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节 由血缘到地缘 公元1206年(南宋宁宗开禧二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它和土尔扈特部落发生了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土尔扈特部落依据行政系统和社会关系实行了领户分封制,而受封者即是元朝黄金家族的大小领主。土尔扈特部落因王罕被成吉思汗所败,全部落受到奴役,而原部落的首领王罕的子孙只是土尔扈特部落的管理者。 领户分封制是把各部的牧户编为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并设十户长、百户长、千户长和万户长((内蒙古蒙语文史研究所编《蒙古族简史》第19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土尔扈特部落领主有一块很大的封地,封地内有成百上千的牧民为封户,大小首领成为各级封建领主。土尔扈特的牧民在规定的封区内放牧,平时从事畜牧业生产,战时则跃马弯弓,投入战斗,他们既是生产的牧民,又是战斗的骑兵。据《元史》载:“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佥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领户分封制是一种生产组织与军事、行政组织相结合的制度,是一种具有草原特点的封建制度。 在土尔扈特部落推行的部落议事会制度。部落议事会主要讨论三件大事,一是军事征伐,二是放牧围猎,三是祭祀庆典。参加议事会的领主,按其身份的高低贵贱,依次分正坐、傍坐、下坐。就连分配食肉都有等级之别,上坐者食牲畜的脯肉,傍坐者食牲畜的腿肉,下坐者食牲畜的脊肉。服装、佩饰、饮酒、击乐也依据身份的不同而分级别。但开会时可互相评论,谁说得对,首领听谁的,决定权在首领,一经决定,必须执行,不可反对。 这些繁琐的封建礼仪制度,不仅在部落议事会中实行,在围猎中,在庆典中,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表现得等级森严。“原来土尔扈特部落的人民,从事狩猎、游牧没有多少礼仪(巴托尔德《中亚简史》中译本,第59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由于元朝大力提倡,土尔扈特部落各级领主的极力推行,封建制度便形成了。封建制度破坏了原来的奴隶制。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和人们社会地位的转变,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却又成了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奴隶成为封建制度下的个体牧民,牧民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只有少量的财产,牲畜和帐具,要为封建主提供各种劳役,如放牧、制毡、剪毛等,还要缴纳赋税。在部落内还有一些战争的俘虏,他们沦为新的奴隶,在经济上,他们一无所有,还要在主人家里从事各种各样繁重的劳动。如果领主征伐得胜后奴隶过多,他们仍然可以被买卖。在当时奴隶过剩时,一万个奴隶都不值一匹马的价钱。奴隶们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有的买来的奴隶,世代为奴,不拿钱赎身,不会改为民籍。而部落的封建领主,他们占有肥沃的牧场和大量的属民和奴隶,每年元政府还给他们成千或者成万两赏银和俸禄。他们过着花天酒地、争相比阔的生活。封建领主的贪暴,连年风雪旱涝灾害,东西蒙古首领的内讧和战争,使人民纷纷要求打乱封建秩序。 土尔扈特部落所在的八河流域,是大领主拖累的领地,分属于大小领主所辖。他们常在东蒙古的合剌合林集会。而原部落的首领王罕的子孙成了部落实际管理者,由此土尔扈特部落封建秩序较为松散,其它部落的人民纷纷愿意归附土尔扈特部落。加之许多不同的祖先和氏族逐渐生活在土尔扈特部落所在的八河流域,他们都在八河之地猎牧,这是由其它氏族分离出来成为新氏族,因为战争和内讧的影响也流落到八河之地,并愿意受土尔扈特管理者的支配,成为土尔扈特部的属民。“在部落内部,由于贫富的变化,有的失去了牲畜和财产,沦为属民和奴仆。阶级和地缘的关系代替了纯粹的血缘关系,氏族组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土尔扈特部落逐步演变成了一个较大的兀鲁思(准噶尔史略编写组编《准噶尔史论文集》第34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蒙古汗国初期,土尔扈特部落及卫拉特各部的狩猎区所在的秃马惕故地,即叶尼塞河上游的阔阔沐涟河、温沐涟河、哈剌兀孙河、散必敦河、兀黑里沐涟河、阿合儿沐涟河、主儿扯沐涟河、察罕沐涟河的八河流域。成吉思汗将卫拉特各部领地,作为征服者术赤等各大小领主的封地,将土尔扈特部落和其它卫拉特部分为4个千户。这是卫拉特名称最早的起源,也是卫拉特联盟最早的雏形。后经过160多年的黄金家族争夺,成吉思汗幼子拖累及子孙打败了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及其子孙,八河流域逐渐成为拖累及其子孙的领地。经过半个世纪磨练的土尔扈特部落在成吉思汗子孙内讧中强大起来,到元末,成了东西蒙古争夺的一支重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