,上诉程序便会导致两个研究纲领之间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一个“大判决性实验”。   当两个研究纲领竞争时,它们的第一个“理想的”模型一般是关于同一领域的不同方面的(例如,牛顿的半微粒光学的第一个模型描述了光的折射,而惠更斯的波动光学的第一个模型描述了光的干涉)。随着相互竞争的研究纲领的扩展,它们会逐渐侵犯对方的领域。这样,第一个纲领的第n个变体就会同第二个纲领的第m个变体明显地、戏剧性地矛盾起来。通过反复实验,结果第一个纲领在这次战斗中失败了,而第二个纲领得胜了。但这场战争并没有完结:任何研究纲领都容许有这样几次失败。它只需要产生出一个第(n十1)个(或第(n+k)个)增加内容的变体,并证实它的某些新颖内容,便可东山再起。   如果经过持续的努力,这种东山再起仍不实现,那么战争便输掉了,而原先的实验则被事后之明鉴认为是“判决性的”。不过,尤其是假如在战斗中失败的纲领是一个年轻的发展迅速的纲领,假如我们决定充分相信它的“前科学”的成功,所谓的判决性实验便会随着它的前进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即使在战斗中失败的是一个老的、已经确立、“已经疲劳”、接近其“自然饱和点”的纲领,也可能以巧妙的增加内容的革新继续进行长时间的抵抗,即使这些革新没有得到经验的成功。凡是被赋有天才和想象力的科学家们所支持的研究纲领是很难被打败的。或者说,失败纳领的顽固捍卫者可能对实验作出特设的说明,或狡猾地、特设地把胜利的纲领“还原”为失败的纲领。但是,我们应当把这种努力作为非科学的而加以拒斥。   我们的考虑说明了为什么判决性实验在几十年之后才被看成是判决性实验。牛顿声称开普勒椭圆支持他而反对笛卡儿,但是在大约一百年以后,人们才普遍承认开普勒椭圆是支持牛顿、反对笛卡儿的判决性证据。水星近日点的反常行为是牛顿纲领中许多尚未解决的困难之一,人们知道这一点已有好几十年,但只有爱因斯坦的理论更好地说明了这个事实,才把这个阴沉沉的反常变成了对牛顿研究纲领的一个光辉的“反驳”。杨声称他在1802年的双隙实验是光学的微粒纲领与波动纲领之间的判决性实验;但只是在菲涅尔大大“进步地”发展了波动纲领,而且牛顿论者显然无法同它的启发力相抗衡之后很久,这一声称才得到承认。只有经过两个竞争纲领长期的不平衡发展之后,为人所知了几十年的反常才能得到反驳这一尊称,而实验才能得到“判决性实验”的尊称。布朗运动在战场上战斗了近一个世纪才被认为击败了现象论研究纲领,使战争转而有利于原子论者。迈克耳孙对巴耳末线系的“反驳”一直被人忽视,直到一代人以后,玻尔胜利的研究纲领才支持了它。   详细地讨论某些只有回过头来看时才能明显看出其“判决”性质的实验例子可能是值得的。首先,我想讨论著名的1887年迈克耳孙-莫雷实验,这一实验据说证伪了以太理论,并“导致了相对论”;然后讨论卢默-普林希姆实验,这些实验据说证伪了古典辐射理论并“导致了量子论”。我最后想讨论的一项实验曾被当时许多物理学家认为是反对守恒定律的,然而事实上它最终最成功地证认了守恒定律。   (d1)迈克耳孙-莫雷实验   迈克耳孙1881年访问赫尔姆霍茨的柏林研究所期间,设计了一项实验来检验菲涅尔和斯托克司关于地球运动对以太的影响的矛盾理论。根据菲涅尔的理论,地球运动时穿过静止的以太,但地球内部的以太部分地被地球所带动。因此,菲涅尔的理论意味着地球外部的以太速度相对于地球来说是正的(也就是说,菲涅尔的理论暗示了“以太风”的存在)。根据斯托克司的理论,以太为地球所拖拽,在地球的直接表面上,以太的速度同地球的速度相等:因此以太的相对速度为零(也就是说,地球表面没有以太风)。斯托克司最初认为两个理论在观察上是一致的;例如,通过适当的辅助假设,两个理论都说明了光行差。但迈克耳孙声称,他在1881年的实验是两个理论之间的判决性实验,这一实验证明了斯托克司的理论。他断定地球相对于以太的速度比菲涅尔的理论所说的速度要小得多。他甚室断言说,根据他的实验,“必然的结论是这个[静止以太的]假说是错误的。这一结论与关于先行差现象的说明是直接矛盾的,该说明……预先假定地球穿过以太,以太保持静止。”正象经常发生的那样,实验家迈克耳孙当时从一个理论家那里得到一个教训。当时主要的理论物理学家洛伦兹在迈克耳孙后来描绘为“对整个实验的……一个非常彻底的分析”中,证明迈克耳孙“错误地解释了”事实,他所观察到的东西事实上与静止以太的假说并不矛盾。洛伦兹证明迈克耳孙的计算是错误的;菲涅尔的理论只预测了迈克耳孙所计算的结果的一半。洛伦兹断定说,迈克耳孙的实验没有反驳菲涅尔的理论,当然也没有证明斯托克司的理论。洛伦兹继而证明,斯托克司的理论是矛盾的:它假定地球表面的以太对于地球是静止的,而又要求相对速度具有势能;然而这两个条件是互不相容的。但是即使迈克耳孙真地反驳了静止以太的一个理论,纲领还是未被触动:人们可以轻易地制定出以太纲领的其他几种理论,以预测以太风的非常微小的值,而洛伦兹立即就提出了一个这样的理论。这一理论是可以检验的,洛伦兹骄傲地让它接受实验的判决。迈克耳孙和莫雷一起接受了挑战。这一次地球对以太的相对速度似乎又是零,同洛伦兹的理论相矛盾。但这一次迈克耳孙在解释他的材料时比较谨慎了,他甚至想到整个太阳系有可能在与地球相反的方向运动;因此他决定“每隔三个月”重复一次实验,“从而避免一切不确定性”。迈克耳孙在他的第二篇论文中没有再谈论“必然的结论”和“直接的矛盾”,他只是认为,根据他的实验来看,“如果真的存在着传光的以太和地球之间的相对运动,那么从所有先前的实验看来相当肯定,这种运动一定是很小的,小到足以反驳菲涅尔对光行差的说明。”因此,在这篇论文中,迈克耳孙仍然宣称反驳了菲涅尔的理论(以及洛伦兹的新理论);但只字未提关于反驳了一般的“静止以太理论”的1881年的旧的断言。(实际上,他相信要想反驳静止以太理论,他必须在很高的高度上,“例如,在一座孤山顶峰上”,检验以太风。)   然而,某些以太理论家(如开尔芬)不信任迈克耳孙的“实验技巧”,洛伦兹指出,尽管迈克耳孙作了朴素的断言,但是就连他的新实验也“未能为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任何证据”。人们完全可以把菲涅尔的理论看成解释性理论,它解释事实,而不为事实所反驳。然后,洛伦兹证明,“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教给我们某些关于量纲变化的事情”:物体的量钢受它们通过以太的运动的影响。洛伦兹以极大的独创性造成了菲涅尔纲领中这一“创造性的转换”,从而声称“消除了菲涅尔理论与迈克耳孙实验结果之间的矛盾”。但他承认,“由于我们完全不知道分子力的性质,要检验这一假说是不可能的”:至少暂时它不能预测任何新颖事实。   同时,在1897年,迈克耳孙进行了他长期计划的在山顶上测量以太风速度的实验,但他没有发现任何以太风。由于他早先认为他已证明了斯托克司的理论,该理论预测在较高的高度上有以太风,他现在不知所措了。如果斯托克司的理论仍然是正确的,那么以太速度的梯度必定是很小的。迈克耳孙只得断言说,“地球对以太的影响延伸到相当于地球直径的距离上”。他认为这是一个“不大可能的”结果,并断定1887年他从自己的实验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必须拒斥的应该是斯托克司的理论,而菲涅尔的理论必须予以接受。他决定要接受任何可以拯救菲涅尔理论的合理的辅助假说,包括洛伦兹1892年的理论。现在他似乎喜欢菲茨杰拉德-洛伦兹的收缩理论,到了1904年,他在卡斯的同事们试图发现这种收缩是否因材料的不同而改变。   多数物理学家试图在以太纲领的框框内解释迈克耳孙的实验,爱因斯坦都没注意迈克耳孙、菲茨杰拉德和洛伦兹,他主要受马赫对牛顿力学所作批评的激励,制定了一个新的进步的研究纲领。这个新纲领不仅“预测”并说明了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的结果,而且还预测了一系列以前未曾梦想过的事实,这些事实得到了戏剧性的证认。只是到了这时,即二十五年之后,迈克耳孙-莫雷实验才开始被看成“科学史上最伟大的否定实验”。但这一点是不会被立即看到的。即使实验是否定的,当时也不清楚究竟否定了什么?而且,迈克耳孙在1881年认为他的实验也是肯定的:他坚持说他反驳了菲涅尔的理论,但证实了斯托克司的理论。迈克耳孙本人,然后是菲茨杰拉德和洛伦兹,还在以太纲领之内肯定地说明了这一实验结果。同一切实验结果一样,它对旧纲领的否定性只是后来才得以确立的,这是通过慢慢积累起来的在退化的旧钢领内部解释该实验的特设尝试、通过逐渐确立一个新的进步的胜利纲领从而把该实验变成一个肯定的证例而确立的。但永远也不能合理地排除恢复“退化的”旧纲领的某一部分的可能性。   只有通过极端困难而无限漫长的过程才能确定一个研究纲领取代了其对手;过于鲁莽地使用“判决性实验”这一术语是不明智的。即使人们认为一个研究纲领被原有的纲领淘汰了,它也不是被某个“判决性”实验淘汰的;即使后来把握不大地称这样一种实验为判决性实验,如果这个旧纲领没有一个有力的进步高潮,也是无法阻挡新纲领的。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的否定性及重要性主要在于该实验所有力支持的新研究纲领中的进步转换,该实验的“伟大”不过反映了所涉及到的两个纲领的伟大。   仔细分析一下气运渐衰的以太理论中的竞争转换,是很有趣的。但是在朴素证伪主义的影响下,迈克耳孙的“判决性实验”之后的以太理论最有趣的退化阶段被多数爱因斯坦论者干脆忽视了。他们相信迈克耳孙-莫雷实验单枪匹马地打败了以太理论,以太理论的顽固性只不过是由于蒙昧主义的保守主义。另一方面,反爱因斯坦论者也没有批判地检查迈克耳孙之后这一时期的以太理论,他们认为以太理论根本未受任何挫折:爱因斯坦理论中的长处在洛伦兹的以太理论中本质上都有,爱因斯坦的胜利不过是由于实证主义的风尚。但事实上,从1881年到1935年,迈克耳孙所做的一系列用来检验以太纲领的相继变体的实验提供了一个退化问题转换的有趣例子。(但研究纲领可以摆脱退化的低潮。众所周知,可以很容易地加强洛伦兹的以太理论,即使它在一有趣的意义上变得同爱因斯坦的非以太理论等值。在一个重大的“创造性转换”的范围内,以太可能会再回来的。)   我们需要以事后之明鉴来评价实验,这个事实说明了为什么在1881年到1886年的文献中根本就没有提到迈克耳孙的实验。甚至当一位法国物理学家保梯向迈克耳孙指出他1881年的错误时,迈克耳孙决定不发表纠正按语。他在1887年3月写给瑞利的一封信中解释这一决定的原因说:“我一再试图使我的科学界朋友们对这一实验发生兴趣,但没能成功。我从未发表这一更正(我羞于承认这一点)的原因是,这一工作得到的注意很少,这使我感到沮丧。我认为更正是不值得的。”顺便说一下,这封信是对瑞利的一封信的回答,瑞利的信使迈克耳孙注意到了洛伦兹的论文,这封信导致了1887年的实验。但即使在1887年之后,甚至在1905年之后,一般也不认为迈克耳孙-莫雷实验充分有理地证伪了以太的存在。这也许能说明,为什么迈克耳孙获得诺贝尔奖金(1907年)不是因为他“反驳了以太理论”,而是“因为他的精密光学仪器和分光仪,以及在这些仪器帮助下进行的方法论的研究。”还说明了为什么授奖演说中甚至没有提到迈克耳孙-莫雷实验。迈克耳孙在他的“诺贝尔演讲”中也没有提到迈克耳孙-莫雷实验;他闭口不谈这样一个事实,即尽管他最初有可能设计出他的仪器来精确地测量光速,但他被迫改进这些仪器来检验某些特定的以太理论,而他的1887年实验的“精确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洛伦兹的理论批评所激发的:这是当代的标准文献从来不提的一个事实。   最后,人们容易忘记,即使迈克耳孙-莫雷实验证实了“以太风”,爱因斯坦的纲领也照样会胜利。古典以太纲领的热心拥护者米勒当时发表了一个轰动一时的声明,说迈克耳孙-莫雷实验进行得没有条理,实际上以太风是存在的。这时,《科学》杂志的新闻通讯员吹嘘道:“米勒教授的成果从根本上打垮了相对论。”但是,爱因斯坦认为,即使米勒报道了真实的事况,要放弃的也[只不过]是“目前形式的相对论”。事实上,辛格指出,即使从表面上来看,米勒的成果同爱因斯坦的理论也并不矛盾:只是米勒对这些成果的说明同爱因斯坦的理论相矛盾。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用新的加德纳-辛格理论来取代现存的刚体辅助理论,这样也就可以在爱因斯坦的纲领内充分消化米勒的成果。   (d2)卢默-普林希姆实验   让我们来讨论另一个所谓的判决性实验。普朗克声称卢默和普林希姆的实验在本世纪之交“反驳”了维恩、瑞利和金斯的辐射定律,“导致了”甚至是“带来了”量子论。但这些实验的作用更加复杂,而且同我们的方法很一致。卢默和普林希姆的实验不仅仅是结束了古典方法,而且得到了量子物理学的很好的说明。一方面,爱因斯坦量子论的某些早期理论蕴涵着维恩的定律,因而遭受卢默-普林希姆实验反驳的程度并不小于古典理论。另一方面,人们对普朗克公式提出了好几种古典的说明。例如,在英国科学进步协会1913年的会议上,专门开了一个辐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金斯、瑞利、J.J.汤姆生、拉莫尔、卢瑟福、布拉格、坡印亭、洛伦兹、普林希姆和玻尔。普林希姆和瑞利对量子理论的推测有意保持中立,但洛夫教授“代表了较陈旧的观点,并坚持认为不采纳量子理论是有可能说明关于辐射的事实的。他批评应用能量均分理论,而这一理论是量子论基础的一部分。支持量子论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同普朗克黑体发射率公式的实验一致。从数学的观点来看,可能有更多的公式同样符合于该实验。会议讨论了A.科恩的一个公式,这一公式产生了广泛的结果,表明它和普朗克的公式同样与实验相符。在进一步争论古典理论的源泉还没有耗尽的时候,他指出,将洛伦兹的薄板放射率计算扩展到其他情况也许是可能的。对于这一计算,任何简单的分析表达式都不代表全波长范围的结果,而且很有可能的是,在一般情况下,任何适用于全波长的简单公式都是不存在的。事实上,普朗克公式也许不过是一个经验公式。”卡伦德举了一个古典说明的例子:“如果我们假设维恩关于全辐射能量分配的著名公式只代表内能,那么对这一公式与实验的不符便立即可以得到说明。正如瑞利勋爵所表明的那样,参照卡诺原理,可以很容易地推出压力的对应值。我所提出的公式(见《哲学杂志》1913年10月)不过是这样得出的能量密度与压力的和,这公式就辐射和比热来说,都令人满意地同实验相符合。我觉得这一公式要优于普朗克的公式,因为(还有其他原因)后者无法同古典热力学相调合,并涉及到量子的概念,或者说,涉及到一个不可分的作用单位,而这是难以想象的。我的理论的相应的物理量,我在其他地方称之为热分子,却不一定是不可分的,而是与原子的内能有一种非常简单的关系,这种关系便是说明下列事实所需要的一切,即在特殊情况下,辐射可能是按原子单位发射的,而原子单位是一特定量的倍数。”   引用的这些话可能太冗长,但至少它再一次令人信服地表明,即时的判决性实验是不存在的。卢默和普林希姆的反驳并没有淘汰对辐射问题的古典解答。指出下面一点可以更好地描绘这种情形,即在新量子论纲领内部,普朗克最初的“特设”公式——它适合(并纠正了)卢默和普林希姆的材料——可以得到进步的说明;而在古典纲领内部,无论他的“特设”公式,还是该公式的“半经验的”竞争对手,都不能得到说明,除非付出退化的问题转换这一代价。顺便说一下,这一“进步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创造性的转换”:(爱因斯坦)以玻色-爱因斯坦统计学取代了波尔茨曼-麦克斯韦统计学。新发展的进步性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普朗克的理论,它正确地预测了波尔茨曼-普朗克常数的值,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它进一步预测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新颖事实。但在旧纲领内部发明出新的但可惜是特设的辅助假说之前,在新纲领展开之前,在发现表明新纲领中有了进步问题转换的新事实之前,卢默-普林希姆实验的客观相关性是非常有限的。   (d3)β衰变与守恒定律   最后,我要讲一个关于一项实验的故事。这项实验差一点成为、而并没有真正成为“科学史上最伟大的否定实验”。这个故事又一次说明,要断定从经验中到底学到了什么,经验“证明”了什么,“证伪”了什么,是极端困难的。要考查的经验是1914年查德威克对β衰变所作的“观察”。这个故事说明一项实验怎样可能在一开始被认为表现了研究纲领内部的常见难题,然后几乎被提升到“判决性实验”的行列,后来又被降低为表现了一个(新的)常见难题。这一切都取决于整个变化着的理论和经验背景。大多数传统的叙述被这些变化搞得混乱不堪,不如说是歪曲了历史。   当查德威克在1914年发现放射性的β放射物的连续光谱时,没有人想到这一奇怪的现象会同守恒定律有任何关系。1922年,L.迈特讷和C.D.埃利斯在当时的原子物理学框架内提出了两个朴素的竞争说明。迈特讷小姐认为,电子一部分来自原子核的初级电子,一部分来自电子层的次级电子。埃利斯先生认为,它们都是初级电子。两个理论都包含着复杂的辅助假说,而且都预测了新颖的事实。两个理论所预测的事实相互矛盾,而实验证据有利于埃利斯,不利于迈特讷。迈特讷小姐提出上诉,实验“上诉法庭”拒不支持她,但裁定埃利斯理论中的一个决定性的辅助假说必须予以拒斥。竞争的结果是一个平局。   玻尔和克雷默斯恰好在埃利斯-迈特讷争论的时候想到,他们只有放弃单一过程中的能量守恒原理,一个一致的理论才能得到发展。若不是玻尔和克雷默斯的这一观点,谁也不会想到查德威克的实验对能量守恒定律提出了挑战。玻尔-克雷默斯-斯莱特1924年的理论是很吸引人的。它的主要特点之一是用统计定律取代了古典的能量和动量守恒定律。这一理论(或者说,“纲领”)立即遭到了“反驳”,它的推断一个也没得到证认;实际上,它从未得到充分的发展以说明β衰变。但尽管这一纲领立即就被放弃了(原因不光是它遭到了康普顿-西蒙及玻色-盖革实验的“反驳”,还由于出现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海森堡-薛定谔纲领),玻尔仍然确信非统计的守恒定律最后必将被放弃,只有取代这些定律之后,β衰变这一反常才能得到说明;这时,β衰变会被看成反对守恒定律的判决性实验。伽莫夫告诉我们玻尔怎样试图利用β衰变中能量不守恒的观点来巧妙地说明恒星中似乎永无休止的能量生产。只有泡利,由于魔鬼般地急于同上帝作对,仍然保守,并于1930年制定出他的中微子理论以说明β衰变并挽救能量守恒的原理。他给蒂宾根会议的一封诙谐的信传达了他的观点,他自己却宁愿呆在苏黎世参加一个舞会。他1931年在帕萨迪纳的一次公开讲演中第一次提到他的观点,但他不同意出版他的讲演,因为他觉得“没有把握”。玻尔在那时候(1932年)仍然认为,至少在原子核物理学中,可能必须“放弃能量平衡的观点”。泡利最后决定出版他在1933年索尔瓦伊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微子的讲话,尽管“除了两个年轻的物理学家,会议对他的观点是怀疑的。”但泡利的理论有某些方法论的优点,它不仅挽救了能量守恒原理,而且挽救了自旋和统计守恒原理:它不仅说明了β衰变光谱,同时还说明了“氮反常”。按休厄尔的标准,这种“归纳的一致”足以确立泡利理论的可敬地位。但按照我们的标准,成功地预测某个新颖的事实是必需的。泡利理论也提供了这样的新颖事实,因为泡利理论有一个有趣的可观察的推断:假如没错,β光谱必定有一个清楚的上限。这一问题当时没有定论,但埃利斯和莫特对它发生了兴趣,很快埃利斯的学生亨德森证明实验支持泡利的纲领。玻尔不以为然,他知道,一个以统计能量守恒为基础的重大纲领一经开始,不断增长的辅助假说保护带便会适当地对付看起来否定性最强的证据。   事实上,在这些年里,多数重要的物理学家认为,在原子核物理学中,能量和动量守恒定律崩溃了。只是到了1933年才承认失败的莉泽。迈特讷把理由讲得很清楚:“一切坚持能量守恒定律对单个过程亦有效的尝试都需要[在β衰变中]有第二个过程,但并没有发现这种过程”:也就是说,守恒纲领对于原子核显示了经验上退化的问题转换。当时有过几次不假定有“小偷粒子”而解释连续的β放射光谱的巧妙尝试。人们以极大的兴趣讨论这些尝试,但它们被放弃了,因为它们没能确立进步的转换。   这时候,费米出现了。1933-1934年期间,他在新量子论研究纲领的框架内重新解释了β放射问题,这样他发起了一个小小的关于中微子的研究纲领(这一纲领后来成长为弱相互作用纲领)。他计算了一些最初的粗糙模型,尽管他的理论还没有预测任何新事实,但他清楚地表明,这不过是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了。   两年过去了,费米的诺言还没有实现。但至少就非原子核现象而言,这个新量子物理学纲领的发展是很快的。玻尔开始确信,玻尔-克雷默斯-斯莱特纲领的一些基本的、独到的观点现在被牢固地置于新量子纲领中了,新纲领解决了旧量子纲领内部的理论问题而不触及守恒定律。因此,玻尔是同情地关注着费米的研究的,1930年,在一系列不寻常的事件中,按我们的标准来看,他过早地公开支持了费米的研究。   1936年,香克兰为光子散射的竞争理论设计了一次新的检验,他的成果似乎支持被抛弃的玻尔-克雷默斯-斯莱特理论,而削弱了十多年前反驳了这一理论的那些实验的可靠性。香克兰的论文引起了一阵轰动。那些讨厌新潮流的物理学家立即为香克兰的实验欢呼。例如,狄拉克立即欢迎被“反驳”了的玻尔-克雷默斯-斯莱特纲领的归来,写了一篇十分尖锐的文章来反对“所谓的量子电动力学”,要求“在当前的理论观点中来一次深刻的改变,包括脱离守恒定律,[以便]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相对论量子力学。”在这篇文章中,狄拉克再次提出,β衰变很可能会成为反对守恒定律的一个判决性证据,并嘲笑说:“中微子这个观察不到的新粒子是某些研究者专门造出来的,他们试图通过假定有这种应付平衡的不可观察的粒子,从形式上保住能量守恒。”佩尔斯随后立即加入了讨论,他提出香克兰的实验甚至可能会反驳统计能量守恒。他补充说:“看来,一旦抛弃了内容详细的守恒,那也是令人满意的。”   在玻尔的哥本哈根研究所中,人们立即重复并摒弃了香克兰的实验。玻尔的一个同事雅各布森在给《自然》杂志的一封信中报道了此事。与雅各布森的成果同时,玻尔本人也来了一封信,他坚决反对叛逆者们,并捍卫海森堡的新量子纲领。他尤其捍卫中微子,而反对狄拉克:“人们可能注意到,关于β射线现象的迅速增加的实验证据,同在费米理论中得以显著发展的泡利中微子假说的推断之间有一种使人得到启发的一致,这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在来自原子核的β射线放射问题上严重怀疑守恒定律的严格有效性的根据。”   费米理论的最初形式没有取得显著的经验成功。实际上,甚至可资利用的材料,尤其是就当时β放射研究的中心问题RaE而言,都与费米1933-1934年的理论尖锐地相矛盾。费米想在他的论文的第二部分中解决这些问题,然而这一部分从未发表。即使把费米1933-1934年的理论说成是一个灵活纲领的第一种形式,到了1936年却不可能找到进步转换的任何重要的迹象。但玻尔想用他的权威支持费米把海森堡新的大纲领大胆地应用于原子核。香克兰的实验和狄拉克、佩尔斯的攻击使β衰变成为这个新的大纲领的批评中心。玻尔过分地赞扬了费米这一有希望弥补敏感分歧的中微子纲领。无疑,后来的发展使玻尔免遭了一场戏剧性的羞辱;以守恒原理为基础的纲领进步了,而竞争的阵营却没有一点儿进步。   这一故事的教益又是,一项实验能否取得“判决性的”地位,取决于它所在的理论竞争的地位。随着竞争阵营的命运的盛衰,对该实验的解释和评价也会变化。   然而我们的科学传说充满了即时合理性的理论。我所讲的故事被多数以某种错误的合理性理论为依据的叙述和重建所歪曲了。甚至最为流行的说法中也充满了这类歪曲。让我举两个例子。   关于β衰变,我们在一篇论文中获悉:“当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形时,选择似乎是严峻的。物理学家们或者必须承认能量守恒定律的崩溃,或者必须假设存在着一种新的未看到的粒子。这种在中子衰变中同质子、电子一同发射出来的粒子,可带走失踪的能量,从而可能挽救物理学的中心支柱。这是三十年代早期的局面,当时引进一种新粒子不象今天这样随便。然而,只经过最短时间的犹豫,物理学家们便作出了第二种选择。”当然,即使讨论过的选择也远不止两个,而“犹豫”也绝不是“最短时间的”。   在一本著名的科学哲学教科书中我们获悉:(1)“β射线衰变实验的结果是不容否认的,能量守恒定律(或原理)受到这些实验的严重挑战;”(2)“然而,这一定律没有被放弃,而是假设存在着一种新的实体(称为”中微子“),以使定律符合实验材料;”(3)“这一假设的基本原理是,拒斥了守恒定律会使我们一大部分物理学知识失去其系统的连贯性。”但所有这三点都是错误的。第一点错了,因为仅有实验无法对任何定律提出“严重挑战”,第二点错了,因为假定新的科学的假说不仅仅是为了修补材料与理论的分歧,而是为了预测新颖的事实;第三点错了,因为在当时看来,只有拒斥守恒定律才能保证我们的物理学知识的“系统的连贯性”。   (d4)结论。不断增长的要求   判决性实验是不存在的,如果指的是能即时地推翻一个研究纲领的实验,那无论如何是不存在的。事实上,当一个研究纲领遭到失败并且被另一个纲领所取代的时候,如果一个实验实际上为胜利的纲领提供了一个辉煌的证认证据,并为被击败的纲领提供了失败的证据(即在被击败的纲领内,该实验从未得到“进步地说明”,或简言之,从未得到“说明”,从这一意义来说),我们就可以以长期的事后之明鉴称这个实验为判决性实验。但是,科学家们当然并不总是正确地判断后发式研究的形势的。一个鲁莽的科学家可能会声称他的实验击败了一个纲领,科学团体中的部分人甚至可能轻率地接受他的声称。但如果几年后,“失败”阵营中的一个科学家在所谓失败的纲领内部对所谓的“判决性实验”作出了科学的说明(或作出了与所谓失败的纲领相一致的说明),“判决性实验”这一尊称就可能要被收回,而“判决性实验”就可能把失败变成该纲领的新胜利。   例子是很多的。在十八世纪中,有许多实验被广泛接受,作为反对伽利略自由落体定律和牛顿万有引力理论的“判决性”证据,这是一个历史的-社会学的事实。在十九世纪中,有好几个以测量光速为基础的“判决性”证据“证伪”了微粒论,然而后来根据相对论,证明这些实验是错误的。这些“判决性实验”后来被作为可耻的目光短浅的表现,甚至是忌妒的表现,而从辩护主义的教科书中删掉了。(最近它们在某些新教科书中又重新出现了,这次是为了说明科学时尚的非理性在所难免。)然而,在那些后来由纲领的失败而得以证实的表面上的“判决性实验”的例子中,历史学家们指控那些对抗“判决性实验”的人愚蠢、忌妒或毫无道理地谄媚研究纲领的创始人。(时髦的“知识社会学家‘或”知识心理学家“倾向于用纯社会的或心理学的方法来说明各种主张,而事实上,这些主张都是根据合理性原则确定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对爱因斯坦反对玻尔的互补原理所作的说明,该说明的根据是”1926年爱因斯坦四十七岁。四十七岁可能是生命的全盛时期,但对物理学家来说并不如此。“)   按照我的考虑可以看出,即时合理性的观点是乌托邦。但这—乌托邦观点是多数认识论的标志。辩护主义者甚至在科学理论发表之前就想使它们得到证明;概率主义者希望有一部机器,给定证据,便会立即反映出一个理论的值(确认度);朴素证伪主义者希望淘汰至少是实验判决的即时结果。我希望我已经证明所有这些即时合理性以及即时学习的理论都失败了。本节的案例研究表明合理性的到来比多数人易于想象的要慢得多,而且还是可错的。智慧女神的猫头鹰在黄昏时才出来。我还希望我已经证明,只有把科学者成研究纲领的战场,而不是单个理论的战场,我们才能说明科学的连续性,某些理论的坚韧性、以及某种程度上的独断的合理性。如果我们大部分科学知识的范例都是象“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样的孤立理论,互无联系,不是置身于重大的研究纲领中,那么我们对科学增长的理解便寥寥无几。我的论述暗示了在由研究纲领构成的“成熟科学”和由试错法拼凑的方式构成的“不成熟科学”之间有一新的分界标准。例如,我们可以作一个猜测,然后使这个猜测遭到反驳,然后用一个在我们先前所讨论的意义上非特设的辅助假说来挽救这个猜测。这个猜测可能预测新颖的事实,其中有一些甚至可以得到证认。然而人们用一连串拼凑的、任意的、互不联系的理论也可能取得这种“进步”。好的科学家不会认为这种临时拼凑的进步是令人满意的;他们甚至会认为这不是真正科学的而予以拒斥。他们会称这种辅助假说不过是“形式的”、“武断的”、“经验的”、“半经验的”、甚至是“特设的”。   成熟科学是由研究纲领构成的,在研究纲领内,不仅预见了新颖事实,而且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还预测了新颖的辅助理论;成熟科学不同于缺乏想象力的试错法,是具有“启发力”的。让我们记住,在强大纲领的正面启发法中,一开始就大致规定了如何建立保护带:这种启发力产生了理论科学的自主。   这一连续增长的要求是我对人们所广泛接受的科学的“统一”和“美”的要求的合理重建,它突出了建立理论的显然极不相同的两种类型方法的缺点。首先,它揭露了象马克思主义或弗洛伊德主义这类纲领的缺点,这类纲领无疑是“统一的”,它们较大范围地概述了自己在吸收反常现象时所使用的那种辅助理论,但这些纲领都毫无例外地跟在事实后面设计自己实际的辅助理论,而同时却不能预见其他的事实(比如说,1917年以来,马克思主义预测了什么新颖事实呢?)。第二,它打击了一连串拼凑的、毫无想象力的、乏味的“经验”调整,这类调整,例如,在现代社会心理学中是非常常见的。借助于所谓“统计学技术”,这类调整也可能作出某些“新颖的‘预测,甚至可能在这些预测中幻想出一点儿不相干的真理。但这种建立理论的方法没有统一观点,没有启发力、也没有连续性。它们算不上是真正的研究纲领,而且总的来讲是毫无价值的。   尽管我对科学合理性的论述是以波普尔的论述为基础的,但它脱离了波普尔的一些一般观点。关于理论,我在某种程度上赞同勒鲁瓦的约定论;关于基本命题,我在某种程度上赞同波普尔的约定论。根据这种见解,如果科学家们(而且我已证明还有数学家们)愿意无视反例,或无视他们所爱说的“顽抗的”、“残余的”例证,而根据他们纲领的正面启发法所规定的问题次序进行研究,并不顾一切地阐述并应用他们的理论,那么他们并不是非理性的。同波普尔的证伪主义说教相反,科学家们经常地、合理地声称:“实验结果是靠不住的,人们所断定的存在于实验结果与理论之间的不符只是表面的,随着我们理解的进步,不符   就会消失。“当科学家们这样声称的时候,他们可能并不是”采取了同科学家应有的批评态度相反的态度。“实际上,波普尔正确地强调了”尽可能长期地坚持一个理论的独断态度是相当有意义的。没有这种态度,我们就永远不会发现一个理论的内容,我们就会在真正有机会发现该理论的力量之前便放弃了这个理论,结果,任何理论都不会起到自己的作用,即给世界带来秩序,使我们对未来的事件有所准备,使我们注意到没有该理论我们便永远观察不到的事件的作用。“波普尔承认有好的、进步的常规科学,也有差的、退化的常规科学。因此,只要我们把”常规科学“的这种”独断主义“同波普尔的这一观点结合起来,只要我们坚持在某些客观规定的条件下淘汰某些研究纲领的决心,那么”常规科学“的”独断“是不会阻碍增长的。   科学中的这种独断态度(这种态度可以说明为什么科学有其稳定时期)被库恩描写为“常规科学”的一个主要特征。但库恩处理科学连续性的概念框框是社会-心理学的框框:我的则是规范的。我是通过“波普尔的眼镜”来看待科学连续性的。库恩看到“范式”的地方,我还看到了合理的“研究纲领”。   4 波普尔的研究纲领与库恩的研究纲领   现在让我们总结一下库恩-波普尔之争。   我们已经证明,库恩在反对朴素证伪主义方面,以及在强调科学增长的连续性、某些科学理论的坚韧性方面,都是正确的。但库恩认为摒弃了朴素证伪主义,也就摒弃了一切种类的证伪主义,则是错误的。库恩反对波普尔的整个研究纲领,他排除了合理重建科学增长的任何可能性。沃特金斯对休谟、卡尔纳普和波普尔作了简明的比较。他指出,休谟认为科学增长是归纳的、非理性的;卡尔纳普认为科学增长是归纳的、合理的,波普尔认为科学增长是非归纳的、合理的。再加上一条,就可以扩展沃特金斯的比较,即库恩认为科学增长是非归纳的、非理性的。库恩认为不可能有任何发现的逻辑,而只有发现的心理学。例如,在库恩看来,反常、矛盾在科学中总是少不了的,但在“常规”时期,占统治地位的范式保证了一种增长的模式,这种模式最终要被一场“危机”所推翻。库恩式“危机”的出现没有特别的合理原因。“危机”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它是一种有传染性的恐慌。然后又出现一个同前一范式不可通约的新范式。对它们进行合理比较的标准是没有的。每一范式都含有自己的标准。危机不仅清除了旧理论和旧规则,而且也清除了使我们尊重旧理论和旧规则的那些标准。新范式带来了全新的合理性,超范式的标准是不存在的。变化是潮流所带来的结果,因而,库恩认为科学革命是非理性的,是一个暴民心理学的问题。   把科学哲学降低为科学心理学并不是由库恩开始的。随着辩护主义的崩溃,出现了一阵早期的“心理主义”浪潮。在许多人看来,辩护主义代表唯一可能的合理性形式:辩护主义的终结意味着合理性的终结。科学理论是可证明的论点和科学进步是累积的论点的崩渍,使得辩护主义者惊恐不安。如果“发现就是证明”,但没有任何事情是可以证明的,那就不会有任何发现,而只有发现的声称。这样,大失所望的辩护主义者(前辩护主义者)便认为阐明合理标准是毫无希望的事,人们所能做的只是研究并模仿以著名科学家们为范例的科学心理。牛顿物理学垮台后,波普尔阐述了新的、非辩护主义的批评标准。这时,有一些已经听说辩护主义合理性崩溃的人,多数是通过传说,听到了波普尔的吸引人的口号,这些口号表明了朴素证伪主义。由于发现这些口号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便把朴素证伪主义的崩溃看成是合理性本身的终结。阐述合理标准又一次被看成是毫无希望的事,他们又一次认为人们所能做的至多是研究科学心理。批判哲学应由波拉尼所说的“后批判”哲学来取代。但库恩的研究纲领包含着一个新特征:我们必需研究的不是个别科学家的心理,而是科学团体的心理。这时个人心理学被社会心理学所取代,对伟大科学家的仿效被服从团体的集体智慧所取代。   但库恩忽视了波普尔的精致证伪主义及由波普尔创始的研究纲领,波普尔用可错-批评增长的新问题取代了古典合理性的中心问题即关于基础的老问题,并开始阐述这一增长的客观标准。在本文中我已尝试进一步发展他的纲领。我认为这一小小的发展足以摆脱库恩的责难。   把科学进步重建为竞争的研究纲领的增殖及进步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给科学事业描绘了一幅图画,这幅图画同把科学进步重建为一系列的大胆理论及其戏剧性地被推翻所提供的图画在许多方面是不同的。这幅图画的主要方面是由波普尔的观点发展而来的,尤其是从他对“约定主义的”策略的禁止、即对减少内容的策略的禁止发展而来的。我认为,它同波普尔原来的说法的不同主要是,按我的想法。批评不象也不应该象波普尔所想象的那样快地扼杀一个纲领。纯粹否定性的、破坏性的批评,如对自相矛盾的“反驳”或论证,并不淘汰一个纲领对一个纲领的批评是一个很长的、并经常使人沮丧的过程,必须宽厚地对待年轻的纲领。当然,人们可以揭露一个纲领的退化,但只有建设性的批评,并借助于竞争的研究纲领,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而且只有通过事后之明鉴和合理重建才看得出戏剧性的惊人结果。   库恩当然证明了科学心理学可以揭示重要而确实令人惋惜的真理。但科学心理学并不是自主的:因为经合理重建的科学增长本质上发生在观念世界中。发生在柏拉图和波普尔的“第三世界”中,发生在明确表达出来的知识的世界中,而这个世界是独立于认识主体的。波普尔研究纲领的目的在于描绘这种客观的科学增长,库恩研究纲领的目的似乎在于描绘(“常规”)科学心理(无论是个人的心理还是团体的心理)中的变化。但这第三世界在单个科学家甚至在“常规”科学家心中的景象常常是原来面目的漫画,要描绘这一漫画而不联系原来的第三世界,就很可能产生漫画的漫画。不考虑到三个世界的相互作用,就无法理解科学史。   附录波普尔、证伪主义和 “迪昂-奎因论点”   波普尔在二十年代开始是一个独断证伪主义者,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一观点站不住脚,而且在他发明出方法论证伪主义之前什么也未发表。方法论证伪主义是科学哲学中一个崭新的观点,波普尔显然是它的首创者,他提出这一观点以解决独断证伪主义的难题。事实上,科学既是批判的又是可错的,这些论点之间的冲突是波普尔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尽管波普尔清楚地阐述并批评了独断证伪主义,但他从未明确地区分朴素证伪主义和精致证伪主义。在早先的一篇论文中,我区分了三个波普尔:波普尔0、波普尔1、和波普尔2.波普尔0是独断证伪主义者,从未发表过一个字:首先是艾耶尔,然后是其他许多人,虚构并“批评”了波普尔0.我希望本文能最终清除这个鬼魂。波普尔1是朴素证伪主义者,波普尔2是精致证伪主义者。而真正的波普尔在二十年代把独断证伪主义发展成一种朴素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他在五十年代中制定了精致证伪主义的“接受规则”。过渡的标志是他除了原先的可检验性要求外,又增加了“独立的可检验性”这“第二”个要求,后来又增加了“第三”个要求,即这些独立检验中有一些应该得到证认。但波普尔本人从未放弃他早先的(朴素)证伪规则,直到今天他还要求“必须事先规定出反驳标准:什么样的可观察情形,如果真的被观察到了,便意味着理论被反驳了,对于这一点必须取得一致。”他仍然将“证伪”解释为理论与观察之间决斗的结果,而不涉及另一个更好的必然牵连在内的理论。波普尔本人从未详细说明过可能淘汰某些“已经接受的基本陈述”的上诉程序。因而;真正的波普尔是由波普尔1和波普尔2的一些成分共同构成的。   本文所讨论的对进步和退化的问题转换加以分界的观点是以波普尔的研究为基础的:事实上,这一分界同他著名的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的分界标准几乎是一样的。   波普尔最初只考虑到了问题转换的理论方面,这在他的《研究的逻辑》第二十节中得到了暗示,在他的“科学的目的”中得到了发展。只是后来在他的《猜想与反驳》中他才讨论了问题转换的经验方面。然而,波普尔对约定主义策略的禁止在有些方面太强,在有些方面则太弱。说它太强,是因为波普尔认为进步纲领的一种新说法永远也不会采纳减少内容的策略以吸收反常,它永远也不会说出象“除了十七种反常的物体外,其他一切物体都是牛顿物体”这种话。但既然总是有许多未获说明的反常,我是允许这种阐述的;假如一种说明至少解释了它的先行理论以前所不能“科学地”说明的某些反常,那么它就是进了一步(即“科学的”)。只要反常被认为是真正的问题(尽管不一定是迫切的问题),我们把它们戏剧化地称为“反驳”,或非戏剧化地称为“例外”,就都是无所谓的了:这样一来,它们的区别只不过是一种语言学上的区别。(这样容忍特设性策略,就使我们甚至在矛盾的基础上也可以取得进步。这样,即使存在着矛盾,问题转换也可以是进步的。)然而波普尔对减少内容的策略的禁止却又太弱:例如,它不能应付“附加悖论”,也没有禁止特设3意义上的特设策略。应根据一个真正的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法来制定辅助假说,只有按照这一要求,才能杜绝这些特设性策略。这一新的要求使我们看到科学的连续性这一问题。   科学的连续性问题是很早以前由波普尔及其追随者们提出来的。当我依据竞争的研究纲领这一观点提出我的增长理论时,我再次继承并试图改进波普尔的传统。波普尔本人在他的《研究的逻辑》中就已强调了“有影响的形而上学”的启发价值,维也纳学派的一些成员认为他拥护危险的形而上学。当他在五十年代中重新对形而上学的作用发生兴趣时,他为他的《附录》写了一篇十分有趣的关于“形而上学研究纲领”的“形而上学后记”:《二十年之后》。这篇后记1957年印出了校样,未正式出版。但波普尔不是把顽固性同方法论的不可反驳性联系起来,而是同句法上的不可反驳性联系起来。他所说的“形而上学”是指在句法上可明确叙述的陈述,如“全称-特称”陈述以及纯存在陈述,由于它们的逻辑形式,任何基本陈述都不可能同它们相冲突。例如,“存在一种可以溶解一切金属的溶剂”在这一意义上便是“形而上学的”,而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孤立地来看则不是“形而上学的”。波普尔在五十年代还提出了如何批评形而上学理论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办法。关于这种“形而上学”在科学中的作用,阿伽西和沃特金斯发表了好几篇有趣的论文,都把“形而上学”同科学进步的连续性联系在一起。我对形而上学的处理跟他们不同,这首先是因为在把(波普尔的)“科学”和(波普尔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分界弄得模糊起来这个方面,我比他们走得远得多:我甚至不再使用“形而上学的”这一字眼。我只谈论科学的研究纲领,其硬核是不可反驳的,这并不一定是由于句法上的原因,而可能是由于同逻辑形式毫无关系的方法论上的原因。其次,将形而上学所起的心理-历史作用的描述性问题同如何辨别进步与退化的研究纲领的规范性问题明确地区分开之后,我比他们更进一步地阐述了规范问题。   最后,我想讨论一下“迪昂-奎困论点”及其同证伪主义的关系。   “迪昂-奎因论点”认为,如果有足够的想象力,便可通过适当调整一个理论所置身的背景知识,使该理论永不被“反驳”(不论该理论是由一个命题构成的,还是由许多命题的有限合取构成的)。正如奎因所说:“如果我们在体系的其他地方作出足够大的调整,那就无论怎么样,都可以坚持一项陈述是真的……反之,根据同样的理由,任何陈述都是可以修正的。”而且,“体系”绝不小于“整个科学”。“通过对整个体系各个不同的部分作出各种不同的重新评价[包括重新评价顽抗的经验本身的可能],就可适应顽抗的经验。”   对这一论点有两种大不相同的解释。按照它的弱解释,它只坚持实验不可能直接击中严格限定的理论目标,而在逻辑上有可能以无限多的不同方式来塑造科学。这种弱解释只打击了独断证伪主义,而没有打击方法论证伪主义:它只否认了证伪一个理论体系中任何单独成分的可能性。   按照其强解释,迪昂-奎因论点认为在这些不同的选择规则中不可能有任何合理的选择规则;这种说法同所有形式的方法论证伪主义都是相矛盾的。尽管这两种解释的不同在方法论上是至关重要的,但这两种解释还没有被清楚地区别开来。迪昂似乎只坚持弱解释:他认为选择是一个是否有“远见”的问题:为了更加接近“自然的分类”,我们必须始终作出正确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詹姆斯和刘易斯的美国实用主义传统,奎国似乎   坚持一种非常接近强解释的观点。   现在让我们仔细看一下迪昂-奎国的弱论点。让我们以一个“观察陈述”o‘中所表达的“顽抗的经验”为例,o’同一组理论(及“观察”)陈述h1、h2……hn,I1、I2……In是相矛盾的,这里h1表示理论,I1表示相应的初始条件。按照“演绎模型”,h1……hn,I1……In逻辑地蕴涵着O;但O‘是观察得来的,蕴涵着非O.让我们再假设前提都是独立的,都是推出o所必需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改变演绎模型中的任何一个句子而消除矛盾。例如,设h1为:“如果一条线上系上一个超过其抗张力的重物,这条线便会断”,h2为:“该线的抗张力为一磅”;h3为:“该线系上的重物重两磅”。最后,设o为:“两磅重的铁块系在位于时-空位置P的这条线上,而线没有断。”这一问题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解决。举几个例子:(1)拒斥h1,以“被二力所拽”来取代“系一重物”这个表达式。引进一个新的初始条件:在实验室的天花板上有一隐蔽的磁力(或迄今未知的力)。(2)拒斥h2;提出抗张力实际上要视线的潮湿程度而定;由于线受潮了,其实际抗张力为两磅。(3)拒斥h3;重物只重一磅;天平坏了。(4)拒斥O;线其实断了,只是没有观察到它断了,提出h1&h2&h3的教授是一个著名的资产阶级自由派,他的革命的实验助手老是看到他的假设被反驳了,而实际上它们是得到了确认。(5)拒斥h3;这条线不是“线”,而是一条“超线”,而“超线”永远也不会断。我们可以永无止境地继续下去。实际上,若有足够的想象力,那么通过对我们(演绎模型之外的)全部知识的某一遥远的部分作出改变,我们便有无数种可能的办法来取代(演绎模型之内的)任何前提,从而消除矛盾。   我们可否用“每一个检验都是对我们全部知识的一次挑战”的说法来表述上面这种平常的见解呢?我看不出任何不能这样说的理由。某些证伪主义者反对这种“认为所有检验都具有这种‘整体’性的整体论教条”,只是由于在语义上合并了顽抗的实验结果给我们的知识所带来的两种不同的“检验”(或“挑战”)概念。   波普尔对“检验”(或“挑战”)的解释是,结果(O)与有限的一些前提的明确限定的合取(T)相矛盾(或向其“挑战”):O&T不可能为真。而迪昂-奎因论点的任何支持者都不会否认这一点。   奎因对“检验”(或“挑战”)的解释是,对O&T的取代可能在O和T之外也引起某种变化。O&T的取代者可能同知识的遥远部分中的某一H相矛盾。而任何波普尔论者都不会否认这一点。   这两种关于检验的概念合在一起,导致了某些误解和逻辑错误。有人直观地感到由反驳而来的否定后件式可能“击中”我们总知识中非常遥远的前提,他们因而陷入这样一种想法,即“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是以合取的方式同明显的前提结合起来的一个前提。但是这种“击中”不是由否定后件式得到的,而是我们相继地替换我们最初的演绎模型的一个结果。   因而,“奎因的弱论点”很一般地坚持住了。但是,“奎因的强论点”将会遭到朴素证伪主义者和精致证伪主义者的顽强反对。   朴素证伪主义者坚持,假如我们有一组矛盾的科学陈述,我们首先必须从中选出(1)一个受检验的理论(作为坚果);然后,(2)我们必须选出一个已经接受的基本陈述(作为锤子),而剩下的便是没有争议的背景知识(以提供一个砧子)。为了使这一观点有力,我们必须有一种“硬化”“锤子”和“砧子”的方,法,以便我们能够打破“坚果”,从而作出一项“否定的判决性实验”。但这种划分的朴素“猜测性”太任意了,它并没有真正给我们带来任何硬化。(另一方面,格伦鲍姆则应用了贝耶斯定理,以表明“锤子”和“砧子”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很高的后验概率,因而具有足够的“硬度”来作为坚果破壳器。)   精致证伪主义者允许替换科学体的任何部分,唯一的条件是要以“进步的”方式替换,从而使这一替换能够成功地预见新颖的事实。在他对证伪的合理重建中,“否定的判决性实验”不起任何作用。他认为一群杰出的科学家企图将他们力所能及的   一切东西都塞进他们所喜欢的具有神圣硬核的研究纲领(或者“概念框架”)中,这并没有什么错处。只要在坚持硬核的同时,他们的天才及运气能使他们“进步地”扩展他们的纲领,就可以允许他们这样做。假如一个天才由于哲学的、美学的或个人的原因碰巧不喜欢一个最无争议的已经证认的理论而决心要(“进步地”)取代它,那就祝他成功。假如有两组人互相竞赛,追随相互竞争的研究纲领,那么其中创造天赋较多的一组便有可能成功,除非上帝惩罚他们,使他们过于缺乏经验上的成功。决定科学发展方向的主要是人类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不是我们所处的真实的宇宙。如果研究工作具有足够的动力,那么创造性的想象力就可能为哪怕“最可笑的”纲领找到新颖的证认证据。对新的确认证据的这种寻求是完全容许的。科学家们凭空得出幻想,然后有高度选择性地猎取符合这些幻想的事实。这一过程可以说是“科学创造其自己的宇宙”的过程(只要记住这里是在一种刺激性的、特有的意义上使用“创造”这个词的)。一派杰出的学者(得到富有社会的支持以筹措几项计划周密的检验的资金)可能成功地推进任何幻想的纲领,或者相反,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能成功地推翻任何任意选出的“业经确立的知识”的支柱。   这种方法会使独断证伪主义者惊慌失措。他将看到,被牛顿的“业经证明的科学”的胜利所埋葬的贝拉明工具主义又死灰复燃了。他将指控精致证伪主义者是建造专横的、强行一致的鸽笼体系并强迫事实进入这些鸽笼体系。他甚至可能把它说成是詹姆斯拙劣的实用主义与柏格森唯意志论的那种邪恶的非理性的联盟,这一联盟一度被罗素和斯特宾所战胜,现在又复活了。但我们的精致证伪主义将“工具主义”(或“约定主义”)同一坚强的经验主义要求结合在一起。中世纪的“现象拯救者”如贝拉明,实用主义者如奎因,柏格森主义者如勒鲁瓦,都不曾懂得这一要求:这就是莱布尼茨-休厄尔-波普尔要求,即周密计划的鸽笼体系的建造必须大大快于准备装在其中的事实的记录。只要这一要求得到了满足,我们强调富有想象力的研究纲领作为发现新颖的事实和作出可信赖的预测的“工具的”方面,还是强调这些纲领前后相继的形式的假定为增长的波普尔式的“逼真性”(即真理内容与谬误内容之间所估计的差),就无关紧要了。这样,精致证伪主义便将唯意志论、实用主义以及实在论的经验增长理论的最好的成分结合起来了。   精致证伪主义者既不站在伽利略一边,也不站在贝拉明大主教一边。他不站在伽利略一边,是因为他声称我们的基本理论可能都是同样可笑的,而且在神看来,同样不具有逼真性。他也不站在贝拉明大主教一边,除非贝拉明大主教同意科学理论到头来仍能导致真理性越来越多、谬误性越来越少的推断,而在这一严格的专门意义上,可能具有不断增长的“逼真性”。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