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如果说世界近代文化史上曾出现过奇特而伟大的文化现象的话,那就是美国文学。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历史不过二百多年,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能够涌现众多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能够出现大量杰出的世界文学名著,能够建立起一个如此成熟而深刻的文学体系,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更何况,它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竟出现三次文学高潮,并且影响和推动了整个世界文学发展的格局及其进程。它究竟如何披荆斩棘走向成功的坦途?它的伟大魅力来自何处?那一簇簇瑰丽的文学奇葩由谁培植哺育?本书在广泛集纳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博采众长,不拘一格,以简明扼要、清新流畅的文字,力图在时间为经、文学现象为纬的史的框架中,探寻上述奥秘。   写给青少年的话 (代序)   二十世纪只剩下最后这不多的几年,二十一世纪正在向我们走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业的重担,已历史地落在你们这些跨世纪的一代青年肩上。祖国的未来与命运将同你们相连,中华民族历史新的一页也将由你们用自己的劳动与智慧去谱写。   历史和实践已无数次表明,像人类的一切进步、壮丽和伟大的创举一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业不可能越过世界文明大道而另辟蹊径。为了担当这一无比光荣而又极为艰巨的历史使命,为了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巨大机遇与挑战,广大青少年朋友应该下定决心,努力学习和确切了解人类在过去和现在所积累的一切知识和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把自己的头脑武装起来。   人类的文学成果是人类的文明成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每一时代的重大文学现象和优秀文学作品,并不会随着这个时代的过去而成为过去。它们蕴含着客观的真理和历史的启迪、永恒的价值和永久的魅力。歌德说:“道不尽的莎士比亚”。别林斯基也说:普希金是要在社会的自觉中继续发展下去的那些永远活着和运动着的现象之一。这无异于说,一部优秀文学作品的生命总是处在历史的永久运动之中,并且总是和世世代代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因此,培养自己对世界文学的爱好和关注,了解世界文学的主要内涵,提高文学修养,应当是每个青少年的必修课。   这套《世界文学评介丛书》集各国家、各地区、各语种文学内容于一身,是迄今为止国内第一套大规模、多层次、多角度的世界文学博览丛书。共6辑85册,依类别分为:   (一)国别、地区文学史,   (二)分体文学史,   (三)文学运动、流派、思潮,   (四)文学比较、交流,   (五)作家作品(上),   (六)作家作品(下), 这套丛书全面、系统、多角度地评述了世界文学。既载录了世界文学从古至今的发展历史,又揭示了其现状和最新发展动态;既阐述了各主要文学运动、流派和思潮的兴衰及其主要内容,又介绍了世界文学与其它学科交错纵横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既论述了世界文学与中国文学的相互交流、吸收和借鉴,又选择有代表性的作家作品进行了重点的评析、介绍。丛书作者绝大多数是从事世界文学研究和教学的专家,他们用通俗明快的语言,将学术性、知识性的内容,通过浅显易懂的形式表达出来。不仅参考了世界各国学者的最新学术观点,而且融进了潜心研究多年得出的独到、精辟的见解。论述科学,史料翔实,知识准确。   开放的中国正走向世界。走向世界的中国需要继承人类文化的全部优秀遗产,需要具有世界意识的建设者。青少年朋友们,希望这套丛书能够成为你们奔向二十一世纪的一份宝贵的精神食粮。   吴元迈美国文学简史 (上)   十九世纪以前   概述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作为一个国家,它的历史只能从1776年7月4日算起。作为历史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美国文学史,严格地说,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谱写的。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新大陆之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印第安人,他们的各个部落还处在原始公社制度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他们本身并没有发达的文学。遭到殖民主义者的野蛮屠杀和驱赶之后,这个种族已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仅有的口头创作也几乎完全中断。美国独立以前,北美大陆受欧洲人统治长达几个世纪。由于残酷的殖民经治以掠夺财富和剥削廉价劳力为目的,因此,北美大陆既没有发达的经济,更没有发达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利坚民族的文化,实际上是欧洲文化的移植,文学和艺术绝大数是欧洲的舶来品。殖民地时期美国仅有的几位诗人和民间作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自身生活的局限,也没有能写出具有美洲特色的作品。   独立之后,美国的文学虽然还处于襁褓之中,但它已经开始摆脱殖民文化的桎梏。在民族独立的历史关头,美国人民,特别是作为当时站在革命斗争最前列的资产阶级左翼分子,已经认识到了建立民族文学的重要性。一批年轻的诗人就曾预言,美国文学必将有一个灿烂的未来;他们满腔热情地为这个未来的灿烂文学增砖添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尽管如此,独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还不能很快摆脱在文化上依附英国的状况,不利于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条件依然存在。首先,在取得政治上的统一以后,各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发展并不平衡。当时西部大部分还是处女地,那里除了民间故事外,一时还不可能出现反映西部开发业迹的成熟作品。在愚昧落后的南部,真正的民族文化无从谈起。   思想意识异常顽固的大不列颠王国的臣民,对这个新生国家总是抱着一种不可名状的仇恨和敌视。他们鄙视美国的一切,当然也包括美国年轻幼稚的文学。面对英国的一片嘲笑和挖苦声,已经获得了独立的美国人民决心使自己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拥有充分的发言权,他们需要有自己的工业、农业、科学和文化。作为美国新兴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在独立以后的美国土地上,萌芽、生长到发展、壮大,终于在半个多世纪以后,以它自己具有鲜明民族个性的崭新面貌,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成为世界文学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   印第安人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   印第安人的文化虽然不是美国文化的主流,但印第安人毕竟是美国这块土地上最早的主人,他们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应该是美国文学的最早源头。   早在一万二千多年前,亚洲人开始从西伯利亚成批移居阿拉斯加,后来又向美洲的中部和南部扩散,成了新大陆的祖先。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为西班牙国王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寻找“神话般”的中国和印度,偶然踏上了这块新大陆,误认为是到了印度,便把当地人称为印度人。为了与印度人进行区别,后人把新大陆的土著人称为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作为新大陆的主人,世世代代居住在那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高度的精神和物质文明。比如,墨西哥马雅族遗留下来的城堡建筑残址和雕刻品以及秘鲁印加族遗传至今的数千里长的石板大道和“太阳门”建筑,说明他们在公元前后就有了文化中心和建筑技艺。马雅族还创造了所有印第安部落中唯一可称为文字的一种象形文。可是,15世纪以后,这种象形文随着马雅族的衰败而消失了 (至今尚有象形文遗物,但无人能够辩认)。他们的文化与建筑技艺可算作世界古代文明之一,可以同古埃及和巴比伦相媲美。   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落后的移居生活方式,印第安人主要以渔猎为生。他们的主要食物是哥伦比亚河以及太平洋沿海的各种鱼类,内陆的飞禽走兽,各种浆果及块根植物。虽然也有人从事农业,但技术上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他们的主要武器是石斧、骨刀和弓箭。   印第安人的文化各有不同特点,因而他们所信奉的偶像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动物图腾。大部分印第安部族相信万物有灵论,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人类和神灵的化身。许多部落把动物当作神灵信奉并歌颂。比如,俄勒冈地区印第安人的动物神形象是“凯欧蒂(小狼)”,在阿拉斯加印第安人中则是“渡鸦”,墨西哥的阿兹蒂克族却崇拜“蛇神”,这些和蒙古传说中的“孤狸”和中国神话中的“孙悟空(猴子)”非常相似。印第安人把巫医视为圣人,认为他们刀枪不入,因为他们能做一些非凡的事,如玩火、变魔法、呼风唤雨等。   印第安人虽然没有文字,但有丰富的口头语(有的还有手势语)。仅北美洲印第安人部族中就有500多种口头语,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有149种,大多数沿用至今。美国50个州中有一半州的名字源于印第安语。印第安人为自己世代相传的口头文学感到自豪。他们的口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民谣、格言等。在大部分故事中都有凯欧蒂这个形象。   凯欧蒂的形象是虚构的,但并非无中生有。和其他民族神话传说一样,拟神化了的凯欧蒂是历代印第安人自身形象和生活现实的写照。主要以凯欧蒂发展起来的神话传说奠定了印第安人口头文学的基础。尽管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特点,但凯欧蒂这一形象在勇敢精神和创世造福方面可与中国藏族史诗中的格萨尔王和瑶族神话传说中的密洛陀相媲美。   19世纪以来,许多历史学,考古学和人类学工作者为了拯救印第安人的文化及口头文学,收集编写了大量关于印第安人历史、宗教、社会、文化以及文学等方面的书籍。   在印第安人的神话故事中,有的与其他民族的故事近似。如《宇宙的起源》。传说在无数年前,大地一片汪洋,上帝创造了大自然和一男一女,便产生了人类。这与 《圣经》中创世纪的故事很相近,但二者各自所信奉的上帝不同。在故事《复活》中,印第安人的上帝阿坡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形象,这充分表现了印第安人的自豪感和对自我决定命运的向往。   1492年后,印第安人曾热情地欢迎过不断涌入的欧洲移民,帮助他们开发原始森林,教他们种植玉米、马铃薯、南瓜、烟草、蕃茄、花生等各种农作物,并教他们懂得了许多野生药物的性能。但是,欧洲移民者刚刚在美洲站稳脚跟,就对印第安人实行了长期的、野蛮的种族灭绝政策。印第安人为了反对美国政府的土地掠奇和暴力镇压,举行过多次武装起义。19世纪末的一次起义叫作“神舞运动”,在这个运动中产生的组歌“神舞曲”充满战斗激情。它用旋风象征革命力量,用地动山摇的形象预示旧世界必将灭亡,新世界必将诞生。   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和神话传说显示了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和聪明才智,证明他们是善良、勇敢、勤劳、伟大的民族。美国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是其古老灿烂的文化精髓,这份文化遗产至今仍然放射出绚丽的异彩。   襁褓中的美利坚民族文学   发现新大陆并在那里定居,只是美国故事的第一部分。美国还是思想与精神的新大陆。由于中世纪的崩溃释放出来的能量有如决堤洪水奇隘而出,这种能量便构成了关于自由人的现代思想。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到森林里去体验生活,他们的文学即是他们成功与失败的记录。一个民族或者一种生活方式,都是在围绕应该如何生活,社会应该如何建设而展开的宗教辩论和政治辩论中成形的。   在创建这一思想新世界的过程中,美国在17、18世纪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在英国和西欧形成的思想可以在这个试验场转化为行动,而不受已经过时的封建社会那些法律、习俗与传统的干扰。那个时期在欧洲只是可以说说的事情,在美国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办到。始于文艺复兴,继而贯穿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与理性时代的宗教、政治、文化革命,在新大陆成了日常生活的模式。在早期的殖民地当中,马萨诸塞与它周围的康涅狄格、罗得岛及以后北部一些定居区的居民是实现新教改革理想的中流砥柱。这些移民者从来到新大陆的16世纪末就开始了文学的创作。他们的创作内容主要是有关新大陆的风土人情、自然和民间生活,他们或者以日记的形式,或者以游记、随笔的形式来记录所见所闻。不过,在18世纪之前,北美大陆上基本没有什么出版物和印刷品。早期的印刷品几乎全部是从美国印刷出版之后运到北美大陆来的。大约到了17世纪中叶,北美殖民地才开始出现了由居住在新大陆的文人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当时最流行的文学形式是诗歌,其次是散文,随笔和游记。但不管从内容到形式,还都十分粗糙和幼稚。尽管如此,这毕竟是北美大陆本土诞生的文学,是美利坚民族文学的最初孕育。   最早的著名诗歌作者有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1603—1683)和安妮·布雷兹特里特(ANNE BRADSTREET,1612—1672)。威廉斯是出生于伦敦的进步宗教思想家,曾受到英国殖民当局的长期迫害。他在 《阿美利加语言的钥匙》(1603)等诗歌中揭露了英国殖民者杀害当地印第安人的罪行,并对马萨诸塞一带的印第安语言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他认为这些印第安人的语言才是研究阿美利加语言的真正钥匙。布雷兹特里特的诗集《最近在美洲出现的诗神》于1650年在伦敦出版,这是北美人写的第一本诗集。这位女诗人的父亲和丈夫先后当过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总督,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的诗歌的基本倾向,但是她在诗中勇敢地为妇女才能辩护,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保守观点。她一生诗作甚丰,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成为殖民地时期最有成就的诗人之一。稍后出现的著名文学家有进步诗人彼得、福尔杰、北美第一位农民起义领袖纳撒尼尔、培根、保守主义宗教理论家约翰·科顿、科顿·马瑟、激进的教友派领袖约翰·伍尔曼、宗教诗人迈克尔·威尔杰华兹、爱德华·泰勒和贵族主义散文作家威廉·伯德等。   不少文学作品证实,早期殖民者虽幽默感不足,但其作品朴实无华,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了以后成为人权革命理论先声的各种思想。他们的诗歌与散文同17世纪英国宗教作家一样纷繁多样。譬如,布雷德福和涅斯普罗的日记坦率、平实;科顿·马瑟的历史巨著《美国殖民时期杂文》辞藻华丽而充满象征意义;爱德华·泰勒的诗歌细腻优美、富于哲理。   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 1702—1758)是最后一位同时也是最杰出的一位清教主义神学家。他的布道词与小册子充分表达了这种精神并久传于世。他节衣缩食,十分虔诚。他在马萨诸塞州诺思安普顿教堂的20年间,使濒于熄灭的加尔文主义之火重新煽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后来他离职而去,远离自己的教民,赴伯克什尔山区偏远的村庄为印第安人传教。以上这些人物,不管他们在思想意识形态或宗教观念上抱有何种见解,他们的著作,包括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和宗教神学,都成为奠定整个美利坚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基础。   独立战争与革命文学   1760年至1790年是美国历史上黑暗的时期之一。18世纪60年代,英国殖民当局同北美大陆人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1763年起,13个殖民地先后爆发反英斗争,建立了许多秘密的革命组织。1770年3月,在波士顿发生了英军同当地居民的流血冲突事件,加剧了矛盾的发展。1773年12月16日,波士顿民众八千余人将价值一万八千英镑的茶叶投入大海;第二年年初,殖民当局下令封闭了波士顿港。1775年4月19日,马萨诸塞的英国殖民军与当地“通讯委员会”的民兵又发生武装冲突,这场战斗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1776年7月4日,13个殖民地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并且名正言顺地组织起了独立、自主的合众国。宣言本着资产阶级民主精神,开创了美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先河。   革命文学在革命前是舆论的准备,在革命中是斗争的武器。帕特里克·亨利(RATRICK HENRY,1736—1799)是美国独立革命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演说家,也是北美新民族战斗精神的最早宣传者之一。“不自由、毋宁死”就是他的名言。1775年春,当北美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投入战斗的时候,保守派还在高唱“和平”的老调,亨利义正辞严地指出:“我们的兄弟们已经上战场了!为什么我们还要懒洋洋地呆在这里?……生命难道这么宝贵,和平难道这么甜蜜,值得用枷锁和苦役去换取?”亨利的演说气壮山河,字字宇铿锵有力,句句打动人心,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鼓动作用。   在独立战争期间,出现了更多的革命诗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资产阶级革命诗人菲利普·莫林·弗瑞诺(PHILIP MORIN FRENEAU, 1752—1832)的早期诗作。他和他的大学同班同学休·亨利·布雷肯里奇合写的长诗《美洲光荣的升起》,由布雷肯里奇在霍普全斯大学毕业典礼上朗诵后(1771),听众掌声雷动,博得一致好评。这首诗公开揭露了英国在北美实行的各种暴行。1781年,弗瑞诺发表了《英国囚船》这首诗,愤怒控诉并讽刺了英军虐待俘虏的罪行。此后他又发表了许多政治讽刺诗,对英国统治者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抨击,故尔被誉为“美国独立革命的诗人”。弗朗西斯·霍普金生(FRANCIS HOPKINSON,1737—1791)描写北美军民用装了炸药的木桶放在河里炸毁英军战船的诗歌《木桶战》和民间创作的《杨基小调》,也是在反抗美军斗争中产生的名作,为广大人民广泛传颂。   由富兰克林、潘恩和杰弗逊等卓越的启蒙主义者创作的散文和论政文章,如《格言历书》、《常识》和《美国危机》以及《独立宣言》,几乎成为独立战争爆发前后最重要的指导性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都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们即是对英国殖民主义者愤怒的谴责,又是对美国人民革命斗志的热烈鼓舞,而且树起了美国散文创作的一代新风。《常识》是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 1737—1809)的成名作。 1775年4月来克星敦战斗打响后,英国大量向北美增兵,许多地方的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战争全面展开。但是“大陆会议”上还在进行“战,还是和”的马拉松式讨论;保守派动摇不定,亲英派活动猖狂;广大军民心急如焚,迫切纲要明确的纲领、战斗的口号和统一的指挥。在这重要时刻,潘恩的《常识》阐明了“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彻底批判了世代相传的群主政体,论述了彻底脱离英国、争取独立的必要性。《美国危机》是潘恩以战报形式写成的。他在《危机》中号召北美军民“视死如归、勇往直前”,对鼓励士气作用甚大。   在独立战争期间产生的文学作品,在美利坚文学尚处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美国真正的民族文学起源于伟大的独立战争之中。没有独立战争,就没有美国;没有独立战争,也就没有美国的民族文学。   文化三巨匠:爱德华兹、富兰克林和杰弗逊   乔纳森·爱德华兹早期是一位致力于为清教主义专制教条统治涂上甜蜜理想色彩的自由主义者。他出身书香门第,其家族后来由于出了许多才华过人的思想家而名噪一时。爱德华兹思想敏锐,13岁考入耶鲁学院研究约翰·洛克及其哲学思想。在耶鲁学院期间,他撰写的散文为美国唯理论唯心主义奠定了基础,并为爱默生及19世纪伟大的文学和思想运动铺平了道路。他对加尔文主义关于绝对神权及人类堕落的信条深信不疑,他曾在“个人述怀”里记载了自己早年的追求。   爱德华兹担任神职以后,对自己教区教徒的世俗气感到不安,决心唤醒他们认识自己的罪孽。随之而来的“大觉醒”运动就是当时席卷西欧、英国与美国的福音传道运动的一部分。由于害怕下地狱而引起的精神痛苦,在这种传道中被转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忍受与平静;此时上帝的绝对权威才得以充分实现。是与上帝真正结合还是虚假的神秘主义,对于这个问题的区分成了爱德华兹的神圣使命。他的布道,尤其是那篇名为《发怒上帝手中的罪人》的布道,就其激昂有力和形式完美而言,至今仍被美国文学界视为无与伦比的杰作。   激情的浪潮消退之后,爱德华兹便被他的教徒所遗弃。他隐居伯克什尔山区,承担另一种教理任务。他希望这一教理能在他的有生之年以及未来抵御精神上的弱点。他过去曾以激情取胜,现在又在逻辑上出众超凡。他虽然没有完成(当然也不可能完成)他在地球上恢复上帝统治的近期目标,但他却成功地建起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完善的思想体系和感情体系。美国的哲学史就是从这一哲学系统开始的。然而他想通过眼从上帝获得解脱的理想一直无法实现。他的这一悲剧性认识的结构系统在爱伦·坡、霍桑、麦尔维尔及奥尼尔、艾略特、福克纳等的作品里都先后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爱德华兹是思想上的大师而不是创作诗歌、小说的能手。他和富兰克林、杰弗逊一样,把自己个人的经历成功地化成了美国的象征。   本杰明·富兰克林 (BANJAMIN FRANKLIN, 1706—1790)是美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又是科学家和实业家。他思路开阔,为他人所不及,他全面探求了18世纪美国试验的各种可能性。如果说爱德华兹是清教主义宗教狂热的典型象征,那么富兰克林要算是美国启蒙运动,即理性时代的象征。他博览群书,对一切都寻根问底,年轻时就倾向于自由主义思想学派。与爱德华兹相反,他相信仁慈的上帝会允许每一个人自己去求得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会强求人们去服从上帝的意者。这样,富兰克林从理性上摆脱了早年通过科顿·马瑟的《积德篇》所反复灌输的信条,思想上接受了当时的怀疑主义,最终站在了天赋人权而非神权的一边。   富兰克林本是一位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运用风筝和雷电所作的实验证实了静电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假设;他发明了无烟生烟囱,新式炉灶及电荷棒,为科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时代又把他造就成一位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他先后担任过美国第一位驻法国大使和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在政治、科学、外交、文学等方面具有的才华和成就,富兰克林被誉为“美国的奇人”。   富兰克林一生著作甚丰,他论述科学的小册子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伦敦及巴黎知识界聚会上诵读。他讽刺英国愚蠢的殖民主义政策,促进民族觉醒的作品,如《废时论》、《幸福论》、《奸商论》和《教育论》等,妙语连珠,旁敲侧击,可与斯威夫特和伏尔泰的政治讽刺诗文相提并论。他的《格言历书》和《自传》对美国文学的建立起了重大作用。18世纪上半叶,北美殖民地普通家庭唯一能见到的书就是历书。富兰克林把流传在民间的大量格言收集起来,经过加工提炼,变成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警句,编在新历书上,他利用这些格言和警句介绍科学知识、抨击宗教偏见,宣传日常生活的实用道德,概括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创业、持家、处世、治学、待人、律已等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新历书在三个星期内再版了三次,许多地方人手一册,压倒一切历书。富兰克林把这些分散的格言收编成册于1785年出版,这就是著名的《格言历书》。在这本书的前言《致富之路》里,富兰克林提出了一整套指导原则,,在此后的20年里,这些原则对他的同时代人一直起着醒世箴言的作用。他问道:既然我们的懒散和游手好闲一直在耗费着我们自己,何必再浪费时间埋怨赋税太重?既然只要勤奋我们就能创造自己所希望的时代,何必总是期待美好时代的降临?既然只要勤俭就能买到一切生活必需品,何必甘心背债负穷呢?《格言历书》在当时北美殖民地人民中起到启蒙教育的作用,在英、法等欧洲各国也产生过很大影响。   富兰克林既是一位以自己的睿智和思想、情感与事业留下不朽墨迹的自然科学家,又是与爱德华兹齐名的美国新文学的第一位真正伟大的作家。在他的继承者中,既有库珀、马克·吐温、豪威尔斯及德莱塞这样一些现实主义作家与实践家,又有成千上万的普通人。   托马斯·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是北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杰出领袖,《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和颇有成就的散文家。   杰弗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贵族家庭,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在弗吉尼亚市民议会任职并从那里去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杰弗逊生性不愿抛头露面而喜爱思考,本来打算在蒙蒂塞洛的家园与书为伴安度年华,但时势造英雄,他后来成为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和年轻共和国的第三位总统。   杰弗逊终身好学不倦,精通法律、政府管理、历史、数学、建筑、教育、音乐、哲学以及自然科学所有的领域。在殖民地领袖之中,他是仅次于富兰克林的最多才多艺的人物。他与富兰克林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气质上讲他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实干家。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当时最激烈然而也是最费斟酌的一份政治文件。受命起革《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还包括亚当斯、富兰克林、谢尔曼和利文斯顿,但杰弗逊是执笔人。因为委员会对初稿进行了大部分是文体细节上的修改,然后大陆会议又稍稍将调子软化,可是最后的文本基本上仍与杰弗逊写的原稿一样。《宣言》集中反映了北美民族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从总休上阐述了人权原则:一切人生而自由平等;他们享有不可侵犯的生存、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必须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权在政府无视人民意志滥用职权时推翻它。这些原则对于了解殖民地政治思想史的人并不陌生,但是把这些原则表达得如此清晰简洁,这还是第一次。杰弗逊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的民主制度使他与爱德华兹和富兰克林齐名,成为美国思想的第三位伟大建筑师。   早期小说   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以后,急风暴雨式的战争时代已经过去,以鼓动人民起来进行斗争为目的的革命散文也逐渐在社会上减少了影响。1790年,富兰克林去世,潘恩出走欧洲,杰弗逊就任内阁大员,这似乎意味着他们过去所写的革命散文已不再成为社会和人们注目的中心;另一方面,1787年制订了三权分立的联邦宪法,1789年华盛顿就任第一届总统,两党制政权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市民阶层的人数骤然膨胀。新的形势要求有能够与之适应的新的文学作品,这就形成了美国早期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   大约在1785年到1800年这十几年里,以传说中的神怪、豪侠为主角,以因果报应、劝人为善或神怪奇事为主要题材的作品开始出现。这些作品往往是先有口头传说,而后出现文字脚本,并带有很大的模仿性。北美远离欧洲的世故与腐败,未遭受破坏的大自然在等待描述;获得新生的人们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新文明与新文学的素材近在咫尺。然而艺术是形式,新形式不会突然出现。殖民地人民一直习惯于从英国诗歌、小说、戏剧及散文中去寻找他们文学表达的标准。18世纪虽是形式艺术的时代,但新酒还得先装进旧瓶。英国14世纪小说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17世纪小说家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等作品都成了仿效的范本。随着市镇经济的繁荣而不断扩展市场的神怪故事,不管是否成本,都以一种虚幻的、夸张的手法去迎合读者的口味,因而也杂糅着不少糟粕。尽管如此,它们毕竟是美国早期小说的雏形,是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高潮产生的源泉。而且,美国终于开始了一个既舶来小说同时又输出小说的时代。   布雷肯里奇和他的 《现代骑士》   休·亨利·布雷肯里奇 (HUGH HENRY BRACKENRIDGE,1748—1816)出生在新英格兰一个圣职人员的家庭,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他与弗瑞诺以及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詹姆斯·麦迪生同班。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了牧师职务,在业余时间写过两部具有爱国主义色彩的剧本《高地堡垒上的战斗》和《蒙哥马利将军之死》。这两部作品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平,却也表现了作者的爱国热情和创作信念。为了抵制政府的某些法令和社会上某些人对他激进思想的批评,他于1781年放弃了牧师职务,到匹兹堡郊区的乡村里隐居起来。当然,在那里,他在政治上仍然十分活跃,处处显示出一个贵族民主主义者的思想风度。后来他开始创作小说,他把自己的小说整个看成是反映当时社会的镜子。   《现代骑士》是布雷肯里奇一部著名的作品,也是美国最早出现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流浪汉的冒险事迹为题材,描写了约翰·法勒戈和他的仆人蒂格·奥莱根离开自己在宾夕发尼亚西部的农庄,外出游历的故事。法勒戈是一个有主见的民主主义者、杰弗逊主义和民族独立的拥护者。而奥莱根则是一个红头发、高个子的爱尔兰移民,有点傻乎乎,又有点流氓习气,同时由于自身的愚昧,还颇有点盲目的、无约束的自信。他们俩骑马穿过乡村和城市、观察、体会了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在旅途中由于偶然的原因走散了,于是各自又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奥莱根侥幸地碰上了一位总统,他居然靠自己胡说八道的辩成了一帮政治家、贵妇人和学者们崇拜的偶象,还被委任为税务官、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他不懂上层社会的规矩,更不懂当官的诀窍,结果被人给他浑身涂上柏油、粘上羽毛,遭受了惩罚和耻辱。后来他去法国,又尝到了柏油和羽毛的滋味,仅穿了一件单衣逃离出境,却还自以为是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   法勒戈则是一位正派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倾向于托马斯·潘恩的思想观念,在游历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和他的朋友一起最终建立了一个模范的民主村社,实现了理想。在作者笔下,奥莱根很象那位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先生,他既有正直的一面,又有可笑的一面。他虽能言善辩,还很有点小聪明,能在冒险的经历中靠自己的本领捞到点好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终还是被人捉弄,成为受侮辱和受压迫者。   《现代骑士》具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因素和进步意义,开创了美国本土小说的历史,成为美国早期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布朗的神怪小说 《威兰》   查尔斯·布洛克登·布朗 (CHARLES BROCKDEN BROWN,1771—1810)是美国第一个职业作家。他生于费城,曾在亚历山大·威尔考克斯学院学习法律,1792年毕业后当过一段律师。由于他性格倔强,政治上日趋激进,加上酷爱文学,很快就与法律分道扬镳,迁居纽约;开始了笔耕生涯。在美国哥特式小说流派影响下,他以狂热的激情在两年内写出了四部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小说:《威兰》、《亚瑟·默文》、《奥蒙特》和《埃德加·亨利特》。这些小说从题材上看属于记实性的社会小说;从情节上看又属于荒诞型的神怪小说。当年的布朗备受英美读者的崇敬,也很得浪漫主义诗人的赞赏。美国著名诗人济慈认为“《威兰》是一部极富感染力的书”。雪莱也从布朗身上发现了一种与自己相似的精神。但是,这几部长篇小说都是急就章,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一些手法夸张、情节可怖的闹剧。加上他语言上的做作,以及后期对病理学理论的过分迷恋,使他无法完成他的老师、英国哲学家兼小说家威廉·戈德温所提倡的“情节一结构”学说,更不可能成为美国小创作史中的奠基人物。布朗的主要缺陷在于,他忽视了如何把他这些“哥特式”小说体转变到以美国为背景,以美国人为描写对象上来,所以布朗的小说还谈不上有十足的美国特色。   布朗的代表作《威兰》是一部书信体的“哥特式”长篇小说:老威兰是一个德国的神秘主义者,移居美国费城附近的麦丁根后,他在离家不太远的地方修建了一座神秘的教堂。一天晚上他去祈祷,一进门便看见一道可怕的火光,听到一声爆炸的巨响。他的家人闻声赶来时,发现他被烧得通体鳞伤。老威兰死后,他的妻子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不久也跟着进了坟墓。他的儿子西奥多·威兰和女儿克拉拉在其姑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他们和邻居的女儿凯瑟琳。普利耶尔一直保持着友谊。后来西奥多娶了凯瑟琳,夫妇生了好几个儿女,克拉拉也爱上了凯瑟琳的哥哥亨利,但亨利已在德国订过婚。   一天晚上,西奥多在去教堂的路上碰上一件怪事,他明明听见凯瑟琳唤他回家的声音,可是回家一问,妻子并未曾开口。后来这冥冥之中的声音又告诉亨利,说他的未婚妻特丽莎已经死去,他可以马上跟克拉拉结婚。可是事情却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一次亨利偶然听见克拉拉与突然闯进他们这个幸福的小圈子里的流浪汉加尔文私约时的说话声,便一气之下抛下克拉拉去寻找他的未婚妻,但特丽莎已与别人结婚。在绝望之中,亨利出走了。与此同时。西奥多由于继承了他父亲狂热的神秘主义信念,又被这种神秘的声音追得几乎发了疯,他认为庄园中了邪,有妖精作崇,在疯狂中他杀死了妻子和孩子,被送进了疯人院。有一天西奥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还要杀死克拉拉,又是那种神秘的声音使他放弃了这个企图,并自杀身亡。后来在当地司法部门追查下,加尔文供认了他在“有害精灵”的引导下,的确几次施展口技模仿凯瑟琳的声音,模拟出他自己与克拉拉的喁喁情话,以及模拟其它声音的真象。他竭力声辩他在这场毁灭威兰整个家庭的悲剧中是清白无辜的,死者只是宗教狂热的牺牲品。接着加尔文离开费城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而亨利在他的妻子死后又回家乡同克拉拉结了婚。   布朗的神怪小说,实际上也是社会小说的一个组成部分;境界虽然不高,但至少为 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的异峰突起探明了道路,其功绩不可磨灭。   十九世纪 (上)(浪漫主义部分)   美国文化的勃兴与第一次文学高潮   具有自身特点的新文学的出现是一个新的国家正在形成的标志。从旧大陆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之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建立独立文学的呐喊声。   独立后的美国由于政治、经济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文化事业在原殖民地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很快发展。东部沿海比较发达的城市相继办起了学校、图书馆和博物馆;19世纪20年代后又发现了许多报纸和杂志。1828年,著名的韦氏大词典的出版标志着美国规范化的民族语言业已形成。这一切都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在独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滋养美国文学的土壤虽然是贫瘠的,所产生的作品往往只不过是对英国文学的模仿,但高涨的民族意识有着与过去彻底决裂的强烈要求。在这种背景下,19世纪初爆发了英美之间的一场“文学之争”。在这场文化战中,英美作家隔着大西洋互相指责,英国人讥讽地问:“四海之内有谁读美国书?”这个问题强烈地刺痛了美国作家,他们决心奋发图强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学。此后很长时期内,报刊上不断就创造民族文学问题进行研讨。诗人布莱恩特的论文《论诗歌和我们的民族、时代的关系》,超验主义文学家爱默生的演讲《论美国学者》,诗人朗费罗的长诗《卡瓦那》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创造美国文学的重要性。   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就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的整个历史时代密不可分的。19世纪起,由于美国政权不断巩固,经济发展逐步走上正轨,从而进入了这个世纪前60年第一个大规模的经济腾飞时期。1801年,杰弗逊就任总统,在政治上推行了一条更加符合国家、民族和民众利益的路线,使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空气为之一振。1814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胜利,最后清除了英国殖民主义势力在美国的残余,为年轻共和国的独立自主、稳步发展提供了主权上的保证。从1814年到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之前,美国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0倍,跃居世界第四位。19世纪初,在英法战争、欧洲混乱之际,美国大力发展贸易,掌握了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此外,19世纪前半叶美国还通过购买或掠夺,使领土扩大近3倍。同时,国家奖励移民开发西部,扩大了粮食产地和国内市场,并广泛吸收外来投资,大批接纳移民。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美国经济的腾飞开辟了开阔的道路。   北部资产阶级工商业的高速自由发展与南方落后的庄园式奴录主农业经济的并存,形成了美国自独立以来经济上最严重的畸形现象;野蛮的蓄奴制度的存在和对印第安人灭绝性的屠杀,成了19世纪上半叶美国在政治上的极大耻辱。一方面飞跃发展,一方面野蛮落后,美利坚合众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播下了工业资产阶级与庄园奴隶主之间尖锐对立的种子,这也是后来爆发南北战争的主要原因。但是,1820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密苏里协定”,以解决联邦政府内部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力量的平衡问题;1823年,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发布了将拉丁美洲和南美洲列入美国势力范围,以抵制欧洲列强染指美洲的“门罗宣言”;1829年,民主派代表人物杰克逊当选美国第七任总统,使民主派又一次获得胜利,为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以上这几件政治上的大事暂时缓和了奴隶制度上的矛盾与分歧,为美国的经济建设赢得了时间,使处于上升阶段的美国成了浪漫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适宜土壤。   19世纪初,起源于18世纪末的欧洲浪漫主义文学已经形成一股十分强大的文学潮流。英国的浪漫主义,远有历史上的杰出大师,如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德莱顿,近有笛福、蒲柏、艾迪生、斯威夫特等的散文、诗、剧、文学批评与讽刺杂文;年龄稍长的美国作家,如塞缪尔·约翰逊、哥尔德·史密斯、查理逊、菲尔丁、斯特恩和一批女才子,都已显露出浪漫主义倾向;拜伦、雪莱、司各特、兰姆与布尔沃等人把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推向了高峰。这些大师们的作品对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出现和形成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在此之前,美国几乎没有自己的文学,这就使得它以崭新的手法来反映上升时期美国的社会面貌,表达美利坚民族的热烈感情。所以,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立足于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则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   浪漫主义在美国比在欧洲更具有民族主义色彩。它主要表现为对传统、对欧洲文化遗产的否定和对未开发的西部大陆自然的宏伟气魄及其无穷奥秘的倾心。它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用新的材料编造美国的神话。在完成这一任务时,华盛顿·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库珀与他们同时代的欧洲人相比,有许多有利条件,因为新生事物对他们来说可谓唾手可得,而且他们有许多欧洲大师可资借鉴。以这些作家为代表的前期浪漫主义文学打破了对英国文化的依附,写出了具有美国民族风格的作品,成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   进入30年代后,第一代作家和欧文、布莱恩特·库珀等还在继续出版新作,但已失去了昔日的影响。起而代之的是爱默生、梭罗、朗费罗、爱伦·坡、罗威尔、赫姆士、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一大批新人。以“超验主义”为旗帜的理论家爱默生和他的弟子梭罗是浪漫主义在理论上的杰出代表。“超验主义”强调“精神至上”、“精神高于一切”,成为当时浪漫主义文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核心。朗费罗的诗作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他也因此被誉为“婆罗门诗人”;爱伦·坡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位奇才,他的理论被后来的法国象征主义诗派奉为经典;霍桑是文学界公认的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惠特的《草叶集》则标志着浪漫主义思想和艺术的最高成就。   总之,19纪的美国已经进入了民族文化的灿烂时代,以小说和诗歌为主要形式的浪漫主义文学掀起了美国建国以来文学发展的第一个高潮。从此开始了美利坚民族文学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的崭新阶段。   前期浪漫主义文学家:   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   华盛顿·欧文 (WASHINGTON LRVING, 1783—1859)是美国革命后第一个获得国际声誉的作家,在美国文学史上享有“美国文学之父”的称号。   欧文出生于纽约的一个富商家庭,他的童年是在纽约度过的。当时,纽约还居住着许多印第安人,生性活泼的欧文喜欢到陌生的地方游玩,在城里穿行奔走的印第安人无一不牵动着他那颗似乎无法满足的好奇心。由于受到两个哥哥的影响,欧文很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喜欢司各特、拜伦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他曾在律师事务所见习,也曾协助家庭经营企业,但始终无固定职业,倒是一贯喜欢写作,经常发表一些模拟英国风格的散文、杂文、剧评等。1804年,欧文因病去欧洲休养,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游笔记,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6年欧文病愈回到美国,次年与两个哥哥和姐夫合伙办起了《萨尔蒙冈迪》杂志,从此正式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   1809年,欧文发表了他享有盛誉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这是一个以住在纽约的荷兰后裔为描写对象的幽默故事集。发表时署名“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并假称取材于纽约地区颇有造诸的荷兰历史学家的手稿。《纽约外史》以纽约的历史发展为线索,运用喜剧性手法和风趣的笔调描写了纽约在荷兰殖民时期的社会风貌,嘲弄了滑稽可笑的三任荷兰总督,抨击了殖民者对印第安土著居民的掠夺和屠杀行为。作品一半是事实,一半是虚构,有些篇章非常精彩,有些则相当拙劣。尽管全篇质地不匀,风格不一,并包含有不少怪诞、卖弄学问的内容,但它仍不失为美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流文学作品,因而被誉为“美国文学第一部伟大的书”,欧文也为此而成为当时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   就在此书完成前夕,欧文的未婚妻不幸夭折。也许是因为这次精神上的打击,也许是因为他哥哥陷于经济困境,欧文一度重操家庭经商之业,整整10年只字未写。然而破产使他又动起笔来。这时的欧文必须证实自己能够使文学创作成为有利可图的职业,否则他就得从此搁笔。单单依靠文学才华,欧文本来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可是他的经商才能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1815年,他再次来到英国,并在那里住了长达17年之久。在伦敦他充当了他哥哥的代理人,于1819至1820年出版了他的成名之作《见闻札记》。他利用英美两国在版权上的差异,并凭借社交界及文学界朋友们的影响,设法使这本书成为国际上的畅销书。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成功的职业作家,从此开始大展鸿图。   《见闻札记》中写得最出色、影响最大的是《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瑞普·凡·温克尔》以殖民地时期哈德逊河畔一个山村为背景,描写了贫苦农民瑞普·凡·温克尔的奇特遭遇。瑞普是一个心底善良、和蔼可亲的人,他乐于帮助别人,但在自己家里却十分懒惰。为了逃避妻子的责骂,瑞普有一天带着猎狗躲进了森林。谁知,他来到的是一个被魔法控制的地方。在那里,瑞普喝了一种奇妙的饮料,倒头便睡,一觉就是20年。当他醒来回到家里时,,发现家乡的一切都变了样,他记忆中的那个时代早已变成了历史。作者通过瑞普那看似荒唐的遭遇反映了独立革命前后北美大陆上乡村的社会状况。同时也巧妙地暗示了这场革命成功以后,广大民众并没有在生活上得到丝毫改善,从而对现实进行了讽刺。   这个故事本是一个关于睡着了的皇帝的德国传说,经欧文改造后,被赋予了生动具体的现实生活内容,使故事的主人公瑞普·凡·温克尔成为美国文学中的著名形象。   《睡谷的传说》的故事背景,与《瑞普·凡·温克尔》十分相似。“睡谷”是哈德逊河畔一个幽僻的山间小村,那里清幽恬静、与世隔绝,村民们思想闭塞,对各种鬼怪深信不疑。穷教师伊卡色德·克莱恩看上了富家女儿卡特琳娜,还梦想有一天能成为富有的庄园主。他穿着寒酸的“礼服”去参加卡特琳娜家里的舞会,回家的路上碰上一个没有脑袋的“骑士”,这个“无头骑士”紧跟他的后边,把这个最怕鬼的穷书生吓得魂不附体。最后,那个“鬼”把抑在胸前的“头”(一个大南瓜)高高举起,向他狠狠扔去,结束了这场“夜袭”。原来这是卡特琳娜和与她热恋着的小伙子一起搞的恶作剧。伊卡包德弄清事实后,羞得无地自容,只好不辞而别,到外地教书去了。   在这个故事中,欧文以极富诗意的语言描写了宁静乡村的理想生活和村民们淳朴、善良、幽默的性格。故事也含蓄地批评了社会现实:幽静的乡村反衬出喧嚣的城市;早期移民的单纯善良反衬出资产阶级的卑微和龌龊。   《见闻札记》虽然没有连贯的主题,没有中心思想,但是全书充满了令人陶醉的友好情谊,使它的魅力经久不衰,为世人所普遍欣赏。   由于《见闻札记》的成功,欧文的精神大振,他立即着手写续集。他以自己第一次浪漫式地访问一幢英国式乡间宅第为题写了一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的札记。1822年他发表的《布雷斯勃列奇庄田》仍保留了《见闻札记》式的魅力,但毕竟今非昔比,原先相当丰富的气质已经萎缩。欧文在以后的生涯中竭力重现他那典型的风格,先在德国写了《游客谈》(1824),又在西班牙写了《阿尔罕伯拉》(1832),最后回到哈德逊河上塔里镇的家中。在巴黎时,欧文曾与他的朋友约翰·霍华德·佩恩合作创作剧本但,都不成功。   欧文的声望是建立在他的次要作品之上的;而另一些煌煌巨著,如五卷本的 《华盛顿传》却被束之高阁。他缺少大思想家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但也敏于观察,多才多艺,这使他成为擅长于协调过去与现在的理想作家。由于其不容置疑的天才,他成了新大陆派往欧洲的第一位纯文化大使(1842—1846年欧文出任美国驻西班牙公使),成为取得国际威望的第一位美国作家。   威廉·卡伦·布莱恩特 (WILLIAM CULLEN BRYANT, 1794—1878)是美国土生土长的第一位诗人。如果说欧文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树立了浪漫主义样板的话,布莱恩特则引导美国诗歌摆脱了古典主义模式的僵硬束缚,使之进入了一个简朴清新的时期。   布莱恩特出生于马萨诸塞卡明顿的一个清教徒家庭。他小时候常常生病,他的父亲要他在森林中做漫长的散步以增强他的体质,这种散步发展了他个人对于大自然的浓厚兴趣。所以,他很早就开始了诗歌创作。10岁时,他写的一首诗发表在《汉普郡报》上;13岁时还写过一首讽刺杰弗逊的诗。他的最佳诗作《关于死亡的冥想》写成那年,他还只有17岁。由于他的祖父治家勤俭,年轻时的布莱恩特想到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上学的愿望两度落空,于是他只好学习法律,并在21岁时取得了律师资格。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职业,于是在他结婚5年之后,应邀为一家新刊物《美国文学报》撰稿,此时他已经作好了改行的准备。这个时期是文学生涯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一些以大自然为主题的优秀诗篇。如《黄昏漫步》、《秋林》等都是这一时期写成发表的。1825年,布莱恩特南下纽约投身新闻事业,到1829年时,他已是纽约《晚邮报》的编辑与股东。作为当时自由派编辑的带头人,布莱恩特在美国文学界的作用突然改变了。他捍卫贸易自由、主张废奴和言论自由;他为创建共和党立下过汗马功劳,并在大巴林顿市及美国的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他的旅行书简记载了他多次旅欧的见闻。在旅行书简风行一时的年代,布莱恩特的旅行书简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他为与他同时代的名人如欧文、库珀、哈勒克、以及画家托马斯·科尔等写过悼词,这使他几乎成了不朽的声音。   布莱恩特的立场交融了英国浪漫主义流派的冲动和自身新英格兰保守的宗教观点。他的一生是在宗教上逐步摆脱加尔文主义、在政治上摆脱联邦主义转向统一派和杰克逊民主党人立场的一生。他深受蒲柏、约翰逊等人文主义理想的熏陶,在诗歌形式上得益于英国自由派诗人。他师法拜伦、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将自己的心灵向生活敞开。他关于诗歌的论述,在以后多年一直是诗人用来衡量诗歌本质及宗旨的标准。他认为诗歌是一种联想艺术,它用象征而不是直接模仿生活的方法来激起读者的想象,把握读者的感情,唤起他们满怀激情地去行动。他的《论诗的本质》、《论诗的价值和应用》、《论诗以及我们的时代、国家的关系》和《论独创性和模仿》都有一种警句式的风格。他的风格贯穿了整个19世纪,形成了美国诗歌的主流。   布莱恩特最后在自己诗作才能有所衰退的情况下转向翻译《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当时他已76岁。然而他与欧文一样,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于,从国外的浪漫主义流派同龄人那里学到了自由,并在自己的国家里,把文学运动从模仿引向了创新。他在不断觉醒的民族文学中,虽然不是主要的,但永远是特别具有权威性的发言人之一。   詹姆斯·费尼莫·库珀 (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开拓者,第一个采用民族题材的作家,人称“美国的司各特”。他和欧文、布莱恩特一道开创了美国浪漫主义的文风。他们虽扎根于上一世纪末高涨热烈的民族主义感情,但在艺术上则前进了一大步,从而使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再也不敢嘲笑美国人写不出文学作品来。   库珀出生在新洋西州伯灵顿库珀镇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家庭。他父亲曾担任国会议员和地方法官,他为自己的孩子设计了最佳的教育方案:他自己创办的地方学校,由有地位的牧师辅导,然后再让他们上耶鲁或普林斯顿。可是库珀精力过于旺盛,不愿过书斋生活,在耶鲁大学读了两年就被学校除名了。之后他断断续续在海上度过了五年,或在商船上当水手、或在海军里服兵役。一番漂泊之后,库珀对森林和海洋了如指掌,为成为一名作家准备了足够的知识和必需的观察能力。库珀30岁时与亲英的迪·兰西家族的苏珊·奥古斯塔结为夫妇,并在其岳父的资助下过起了乡村绅士的生活。1820年他写成了一部仿英国家庭小说的作品《警惕》,但很不成功。这部小说教育了他,使他认识到他只能用美国本土的素材进行创作。幸运的是,在他那奔腾的血液里蕴藏着对自然、对人民以及冒险深沉的爱,他要写出具有惊心动魄场面的冒险小说,而这类小说,英国的托里、司各特已为他提供了现成的范例。   1821年,库珀的成名之作《间谍》问世,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民族题材的小说,他自称这是一部“纯正美国式的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歌颂了爱国主义者的形象。小说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   1823年,库珀出版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拓荒者》,这是他计划中的长篇系列小说“皮袜子故事集”中的第一部。然而他却没有按计划接下去写这组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为了猎取新奇的题材,他转而去创作以他早年航海生活为素材的小说,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舵手》就是这一变化的产物。   连续出版四部长篇小说之后,库珀名声大噪,一跃而成为美国文坛上居于领导地位的人物。这几部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形式:《间谍》是革命历史小说的典范,《拓荒者》是边疆生活小说的样板,《舵手》则是航海小说的开山之作,这在美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尤其是以开发北美大陆西部地区为中心内容的边疆小说,在当时引起了特别强烈的反响。从1826年开始,库珀又重新进入了“皮袜子故事集”的创作。   《皮袜子故事集》的后四本小说到1841年全部出齐。这5部小说创作年代的次序是: 《拓荒者》(1823),《最后一个莫希干人》(1826)、《大草原》 (1827),《探路人》(1840)和《杀鹿者》(1841)。但从故事的连续情节安排来看,它们的先后次序应该是:《杀鹿者》、《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探路人》、《拓荒者》和《大草原》。关于这五部小说在时间上反向推移的方式,D·H·劳伦斯曾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这种叙事方式表明作者“现实感逐渐减弱而美感在逐渐增强”。这组故事的中心人物是纳蒂·班波。他隐居深山老林,是荒野里的侦察员,朴实的哲学家和神枪手,同时也是民主人类、民主思想的化身。他长年累月穿着鹿皮制成的护腿,因而获得了“皮袜子”的外号。小说从《杀鹿者》开始,描写年轻时代的班波在纽约州尚未开发时在森林中的狩猎生活和他与印第安人结下的深情厚谊;《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探路人》描写他所经历的冒险生涯;在《拓荒者》中班波由于过不惯新兴市镇纽约的生活又回到未开发的森林中去。直至《大草原》时,90高龄的“皮袜子”,感到自由的时代已经过去,最后平静地死在了他引以为忠实朋友的印第安人中间。   这五部小说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 《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故事发生发生在18世纪50年代英法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即1757年。英军司令威廉·亨利被法军围困在乔治湖,他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丝在艾丽丝的未婚夫、音乐教师大卫·高马特和年老的佣人邓·海沃德陪同下,企图冲破敌人的封锁与父亲会合,同他们走在一起的还有印第安人马格勒。此时的马格勒已经背叛他们成了法国人的密探,他打算把一个叫做易洛魁的印第安部族全部出卖给法国人,但这一阴谋因被纳蒂·班波揭穿而败露。可是莫希干族人却遭到了法国人的屠杀,整个部族只逃出了酋长秦加茨国和他的儿子恩卡斯。后来马格勒在易洛魁族人的帮助下抓到了科拉和艾丽丝,并逼迫科拉做他的老婆,他的无理要求遭到科拉严正拒绝。这时海沃德赶到将她们营救出来送往蒙罗要塞。但在她们离开要塞的时候,又遭到印第安人攻击,姐妹俩再次被捕。此时,班波前来追赶这批印第安人,找到了关押科拉的地点。同时他又得知艾丽丝被关在休伦族的营地里,便化装进入休伦人营地先救出了艾丽丝。当他再回来救科拉时,科拉已经被马格勒杀死了。班波愤怒地向马格勒开枪,马格勒从悬崖上跌下摔死。当艾丽丝和其他人回到英军营地时,班波却走向边境,重新开始了他的遨游生活。   库珀是第一位成功地探索深居美国丛林中印第安人多姿生活的美国小说家,因而当时的人们总是把他也想象成一个随身带枪,足着高统皮靴、头戴河狸帽的边疆居民,就和他笔下的“皮袜子”一样。从1821年发表第一部作品到1851年逝世及30年间,库珀共出版作品近50部“皮袜子故事集”当视为他所有作品中的上品。库珀力图通过对“皮袜子”一生冒险经历的描写,反映出18世纪初到独立之后整个美国西部边境的社会实况。作品既寄寓了作者对印第安人在种族主义者挑唆下相互残杀的悲剧性境遇的同情,也蕴含着作者对原始人类文明的赞美。以及对白人殖民主义者的抨击。在库珀笔下,纳蒂、班波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典型。他虽然出身低微,目不识丁,非常正直勇敢。与那些贪婪、凶恶的坏人相比,班波简直是个伟人。不过,库珀把忠于法国人抑或英国人作为区分善恶的标准,未免失之偏颇。但这组小说以其曲折而虚幻的浪漫主义情节、丰富而形象的人物典型构成了美国第一代最有影响的长篇系列小说,其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欧文和布莱恩特有助于为美国创造一种艺术,库珀则朝着美国的艺术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他虽然也照着别人的路子起步,通过模仿他所欣赏的英国小说学习创作的技巧,但是他的真诚和热情难以容忍囿于这些限制,从而影响他要表达的内容。库珀认为美国有自已的习俗传统与独特的观点;任何文学如果不能充分表现这一切就谈不上是站得住脚的文学,这样他就触及了问题的要害。由于库珀一生的努力,推动了浪漫主义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成为美国民族文学中最重要的一种创作形式。   后期浪漫主义文学家:   爱默生、梭罗和朗费罗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是美国文学史上极其重要的作家。他不仅是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还是美国整个超验主义运动的主要领袖。把浪漫主义想象的抽象观念和19世纪中叶美国生活的现实统一起来的不是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而是爱默生。由于有了他,美国文学活动的中心从纽约移到了波士顿以西20英里宁静的乡村康考德,美国的浪漫主义也随着他成为一种成熟的思想和感情体系,深深地扎根于本国的沃土之中。   爱默生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牧师的家庭,他父亲是唯一神教派第一教堂的牧师,在爱默生8岁时就去世了。尽管家境贫寒,他的母亲还是设法把爱默生弟兄四人都培养成了哈佛大学的学生,而爱默生考入哈佛时才14岁。他虽不是一个智力过人的学者,但却博览群书。他先后接触了英国浪漫主义作家、思想家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卡莱尔等人的作品,开阔了思想疆界。毕业后,起初在哥哥威廉开办的一所女子中学任教,后于1826年担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1829年,爱默生与艾伦·塔克结婚,生活似乎充实且前途似锦,可是婚后17个月艾伦就患肺结核去世了。此后,肺结核又夺去了他三位兄弟的生命。在遭受一系列个人不幸和丧亲之痛以后,他开始对宗教产生了怀疑。1831年底,他辞去了牧师职务,作告别布道后乘船前往欧洲。   爱默生在欧洲一年,参观了古代遗址,风景名胜,考察了艺术,还会见了一些伟人:在意大利他见到了沃尔特·萨维奇·兰多,在英国见到了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还专程拜见了他一向崇拜的隐居在苏格兰的卡莱尔,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一直同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返回美国后,他与梭罗、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开始建立一种稳固的美国传统,以摆脱美国文学所具有的殖民地烙印。他的第一篇重要论文《论自然》(1835)明确表达了他的“超验主义哲学”。他说:“历史的方法只涉及到自然与上帝之间的间接关系。若要真正了解自然与上帝,就必须有一种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信赖和直觉的方法”。换句话说,超验主义的要点就是:谁都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只要他想这样做。尽管超验主义在许多方面是新英格兰所特有的,但它实际上是欧洲浪漫主义运动在新英格兰的体现。浪漫主义者认为感情和直觉胜过理智,个人高于社会,他们不接受习俗的任何限制或束缚,并以崭新而激动人心的态度热爱自然,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都是美国浪漫主义运动的特点。康考德曾是清教徒的天下,清教主义在这里一直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所以,超验主义无法骤然跳到雪莱无神论的激进主义中来。正如爱默生所系统阐述的那样,超验主义是行动的号角,他号召青年人挣脱历史套在他们身上的令人麻本的枷锁,跟随心中的上帝,时时刻刻用一种堪与清教徒始祖的宗教狂热相伯仲的热情来生活。爱默生还坚持认为宇宙的本质是道德的,自然是证明上帝存在于他的一切创造中一个伟大的实际例证。换言之,超验主义是以人性本善的观点为前提而加以修正了的加尔文主义。   《论自然》篇幅不长,然而它却是爱默生的圣约书,因为它孕育着爱默生以后所感觉到,思考着及说出来的一切。《论自然》是一棵独立的大树的主干,以后的散文,演讲和诗歌都是从这个主干上派生出来的枝叶。1840年,爱默生和其他几位超验主义者创办了一个名叫《日晷》的小型综合性文艺刊物,爱默生一度出任主编。这个刊物在美国东部影响很大,成为传播超验主义思想,发表超验主义文学作品的主要工具和阵地。   《散文集》(第一集1841年出版,第二集1844年出版)是爱默生最著名的作品,集子中的每一篇散文都是他倾注了心血刻意雕琢的艺术品,可是每一集的单篇散文间相互并无必然联系。爱默生希望读者一次读一篇,而不用顾及其次序。《散文集》除收进《论自然》外,还包括括《论超灵》、《论自助》、《论美国学者》等重要作品。《论美国学者》是一篇演说稿,其中反映了爱默生的文艺观。他主张树立美国的风格,描写美国的主题,他肯定了当时诗歌中描写“眼前的,平凡的、低贱的”题材的崭新风气,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可喜现象”。在这篇演说中,爱默生为创造民族化的、具有民族精神的文学大声疾呼。因为《论美国学者》对当时的思想文化界震动极大,因而被誉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   作为一个诗人,爱默生是一个离经叛道者。他的诗歌缺乏令人折服的节奏,因而失掉了许多读者。但他的诗却不乏粗犷和简洁。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欣赏到他以凝练的形式显示出来的哲学思想。爱默生不象布莱恩特那样视诗歌为启发性的艺术,认为诗人应以诗去直接传播智慧。他认为诗人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是智慧的接受者而不是传授者,诗歌讲究道德但不应是说教。爱默生是从柯勒律治的作品中接受德国唯心主义的有机组成论的,所以除柯勒律治外,英国的同代诗人很少引起爱默生的注意。他在诗歌创作及诗歌理论方面的灵感直接来自柏拉图,来自英国 17世纪所谓的“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约翰·多恩以及他们的追随者。爱默生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因为艺术的法则必须在每一点上都与自然的法则相吻合。就象17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多恩一样,19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爱默生,采取怀疑主义的立场。作为诗人,爱默生只有运用怀疑主义才有希望接受直接启示带来的哪怕是最微弱的闪光。“玄学派”艺术方法论是最古老的方法论之一,必须对其重新确认,梭罗、艾米利·狄更生,艾略特等人才能把它自由运用到他们的新经验之中,而现代“玄学派”诗歌正是爱默生为美国所作的一项发明。爱默生写的诗很少有完美之作,因为他无法摆脱那些在理论上他所反对的关于格律、押韵的主观规则。可是他的最佳诗作以其始终如一的想象力和象征主义手法,成为惠特曼以前美国诗歌中最上乘的作品。没有爱默生对传统的探本求源的认可,也不会有惠特曼的热情奔放。   作为文学家和思想家,爱默生对美国文学产生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影响。但是他也和许多伟大人物一样,在年轻时并不为人重视,只是当他垂垂老矣时才为人们所重视。这位康考德的圣贤,门徒众多,心灵平静;既是众多体系的缔造者,又是人们的导师,因而他也成了人们想象中的神话。   亨利·大卫·梭罗 (HENMY DEVID THOREAU, 1817—1862)是美国超验主义运动的另一代表人物。他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农民兼小业主家庭。从小在田间参加劳动,对大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梭罗眼里,自然界不是神的造化和象征,而是思索的对象,生活的舞台,这使他后来在阐发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时,形成了自己的思想特征。   梭罗17岁时进入哈佛大学。当时的哈佛聘用了不少具有超验主义思想的学者任教。在他们的影响下,梭罗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超验主义思想,并开始用这种思想进行写作。哈佛的图书馆给梭罗提供了大量的古典哲学书籍和文学作品,柯勒律治、卡莱尔等人的文艺理论和哲学思想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可是,梭罗生性内向,沉默寡言,所以在哈佛念书期间几乎没有交上几位朋友。   1841年,爱默生把大学毕业后当了教师的梭罗请到他那里居住,从此梭罗便成了爱默生的知己和助手。他为爱默生修理花园,修缮房屋,油刷墙壁,还为其校对稿件。在爱默生的影响和鼓励下,梭罗写出了平生第一篇重要作品《麻省的自然历史》。1842年,爱默生推荐到斯塔顿岛当教庭教师。可是,出于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加上债务缠身,他很快又回到了家乡。见到爱默生后,梭罗谈了实践自己社会思想的计划:他准备一个人孤独地到森林中去实践他的信仰,即“在更高的纬度上探索自己”,去过“通向精神世界”的新生活。于是爱默生就在离康考德仅一英里的华尔腾湖畔自己的林地上给他提供了几公顷土地。梭罗在那块土地上盖起了小屋。一个人在那里住了两年零三个月,这段时间是梭罗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时期。他在那里开荒种地,自食其力。除劳动外,他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考察林中的动植物,潜心思索问题,阅读书籍和从事写作。他的代表作《华尔腾或林中生活》(1854)和《在康考德与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 (1849)都是这段经历的产物。梭罗的其他著作都是从杂志上收集的零星论文或摘自各卷日记上的片断拼凑而成的,而这两本书则是他著作中的精华。   在梭罗看来,城市生活是令人厌恶的。在那里,人的生命都被物质享乐给消磨掉了。为了物质生活的享乐,人们疲于奔命,生活失去了意义。在华尔腾湖畔,则是另一种天地。这里,大自然中的一切在梭罗看来,似乎都有思想,每时每刻都在给他以启示,为他提供精神上的食粮。梭罗完成了在华尔腾的试验以后,住在爱默生家里,但是作为主人的爱默生当时正在欧洲讲学。他感到自己在林中的生活并不是完全的思想胜利,有必要对以往的思想历程予以清理以便再做新的探求。他一面替爱默生整理家园,一面在镇上打零工,攒钱偿还债务,人们看到他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便取笑他是城里的“大杂役”,他听了以后很宽慰,并说:“大家说得对,我的职业和我的手指一样多。我当过教师、园林工人、农民、油匠、木匠、石匠、铅笔工人,作家,有时还是诗人呐。”   他还和爱默生一起在蓄奴制问题日益严重的时刻,鲜明地站在废奴的立场上。他公开批评政府对蓄奴派的妥协,支持黑人的解放运动。他不顾禁令,冒着风险收留逃亡的黑奴,帮助他们逃离奴隶主的辑捕。当率领黑人起义的人民英雄约翰·布朗被判处死刑时,他挺身而出,公开发表演说,为布朗辩护。梭罗因拒付人头税而被关进康考德监狱。几年以后他根据此次经历写了最有影响的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在这篇论文中他写出了“公民不服从,官吏辞职,于是革命就成功了”的至理名言。印度的圣雄·甘地读了这篇政论文后,学到了抵抗主义,成为这位美国个人主义先知的热诚崇拜者。梭罗的政治观点还为俄国的托尔斯泰所接受,为英国工党所采用。他的实践标志着超验主义的论点已经达到了示范的阶段,独立的精神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梭罗逝世以后,他的大量日记、遗稿被陆续整理成书,到20世纪初,已出版的梭罗全集就有20卷之多,但是最有影响的还是《华尔腾》一书和《论公民》等文章。梭罗的散文简洁精练、淳朴自然、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论说文强劲有力、立意鲜明,富有战斗精神。他行文流畅,善用双关,一些机智巧妙的转义往往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这些特点在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中占有独特的地位。   亨利·华兹渥斯·的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诗人。他的诗作很畅销,这在世界诗坛上都是极少有的现象。据说他的长篇叙事诗《迈尔斯·坦狄士的求婚》在伦敦一天就卖了一万本;《海华沙之歌》被译成许多种语言,并由纽曼红衣主教的兄弟译成了拉丁文。   朗费罗出生在缅因州的一个沿海城市波特兰。他小时候就聪颖过人,3岁入学读书。他父亲是一位名声很高的律师和州议员,对朗费罗要求很严,期望他将来能“谋得个有名有利的职业”。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个从小颇有才气的儿子后来却成了诗人。1822年,14岁的朗费罗进入不伦瑞克城的新博多因学院学习,和美国著名小说家霍桑是同班同学。在学院里,他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同学中威信很高。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美国文学文献资料、熟悉了美国文学的传统和诗歌的历史,并写出了不少诗作,发表在《美国文学报》上。   1825年,博多因学院决定开设现代语言系。由于朗费罗古典语言翻译成绩优秀,学院董事会选派他到欧洲深造。对于朗费罗来说,欧洲不仅是一片神圣的土地,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首诗。他先后在法国的巴黎、西班牙的马德里、意大利的比萨、佛罗伦萨、热那亚、那不勒斯·罗马和威尼斯等地游学,于1829年经德国返回家乡。他在欧洲四年,先后学习了法语和西班牙语,了解了所到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研究了他们的语言和文学,并通过实际的社会交际提高自己的语言实践能力。   回国后,朗费罗在博多因学院现代语言系任教授。他不但传授语言知识,还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1835年,朗费罗携夫人到英国、荷兰、德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留学,接触了许多思想活跃的学者和学术团体。然而他的妻子在德国分娩时不幸去世,朗费罗为此痛不欲生。不久,他回国定居在离波士顿不远的坎布利奇,并继续在哈佛执教。1839年,朗费罗从自己已发表过的诗中精选出一部分优秀作品,集成了他的第一部诗集《夜吟》。其中的一些诗篇立即广泛流传开来,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从而确定了他作为诗人的地位。   《夜吟》出版后,朗费罗除了教课外,大部分时间忙于诗歌创作,他很快又写出了第二个集子《歌谣及其它》。这是一部故事诗集,诗人以通俗活泼的笔调叙述了动人的民间故事。随着这个诗集的出版,朗费罗的名字在40年代的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诗歌创作方面的成功虽然给朗费罗带来了声誉和欣慰,却使哈佛大学当局十分不悦。哈佛本指望以他在语言方面的造诸来支撑现代语言系的教学,他却醉心于诗歌创作。他每发表一首诗都使哈佛校方感到增添了失去一位得力的语言教授的威胁,而朗费罗每上一次语言课又使他自己感到要少写一首诗。这样,他在苦恼中度过了15年之后,毅然辞去了教职。   1843年,朗费罗同弗朗西丝·艾卜斯顿结婚,婚后生活非常美满。他把妻子看成自己的“眼睛”,她的温存和美貌也成了他诗歌灵感的源泉。于是,他的诗歌评介《欧洲诗人与诗歌》(1845)、短诗集《海边与炉旁》(1846)、长篇叙事诗《伊凡吉林》(1847)相继问世。其中《伊凡吉林》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首重要的长诗。诗中描写了一个和平的村庄遭到法国殖民者的焚毁和一对恋人被拆散后经受的巨大痛苦,全诗充满了伤感主议的情调。1851年他又出版了诗集《金色的传说》,并开始写作早已酝酿着的长篇叙事诗《海华沙之歌》。可是,由于他此时视力减退近于失明,加上他的小女儿、他的父亲、母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使这部长诗未能顺利完成。这个时期,朗费罗除了写诗外,还经常同当时的文化名人往来,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文学团体,同爱默生、霍尔姆斯和罗威尔等人交上了朋友。1855年,不朽的长诗《海华沙之歌》终于写成并出版后,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这是美国第一部印第安人的史诗在文学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海华沙是印第安神话中的英雄,是西风的儿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带给印第安各部落。海华沙为印第安人清理河道,灭除瘟疫,并教他们种植苞米,创造象形文字;他结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乱,引导印第安人过上了和平劳动的生活。诗中还穿插了许多象征印第安人勇敢和智慧的神话传说,洋溢着对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之自然景色的挚爱之情。   1858年,朗费罗出版了他的第三首著名长诗 《迈尔斯·斯坦狄士的求婚》,这部长诗给他带来了更大的荣誉。正当他的创作兴趣再次高涨之时,意外的灾祸又一次降临到了朗费罗的家里:他的妻子正在用蜡烛封一封信时,衣服突然着了火,朗费罗闻声赶来,不顾一切去救她,自己也被火严重烧伤。他的妻子第二天清晨就死了,这对诗人的感情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由于悲伤,他的创作灵感滞塞,很长时间没有作品问世。几年后,他心绪好转,完成了他最长的诗作《路边旅店的故事》,出版后得到霍桑的赞许。   朗费罗的晚年是在人们的崇敬声中度过的。60岁时,他带领他的一大群亲友再次访问欧洲,受到英国官方人士隆重欢迎,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亲自去温泽城堡迎候。政府的文职要人和名作家为他举行盛大宴会,牛津大学把他作为“美国最出名的诗人”以最高的礼遇款待。这位在美国文坛上久负盛名的老诗人一时名震海外。   朗费罗在他一生的诗歌创作中成功地抓住了时代的脉息并使之与自己的个性溶为一体,把自己国家纯朴的殖民时期风尚与南欧阴暗的浪漫主义教堂和城堡写得一样完美。他既有学识又发扬民主,在20多年里一直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大师。   美国的艺术家:爱伦·坡和霍桑   埃德加·爱伦·坡 (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美国19世纪典型的浪漫主义诗人,出色的杂志编辑,短篇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他的天才不仅表现在他的创作里,也表现在他富于建设性的文学批评中。他给诗的功能下定义,并且能够鉴别出自己作品中的动机、技巧和主题。他认为朗费罗式的“简单的教诲诗”和长诗中叙事性很强的诗句有害于真正的艺术,因而他从来不写长诗。在他的心目中,爱默生和超验主义者永远也写不出好诗来。因为超验主义者囿于积极意义上的逆来顺受思想,认为大自然的核心是多种形式的统一,主张与“超灵”随时沟通,而这种沟通是毫无意义的。   爱伦。坡生前失意、潦倒,死后却影响巨大。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查尔斯·波特莱尔和马拉美热情称赞他的作品,把他视为自己的精神领袖,并把他的作品以丰富的感情译成法文。这些作品影响了法国所有的印象派作家。这种影响又从法国印象派那里回到了美国。这一实例的惊人之处在于,一个被时代和自己的同胞抛弃了的人深刻地影响了法国作家,而这些法国作家又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另一代诗人。美国诗人胡克·克兰在本世纪20年代一首精彩的长诗《桥》中,想象爱伦·坡正在地下铁道乘车旅行,形象地表明他又重新活在美国作家和人民心中,继续对文学发生影响。爱伦·坡在西方还被视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他的侦探推理小说,如《莫格街的谋杀案》也曾为我国30年代著名的小说家施蛰存先生所效仿,在施氏的怪诞小说《凶宅》中不难看出爱伦·坡的风格影响。   爱伦·坡生来就是一位艺术家。他的母亲伊丽莎白·阿诺德是有名的演员,曾在美国的舞台上成功地表演过“起舞的仙女”、村妇和《李尔王》中科迪莉亚等一系列主角。他的父亲也是个思想敏锐、喜欢深思的艺术人。但埃德加两岁时就失去了双亲,被一个名叫约翰·爱伦的商人收,养就是“爱伦”成为他中名的由来。   1826年,爱伦·坡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学习。他的古典文学和法语成绩突出,然而酗酒和赌搏迫使他不得不中途退学。1827年,爱伦·坡到波士顿出版他的诗集《帖木儿及其它》,后来加入了美国陆军,并在军队呆了两年。1829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艾尔·阿尔夫,贴木儿及其它》,在他的新书获得好评后,他告别了军队,集中精力从事写作。但是由于经济拮据,他陷入了持久的沮丧和压抑之中,并以饮酒来排遣忧郁。1831年,他的第三本诗集《诗·第二版》问世,其中包括一篇批评性的前言,在这个前言中他提出了对诗歌胸有成竹的见解,一种明确的审美观。他认为诗有三个特征:含混,“音乐性”和象征。一首诗与一部科学著作的不同之处在于,诗是以快感为直接目的的,而不是求真;与传奇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诗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含混的”而不是“明确的”快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目的才算是诗。音乐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对音乐的理解只是一种最含混的概念,当音乐与它给人们以快感的思想结合起来时,这便是诗。没有思想的音乐只能是音乐,而没有音乐的思想便是散文,因为它的情绪是明确的。   爱伦·坡短暂的成熟阶段是在巴尔的摩·费城和纽约度过的,因为他所从事的编辑与作家的职业使他有幸到达了这些城市。1836年,他与年仅 14岁的表妹弗吉妮亚·克莱蒙结婚,婚后,爱伦·坡在《南方文学使者》杂志当编辑。他很有编辑才能,能够把握住杂志的性质和特点;他又有很好的鉴赏能力,善于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加上对工作的严肃认真,他一生中先后帮助四五家全国性文学杂志提高了发行量。1838年至1848年这10年是爱伦·坡的文学活动最活跃、最有成就的时期。他很快就在诗歌和小说的创作上。均获建树:1837年,他发表了《厄舍古厦的倒塌》等一些优秀小说;1838年出版了以大量描写黑暗恐怖为特征的长篇小说《亚瑟·戈登·皮姆的故事》;;1840年发表了以闹鬼为主题的《十四行诗——寂静》;1841年发表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的谋杀案》。   此时的爱伦·坡声誉日隆,但仍一贫如洗;而且久病的妻子生命重危。1845年,他的诗《乌鸦》在《晚镜》报上发表,同年又发表了《尤拉莉亚》和诗集《乌鸦及其它》。这本诗集是他的成熟之作,每首诗都倾注了他很大的心血。然而,爱伦·坡在文学批评方面为了求得完美立论往往不顾及感情,当时不愿在完美上下功夫的新闻报告文学的作者都对他惧怕三分。有人说他的笔“蘸的是硫酸墨水”。实际上他挑剔的大多是二流作品,对优秀作品如狄更斯的作品他总是极力鼓吹。然而,由于他对朗费罗的攻击,使他几乎声名狼藉。再加上1847年他妻子的去世,使他复又沉溺于酗酒之中。   1848年,他的《尤其娜路姆》发表。对这首诗尽管众说纷纭,但仍不失为他的杰作。1849年,他先后发表了《钟》、《阿娜贝尔丽》、《我找到了:散文诗》和那篇发展了他的“长诗不能存在”理论的论文《诗的原理》之后,突然昏倒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四天后死在医院里。   爱伦·坡的小说以怪诞和奇异而著称。它继承了哥特式小说的传统手法,吸取了这种小说制造悬念和心理恐怖的全部技巧;同时,通过对于恐怖事物的描写和恐怖故事的叙述,来探索人类思想的隐秘。作者以这种不寻常的形式表现对未知世界不寻常的探索,本身就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   爱伦·坡并未留下大量诗作,但他的诗所起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本身内在的价值,它的完美地体现了爱伦·坡关于艺术的理论。爱伦·坡的艺术属于那种充满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浪漫主义流派。他与库珀,欧文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成为美国的代言人,然而他所表达的是人类对于不能实现和没有实现的理想的永恒追求。爱伦·坡象一位在荒原里迷失了方向的开拓者,急切地探寻旧大陆文化的美妙与未来,而不去追求黄昏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从爱伦·坡到亨利·詹姆斯和艾略特,由于把美国文明理想化,同时又加以批判,因而尽管他们蜚声海外,在国内却被视为流放者。爱伦·坡作为美国文学史上这一类诸多主要作家中的第一位而名垂青史。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AT HAWTHORNE, 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爱伦·坡称他的小说“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服从于非常崇高级别天才的艺术。”霍桑的作品语气统一、稳重、追求真理、行文简洁。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发明、创造、想象创新的精神;这对小说文学来说,大约与其它所有的气质一样可贵。”   霍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破落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在霍桑四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只好带着他和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到他外公家过活。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寡居对霍桑童年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很少到野外活动,长期的离群索居使他养成了沉默、内向、忧郁的性格。然而他与大学里的朋友以及妻子和孩子相处都十分融洽。   霍桑从小勤于读书,17岁时进入博多因学院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许多后来在美国史上或文学领域颇有名气的人物。他的同班同学中有大诗人亨利·朗费罗和后来成为美国第14位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1825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塞勒姆家中,度过了12年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他博览群书,精心准备创作。1828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范肖》,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位学者兼隐士既与自己生活中的困难进行博斗,又要调整与社会的关系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本人的自画像。   当霍桑学会把问题置于自己家庭及民族的历史之中加以观察时,成功也随之而来。由于他生活在曾经发生过“驱巫”案的小镇上,而且他的直系祖先威廉·霍桑法官曾参与迫害异教徒的这个案子,霍桑发现自己很容易沉浸到塞勒姆的历史及清教徒殖民者的生活里去。对于清教徒殖民者来说,罪恶是可怕的现实;而对于霍桑来说,罪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困扰而已。他自然地运用象征主义的极端形式,把道德寓意作为实现自己的忏悔和保持秘密所急需的最佳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他既可以说出他想说的话,又可以藏在象征主义之中含而不露。   1837年,霍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第一集),1842年又出版了第二集。同年,他与当时活跃在波士顿的超验主义者索菲亚·皮博迪结了婚。此后,他写下了《年青好小伙布朗》、《走向天国的道路》、《优美的艺术家》、《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等短篇,于1846年以《古宅青苔》为题出版。这是霍桑第二部引人注目的小说集。此后,为谋生计,霍桑回到老家萨勒姆镇,担任了3年港口检查官,这段时间他写的东西很少,曾引起朋友们的议论。1849年,霍桑的朋友、出版商詹姆斯·皮尔兹建议他写长篇小说,说那样会有更多的读者。这个建议给霍桑指明了出路,他闭门谢客,潜心创作,终于在第二年的四月出版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一出版立即引起了广大读者和文艺批评家的注意,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学作品。它的成功使霍桑成了当时第一流的小说家。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期加尔文教派统治下的波士顿。年轻美貌的海丝特·白兰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奇林沃斯,夫妻间根本不存在爱情。有一天,罗杰在海上被掳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地生活着,精神十分痛苦。这时,一个英俊的,有气魄的年轻男子闯进了她的生活里。他们真诚地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秘而热烈的爱情生活,于是白兰犯下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按照当时的教规,犯有通奸罪的妇女必须当街示众,只有在她交待出奸夫的姓名后才能得到赦免。白兰宁肯遭受耻辱也不愿说出她所钟爱的人的名字。于是白兰穿上一件绣有红色“A”字的外衣走上了街头,而且她必须终生穿着这样的外衣以示赎罪。红字“A”是英文中ADULTERY(即“通奸”)一词的首写字母,它在人们心目中是堕落和罪孽的标志。白兰坚强地度过了许多年耻辱的生活,胸前的红字终于变成了德行的标志。她的同案犯不是别人,正是“道德的卫士”、清教徒牧师亚瑟·狄姆斯台尔。他忍受着灵魂的沉重煎熬,但缺乏公开承认的勇气。最后,就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在一次规模宏大的宗教典礼上,他终于鼓起勇气,当众宣布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他扯开自己胸前的衣服,一个猩红色的“A”字就烙在他的胸上!他也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白兰的丈夫罗杰虽是受害者,却由于一心想着报仇,使自己变得如同恶魔一样。作者最后表明,他才是真正的罪人。狄姆斯台尔对白兰说:“我们不是世上最大的罪人……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们的罪更重。”作者层层深入,步步逼近,在暴露了公开的罪恶后又揭示了秘密的罪恶。作者试图表明,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   在这部奇特的小说里,清教徒社会中古板的道德观念成了人间友爱自然道德观所反对的主要对象。小说的主人公白兰敢于藐视宗教的法典并通过这一悲剧性的失足显得形象高大。这部小说是霍桑创作艺术最集中的表现,它的出版结束了霍桑十几年孤寂的生活,打开了他同外部世界直接交往的大门。   1851年,霍桑搬到了美丽的伯克那山区,后来又迁到康考德。在这里,他和麦尔维尔成了好朋友。麦尔维尔对霍桑的友谊使后者变得开朗起来。在短短三年内,他写出了许多作品。1851年他写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2年出版了第三部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和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雪的雕像及其它故事新编》其中包括《雪的雕像》和《人面巨石》等名篇。《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以新英格兰地区传说为基础,以“驱巫案”为主要情节,展开了一幅血腥的宗教迫害的图画。品恩钦家族的祖宗品恩钦上校强行霸占了建筑师莫尔的一块土地,在那上面盖起了带有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为了翦除后患,他又依仗自己的权势把莫尔当作巫师活活烧死。莫尔临死前诅咒了品恩钦一家,结果品思钦上校刚盖起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就突然暴死了。在以后的一百年里,品恩钦家族的子孙为冤魂所逐,代代死于非命。直到哈泼萨勃哈·品恩钦与莫尔的后代菲比·莫尔结成夫妻,这座房子才平安无事。霍桑在此表明,财产就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   《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和《红字》都表达了一个英国的主题:过去的罪恶给予当前现实的压力以及这种历史的犯罪感在何种情形下才能得以消解。   霍桑在他的作品里一直在探讨道德观念的问题:从《红字》揭露宗教的偏狭和人的伪善,到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 《玉石雕像》提出某种“反省的道德”。但是他只是以宗教的善恶观念来看待社会,把社会上的不合理现象完全归结为一个抽象的“恶”。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等现象的根源都在于人所固有的“恶”。这是加尔文教义中关于“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对霍桑的影响。尽管罪恶无所不在,但人类的一切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都是无能为力的。霍桑为拯救社会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净化”,要求人们“要诚实!要坦白!把你最坏的东西袒露出来……”因而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霍桑是一个“十足的道德学家”。   由于霍桑的努力,美国浪漫主义的小说创作在民族文学的道路上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他从欧文、库珀手中接过文学的接力棒,完成了攀登浪漫主义高峰的最后冲刺。他的艺术,使得小说这一文学形式成了精美绝伦、令人赞叹的艺术珍品,他为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留下的宝贵艺术遗产具有永恒的价值。   浪漫主义的危机:   麦尔维尔和惠特曼   如果说青年共和国的灵魂曾在爱默生与梭罗的著作里首先得到印证,在爱伦·坡和霍桑的著作里发现自己的痛苦和悲剧性的声音的话,那么到1850年,产生一部用不朽的世界之声呐喊出信心与绝望的文学巨著,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的文学才称得上是伟大的文学,而《白鲸》与《草叶集》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典范。   这两部作品的作者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在同一年出生,并于同一年去世,除了外出短暂旅游外,两人的住处相距不超过几百英里,都以纽约市及其周围地区为家,而且两人都深受尼克尔包克尔一伙(即19世纪早期以欧文自己所塑造的古怪历史学家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命名的一群曼哈顿青年人)作家的诙谐、爱国热情和新英格兰人理想主义的影响,然而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们两人曾经相识,或是对对方的思想与作品作过重要的评述。惠特曼1855年初露锋芒发表《草叶集》时,麦尔维尔已基本上完成了他重要著作的创作。这两位叛逆的巨人,一生基本上都在各自的想象王国内创作和生活。两人的创作都有史诗般的气势和悲剧的意境,但却为同代人,所误解,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得到了后代人的推崇。   一般人认为麦尔维尔与惠特曼在思绪与对读者的启示上是截然不同的。麦尔维尔似乎推崇魔鬼,他发出的声音是嘲讽与绝望,他的根本信念是罪恶不可避免;而惠特曼则对生活的未来充满信心,并为人类共有的善心大声歌唱。麦尔维尔在哲学上与爱伦·坡和霍桑一脉相承,而惠特曼则与爱默生紧紧相连。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不同只是表面现象,《白鲸》与《草叶集》之间真正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悲剧,是普罗米修斯式的史诗;后者是颂歌,是英雄或民族的史诗;麦尔维尔敢于违反神的意愿,发出人类与命运抗争的呼喊,惠特曼则唱出了自己民族共同的追求和信念。   赫尔曼·麦尔维尔 (HERMAN MELVILLE, 1819—1891)是美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之一,同时还是一位多产的诗人。他生在纽约的一个商人家庭,在他还不到13岁时,他的父亲因破产而发疯致死。少年麦尔维尔不得不外出谋生,他当过店员、教过书、做过农活,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经验。18岁那年,他报名当了船伙计,随船到过利物浦。1841年他登上“阿古希耐”号捕鲸船,从马萨诸塞州美国的捕鲸业中心新贝德福德港出发,去南太平洋作捕鲸航行。   这一偶然行动对他以后的经历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他不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创作上都与海洋和捕鲸结下了不解之缘。麦尔维尔在这艘捕鲸船上干了18个月,由于忍受不了繁重的劳动和船长严厉的管教,终于在1842年7月9日逃离捕鲸船,上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与岛上吃人的居民泰皮族人住在一起;9月9日他登上了另一般捕鲸船“鲁茜·安妮”号,逃到塔西提岛,又因参与暴动被囚禁在那里;不久之后他再次登上一艘捕鲸船逃到夏威夷,并于1843年9月在那里参加了美国海军,1844年10月随“美国号”战舰回到波士顿。   回家后不久,麦尔维尔就以他在南平洋的冒险经历的素材开始了小说创作。他早期的几部作品如 《泰比》(1846)、《欧穆》(1847)、《玛蒂》(1849)、《雷得本》(1849)和《白夹克》(1850)都大量取材于他的这段经历。1847年,麦尔维尔与大法官伦米尔·肖的女儿结婚。婚后有两件大事对他的创作影响重大:1850年,他与住在伦诺克斯附近的小说家霍桑相识,结为好友;1856至1857年,由于健康原因他到欧洲和远东作了一次旅行。他先后去了英国、法国、希腊和意大利,还专程前往巴勒斯坦圣地朝觐。这些旅行见闻成了他晚期作品的素材和背景。1866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战争的外表和局部》;1876年发表长诗《克拉瑞尔》。1888年,他的诗集《约翰·玛丽及其他》和1891年《蒂英莱昂》相继问世。他晚年的小说代表作《比利·勒德》直到1924年才正式出版。从1858年到他去世这30多年里,麦尔维尔几乎是默默无闻,他的小说几乎无人再读,原来的荣誉也随之烟消云散。   20世20年代后,麦尔维尔重新受到读者的青睐,这成为所有文学史上最富戏剧性的逆转之一。他从一位在教科书中无足轻重的角色一夜之间跻身于19世纪几位主要的美国文学家之列。他的杰作《白鲸》作为最伟大的小说得到了广泛承认。由于 《白鲸》的被重新发现,他的其它小说也因此受到重视。   出版于1851年的《白鲸》是麦尔维尔的代表作,它描写了“皮阔德”号捕鲸船出航捕鲸的经历。伊希梅尔厌倦了枯燥的大陆生活,决定应募当一名捕鲸手。他在小客栈里遇到一位黑人鱼叉手魁魁格,两人同病相怜成了知已。他一起在南塔开特上了“皮阔德”号捕鲸船,随即出海。“皮阔德”号的船长埃哈伯是一个阴沉、神秘的人物,他已有40年的捕鲸经历,但上一次出海时,一条腿却被一个名叫莫比·狄克的鲸中之王“白魔”咬掉了。他发誓要报仇,便出航寻找第二次与“白魔”交手的机会。埃哈伯决心要和莫比·狄克拼个你死我活,便要所有船员都围着他的激情转。船员中有的心甘情愿,有的迫不得已,有的迟疑不决。结果,经过一场殊死决战之后,鲸死人亡,两败俱伤。伊希梅尔只身获救,得以追述全部过程。   小说的描写中心是伊希梅尔·埃哈伯和白鲸。麦尔维尔从1850年冬开始这部小说的创作,到1851年5月时他认为已“完成了一半”。可是同年夏季见到霍桑并重读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后,他的写作观念发生了变化。他在原以为写完了的故事情节里又加进了新的内容。他对捕鲸业知识与实践了如指掌,因而《白鲸》充满了海风的气息和煎鲸脂时发出的臭味。麦尔维尔深深地关切着自由人如何与自己的命运进行抗争的问题,于是他把船长塑造成了一个象泰坦那样蔑视上帝与自然的巨人。   麦尔维尔虽然深为船长蔑视天地万物的精神所感动,但他并不完全赞成这种态度,他对伊希梅尔种种思想反应的描写就表明了这一点。最初,埃哈伯一番煽动性的慷慨陈词曾使伊希梅尔激动不已,他同其他船员一道为船长热烈喝采。但是,随着船只向前航行,他变得越来越超然,以致于进入了另一种不同的思想境界。他对巨鲸和捕鲸知识,特别是对莫比·狄克所进行的长时间研究和探索使他变得与冬烘学究相差无几。当然,伊希梅尔的探索较之埃哈伯采理智、安全得多。因此在同莫比·狄克的最后较量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伊希梅尔,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是支配全书并赋予它一种异乎寻常的壮丽和崇高意义的仍是埃哈伯的悲剧,《白鲸》选择的题材是很有意义的。捕鲸是美国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财源。东海岸的城市在某种意义上是靠捕鲸业逐步繁荣起来的。因而当时资本家的财富往往以库存鲸油的数量来计算。作者把白鲸描写成一种超自然的“力”的代表,带有浓重的神秘主义气氛。埃哈伯国执、顽强、刚愎自用,他掌握着全船人的生命,但他的一切行动都只是为了达到个人复仇的目的,因而他既是英雄,又是恶人。   《白鲸》既是一出戏剧,又是一个冒险故事;既是哲学的探索,又是科学的研究;是一篇散文,又是一部史诗。种种特点无不兼而有之,所以又被誉为“捕鲸的百科全书”。《白鲸》是麦尔维尔创作的高峰和焦点,没有这个高峰,他的创作就会陷入混乱与毫无意义的模式;有了这个焦点,他的创作才成为美学上相互关联的整体。   华尔特·惠特曼 (WALT WHITMAN, 1819—1891)是美国19世纪最杰出的诗人。他的伟大毋庸置疑,然而要深入探讨这样的一位伟大的人物并非易事。他用一生心血写成的《草叶集》篇幅浩大,诗人之所以把它叫作《草叶集》也是有深刻寓意的。他写道:“我相信一片草叶不亚于星球的运转”,“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草叶作为一种最普通、最有生命力的东西,是诗人自己的形象,是当时正在发展中的美国的象征,也是诗人关于民主和自由理想的体现。而且每片叶子独自成形,把它们放在一起就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这部作品通常因为其中的一些优秀片断而备受推崇,人们一般只把它看成是一本独立成篇的集子,而不注意各首诗相互之间的依存。但是,如果我们把每一段诗按顺序读下去,就能看到一个人精神发展的全部过程。惠特曼从36岁时出版《自我之歌》(1855)到72岁时逝世,《草叶集》一直伴随着他的成长。   惠特曼出生在美国东部大西洋长岛附近的西山区,由于家境贫寒,只念过几年小学,11岁就离开学校加入了劳动者的行列。他打过零工,当过学徒,后来成了一位技术姻熟的排字工。19岁时,惠特曼在享廷顿办起了自己的小报 《长岛人》,从此一边教书,一边办报。著名进步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曾是惠特曼家里的常客,这个富有感召力的社会活动家给惠特曼的家庭带来了民主自由的气氛,使他们充满了乌托邦式的理想。潘恩的思想和口才对惠特曼的成长影响很大,因而惠特曼很早就积极参与政治,是杰克逊的追随者。他后期的不少诗作之所以带有社论性与雄辩的口气,也与他早年的经历有关。   1939年,年仅20岁的惠特曼开始试笔,主要写散文和短篇小说,也写过几首传统的格律诗。两年后,他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弗兰克林·伊文恩》。可惜他这时的思想还不成熟,加上教友派的强烈影响,小说只是宗教式的说教,缺乏生活气息,艺术手法也平淡无奇。这之后,惠特曼阅读了大量的世界文学名著,如北欧神话传说,希腊史诗和悲剧,但丁·荷马、莎士比亚、拜伦和狄更斯等人的作品。尤其是作为希伯莱文学的《圣经》,对惠特曼诗体的形成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1846年惠特曼在布鲁克林倾向民主党的《布鲁克林鹰报》做编辑工作。其间,他广泛阅读了英美出版的报刊杂志,深入研究国内重大政治问题。他因为反对蓄奴制同报社的民主党领袖人物发生冲突,最终于1848年被报馆解雇。同年,惠特曼同民主党决裂,加入了代表农民和城市劳动者利益的自由土地派,并着手筹办替自由土地派说话的刊物,但没有成功。于是,他到新奥尔良作了一次十分有益的旅行,这次历时数月的旅行使他获得了新生。他曾经是一个与波希米亚人为伍的浪荡公子,但回到家乡时,他不再仅仅是一位报纸的编辑,而成了写下 《草叶集》的诗人和为全美国人说话的先知。此时的惠特曼如饥似渴地读书,偶而作为自由撰稿人写点东西,还经营过书店,印刷厂,当过木工。他似乎漫无目标,到处乱撞。然而1855年他借了朋友的印刷机和哥哥的罗马体铅字排出了自己的诗集。   初版的 《草叶集》没有署作者的名字,封面上画的是一个头戴帽边耷拉着的帽子,衬衫领向外敞开的粗鲁汉子。这本诗集只印了一千册,据惠特曼说,这一版诗集一本都未卖出去,全部赠给了一些有影响的人物。然而它是一部新型诗集,它的问世标志着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危机和美国文学史上新时代的到来。爱默生从邮局收到这位素昧平生的诗人寄来的一卷诗集并认真阅读后,感到“大为震惊”。后来他写道:“我不会对《草叶集》这份厚礼的价值视而不见……我发现其内容举世无双,其写作技巧也举世无双,其文风之大胆令人惊叹,只有视野广阔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激情……我祝贺你开始了一项伟大的事业。”爱献生当时并不知道他本人在造就一位美国民主人士中敢说敢为的先知。惠特曼先是过分恭维地承认,而后又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否认爱默生这位长辈对他的提携。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惠特曼比他的读者更清楚,因为他对诗人的作用与诗歌本质的观点总的来讲与爱默生在论文里提出的观点异常吻合,如出一辙。当然,对于惠特曼产生重要影响的诗人并非只有这位康考德的圣贤。德国的歌德、英国的华兹华斯、挪威的沃奇兰德,都为造就这位美国最伟大的歌手作出过重要贡献。   1856年,惠特曼自己又印行了《草叶集》的第二个版本。诗的数量由12首增加到33首,其中包括著名的《穿过布鲁克林渡口》,并把爱默生给他的信印在集子的前面,想借爱默生的声誉把新的诗风吹进美国文坛,把自由民主的思想传送到在苦难中渴求解放的黑奴和千百万民众的心中。第二版发行后,仍旧没有多大销路,得到的却是来自民主党党棍和保守文人的谩骂。惠特曼象强劲的野草一样,硬是要顽强地生存下去,战斗下去。1860年,惠特曼在波士顿找到一个出版商,出版了《草叶集》的第三版。第三版内容增加较多,共收诗122首。这家出版公司成了《草叶集》的固定出版者。不幸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导致了这家公司的破产。   对惠特曼来说,南北战争是他重要的经历。这场战争在他未完成第四版   《草叶集》中的新诗之前爆发了。惠特曼本人并未服役,但当他得知自己心爱的弟弟乔治受伤住院的消息后,便立即赶到医院去护理他,然后护理在战争中受伤的其他战士。他为战争而痛心,对同伴的热爱越来越成了对全人类普遍的爱,成为与死亡紧密相连的生活原则。南北战争刚一结束,林肯总统就被暗杀了,惠特曼写下了《当紫丁香最近在庭园里开放的时候》一诗沉痛悼念林肯总统,这是一首通过大自然的力量肯定新生的挽歌。有评论家称这首诗是“世界教堂里所唱过的最甜蜜、最响亮的夜祷曲”。惠特曼的现实与理想世界在这里合为一体。这是《草叶集》的核心,它不是在唱挽歌,而是在唱颂歌。   1867年第四版《草叶集》出版,这是所有版本里最有生气、最丰富也是最含混的集子。《自我之歌》的标题第一次被放在首位,其它的诗都作了很大修改。除了《桴鼓集》里的几首诗外,还另加了几首诗,生命的书开始形成其最后的形式。惠特曼的创作在这个时候达到了顶峰,然而疑虑也冲击着胜利。这些疑虑使 《民主远景》成为表明民主理论的最真切最动人的文件。惠特曼接受了杰弗逊的基本信念,认为人都是善良的,政府管得越少,社会就治理得越好,这样就能为人类的完善创造最佳的条件。他以华而不实的散文为美国辩解,这样诗人第一次承认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1868年,威廉·罗塞蒂在伦敦出版的《草叶集》为惠特曼赢得了许多英国,成为他声望的主要来源。惠特曼和众多其他美国作家一样,先在欧洲出名,再慢慢地在自己的国家得到承认。他周围的特劳贝尔、巴勒斯、巴克以及来自英国的卡彭特都成了他忠实的信徒,他终于树起了具有影响的旗帜。   《草叶集》在惠特曼生前总共出了12版,直到第八版才打开了销路,使诗人获得一笔可观的稿费。诗人死后,美国国内出版了订正版的《草叶集》全集,共10卷。一百多年来,《草叶集》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诗歌传统上,它打破了以爱伦·坡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的垄断地位,冲破了美国诗歌因袭的形式,创造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为美国诗歌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草叶集》突出地歌颂了“自我”,通过“自我”歌颂普通人的伟大,歌颂劳动中人与自然的和谐;《草叶集》歌颂了大自然。在诗人看来,一切自然之物,无论是天上的星辰,地上的山岳,还是脚下的青草,水中的小虫都“有其目的性”,都在做着向上的运动;   《草叶集》歌颂了劳动和劳动人民,在诗人笔下,劳动象一把阔斧,开发森林,盖起小屋,筑起大厦,创造了世界和历史。当然,《草叶集》也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以及蓄奴制的血腥本质。许多诗人,如艾略特、庞德、D·H·劳伦斯以及意象派成员都曾从惠特曼那里学到不少东西。中国现当代的许多著名诗人,如郭沫若、艾青、田汉、闻一多、冯至、何其劳、卞之琳等也都曾从惠特曼的作品里汲取火热的、粗犷的精神力量。从这一点上说,惠特曼与中国现代文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浪漫主义文学的结束:   罗威尔、赫姆士和狄更生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中主要作家的去世或销声匿迹,标志着这个文学中主要作家的去世或销声匿迹,标志着这个文学运动的衰落阶段已经到来。布莱恩特在1840年后几乎完全转向了新闻写作,库珀和欧文在50年代与世长辞,爱伦·坡、梭罗、霍桑也先后于1849,1862,1864年相继去世。爱默生的最后一部重要著作《生活的行为》出版于1860年,麦尔维尔的最后一篇散文也在1857年发表。在这些主要的浪漫主义文学大师中,只有惠特曼在南北战争后还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成为大陆民族的主要代言人之一。但与他休戚相关的是未来而不再是过去。   现实主义运动的兴起标志着浪漫主义运动的衰落,而浪漫主义的衰落则代表了美国东部的衰落,或者说是殖民帝国的衰落。在浪漫主义文学向现实主义文学转向的时期,还有一些东部的浪漫主义作家仍致力于建立一种稳定的社会与文学形态。他们在思想倾向上都比较温和,他们的作品大都以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为出发点,反映社会的某些不公平现象,有时也抒发一下个人对人生的感想。他们的作品技巧娴熟,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这标志着浪漫主义文学在艺术上的成熟。然而,在罗威尔、赫姆士和狄更生之后,美国的浪漫主义文学已经完全让位于现实主义文学。   詹姆斯·罗塞尔·罗威尔 (JAMES RUSSEL LOWELL, 1819—1891)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浪漫主义文学家。他兼有朗费罗的感情和赫姆士的才智,成为不仅是坎布利奇而且是全美国崇拜的偶像。   罗威尔出生在坎布里奇埃尔姆伍德一个早期移民望族的家庭,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律系。他从小崇尚民主,反对蓄奴制,是林肯的早期崇拜者之一。他博览群书,身在书房,心怀人类的欢乐与痛苦。他曾到欧洲旅行以便汲取那里的世界主义文化,实现自己“不做传统式的绅士,而要做有文化的人,有知识才能的人,有为公众服务精神的人,有修养的人,有来自思想觉悟的高尚情趣,而觉悟源自灵魂的高尚”的最终目标。   1843年,罗威尔与美丽而热诚的废奴主义者玛丽亚·怀特结婚。在此之前,罗威尔对生活的热爱表现在他那简练的浪漫主义抒情诗以及勃勃的生气里,他在四年级时曾为此而被哈佛停学。婚后,他将自己的思想集中到废奴事业上,并在以后的多年里全力抨击蓄奴制度。在这方面,只有诗人惠蒂埃和记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能与他匹敌。1848年出版的三首雄心勃勃而又各不相同的诗充分表现了罗威尔各方面的才能。《朗法尔爵士的眼光》是亚瑟王传奇的现代翻版;在《写给批评家的寓言》里,他则诙谐地运用蒲柏的手法总结了他的文学界朋友们的长处与不足,只是没有蒲柏那样尖刻;《比格罗文献》的第一集则是用方言写成的组诗。罗威尔以朴实的智慧对当时的各种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这些诗中的任何一首本来都可以成为一部主要著作的基础;然而,由于他写得太泛,反而影响了其应有的价值。   《比格罗文献》第一集是假托虚构的人物何塞亚·比格罗之名发表的。比格罗是一个讲求实际的农民,所谓“文献”就是他的诗作以及他与一些朋友的通讯,其中有诗也有散文。这部作品的背景是1812年的墨西哥战争,罗威尔笔下的比格罗是被征入伍的青年农民,他用北方农民的方言写诗向报社投稿,诗中对1812年的战争以及当时的腐败政治进行了谴责。罗威尔假托比格罗之名写的第一首诗在报纸上发表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因为这是美国文学中第一次用方言写作的作品,生动活泼,幽默诙谐,而且诗作还谴责了不得人心的墨西哥战争,极易获得读者的广泛共鸣。罗威尔说,他发现这是“手中的一个武器”,于是在以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又陆续写了八首“比格罗”诗,或直接讽刺发动战争的执政党,或揭露战争中的各种腐败现象。   1854年,罗威尔携同妻子到欧洲旅行。第二年由于妻子在欧洲病逝,他结束了在那里的旅行回到美国。正好朗费罗辞去哈佛大学法语与西班牙语教授的职务,他便接替了这一教职,同时担任新创办的《大西洋月刊》的主编。从那以后,他很少写诗而把精力主要用在讲学和文艺批评方面,以权威的口气教诲威廉·迪安·豪威尔斯那样的年轻人,引导学生热爱英国和欧洲的古典作品,呼吁美国通过理想的民主形式达到实现高尚道德的目的。   罗威尔作为文艺批评家在他所处的时代是超凡的。作为一个天主教徒,他广博的知识,探导价值准则的热诚精神,使他形成了一种既可评价过去又可评价当代文艺作品优劣的信条。他认为,既然文学是生活的理想表现,它就应该用提高人类精神的方式给读者以欢乐。南北战争结束后,罗威尔继续发表诗作,他的《比格罗文献》第二集于1867年出版。这部诗集以南北战争为题材,表达了北部农民的爱国热情,谴责了英国政府支援南部、干涉美国内政的恶劣行径。第二集虽然也是假托比格罗之名,力求保持原来的风格,但事隔20年,远不如第一集写得活泼淋漓,缺乏批判的锐气。从此以后,罗威尔的名声则逐步在散文和文艺评论方面见长,他分别于1870和1876年出版了两个散文集,对埃斯库罗斯、乔叟、但丁、莎士比亚等人都进行了论述。他视野广阔,文笔流畅,对这些先前的文学家的评论颇有见地。但是他对同代人梭罗、惠特曼及爱默生的评论则聪慧有余而敏锐不足,明显地将作品的寓意与表现手法混为一谈。   与朗费罗、罗威尔同属一个文艺圈子的还有奥列佛·温德尔·赫姆士(OLIVER WENDELL HOLMES, 1809—1894)。他出生于坎布里奇,在安多佛学院与哈佛大学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到欧洲学习、旅行近两年。他受过医学训练,具有科学头脑,在他的作品中提倡科学态度,反对当时还有一定影响的加尔文教的宗教愚昧。1836年他发表的第一卷诗集使他成为美国文化名人中的理想代表。由于他社会地位高,运用的标准与形式能够为人民所接受,他的诗不重感情而讲求简练,充满幽默。而这正是朗费罗欠缺的方面。   在赫姆士发表的许多短诗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早年发表的《老铁壁》。“老铁壁”是一艘在第二次反英战争中立过功的战舰。赫姆士在诗中对国会要拆毁这艘英雄战舰的决定表示了极大的愤慨。诗中洋溢着保卫革命传统的爱国主义激情,发表后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响,从而避免了这艘弹痕累累的英雄舰只遭受拆毁的厄运。以后他的诗歌直接成为时代的心声,具有尖锐准确、略带嘲讽、一针砭时弊的特点。其中著名的 《执事的杰作》,以简洁的叙事讲述了“奇特的单马拉四轮马车”的伦理故事:一切完美无缺的东西最后必然同时磨损而垮掉。那些能从字里行间琢磨含义的人会感到朗费罗在影射加尔文教派的衰落,然而人们仍然可以欣赏这位死心眼的执事给自己开的特大玩笑。   赫姆士在美国文学史上能有一席之地,主要得益于他的诙谐诗和散文。先于报纸上单篇发表而后收集成书的《早餐桌上的霸主》(1858),以及后来按同一格式写成的《早餐桌上的教授》(1860)和《早餐桌上的诗人》(1872),都是模仿18世纪英国散文风格作品。这些作品假托公寓早餐桌上房客们的闲谈,实际上是作者独霸话题,所以称为“早餐桌上的霸主”。他几乎是通过独白,杂乱地陈述了自己的文艺观和社会观,有时抨击社会流弊,有时单纯卖弄学问,偶尔穿插一些典故或笑话,语气轻松幽默。   赫姆士把自己的作品称作“医学小说”的他是第一个将当时已知的医学与心理学知识用于对小说里。人物动机进行分析研究的作家。譬如在《艾尔西·文纳》 (1816)中,他以生理遗传和环境影响解释人物性格,进行心理分析,以此反对加尔文教的“命定论”。不过由于缺乏完整的人物形象,他的小说影响不大。尽管如此,赫姆大毕竟为日趋衰落的美国浪漫主义与欧洲传统更紧密地结合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艾米莉·狄更生(EMILY DICKINSON, 1830——1886)是美国19世纪诗歌史上重要的诗人,也是20世纪英美意象派诗歌的先驱。她虽然居住在新英格兰一个偏僻小镇里,足不出户,与世隔绝,然而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是灵魂的世界,她的特殊使命就是表现那个世界。她以美玉般的诗歌完成了这一使命,使她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伟大的美国女诗人。   狄更生出生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镇一个很有文化教养的家庭。她的祖父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学者,父亲精通法律,在当地享有很高声誉。狄更生一家信奉基督教加尔文派,唯有艾米莉不够虔诚,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萌发了对宗教思想的叛逆精神。艾米莉的童年生活很正常,在朋友的心目中她是一个开朗多情的姑娘,然而确实有诸多因素促使她离群索居。17岁时,她在霍利约克山女子学校读过一年书,偶然去过波士顿,23岁时曾去过一次费城和华盛顿;除此之外,她一直都是在阿默斯特镇度过的。她拒绝加入教会,不愿为上帝而“放弃尘世”;她崇尚独立,不信任感情上依的永久价值。不久,她便脱离社会而隐居,并一直在阅读爱默生新著的论“自助”的散文中消磨时光。由此可见,狄更生隐居背后的思想是超验主义的怀疑论,而不是加尔文屈从上帝的意志。   曾经有人推则,造成艾米莉隐居的直接原因是失恋。在她父亲的事务所有过一位艾米莉称为“老师”的青年律师,他曾鼓励艾米莉写诗和信教,但不幸早逝。另有一位艾米莉仅仅见过几面的费城牧师,虽然他后来移居太平洋沿岸,却与艾米莉经常书信来往,多年保持密切关系。这两件事或者其中之一很可能在艾米莉的心目中燃起了未能实现的爱情之火。在短短几年内,这件事促使艾米莉写出了其他女作家难以匹敌的大量杰出诗歌。   狄更生是美国诗人中最杰出、最多产的一位,她一生共写下 1750多首诗,其中数百首表现了她独特的天才。然而她生前只发表过7首,其余绝大部分则在她去世以后才得以出版。如果认为这是由于艾米莉深居简出所引起的女性谦逊与腼腆而造成的,那就太简单化了。她的邻居托德夫人曾为她的第一部诗集设计封面,狄更生一直不喜欢这个封面上那灰色印第安风笛的意象。她的诗不是精神受过创伤的内向型诗人感情的倾诉,而是有板有眼彻底表达客观的明确形式。她的诗独具匠心,决非出自忏悔。很明显,狄更生没有能够出版自己的诗,是因为她没能找到一种按照她自己的条件接触世界的办法,而她又不肯做出妥协的结果。狄更生有一次几乎找到了一位可以帮助她的编辑,他就是牧师兼编辑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这位满脑子都是维多利亚时代情趣和标准的希金森。督促狄更生把诗中“不规则”的地方加以改造,大概是想让她把诗改成同她的风格近似的圣歌体诗,但狄更生十分生气,因为狄更生比任何一位“导师”都更了解自己想要说什么,从而在表达时力求确切。她对于一般读者要求的韵律平实、节奏轻快、词义只限于明白无歧义等不予理会,她宁愿等待也要保持自己诗歌的特色。   狄更生很象约翰·多恩等英国玄学派诗人,对于词义的理解注意其微妙、复杂。除此之外,她充满自信,情怀广博,从生活和书本里搜集各种意象。她所要表达的深度和多样性只有最复杂的创作艺术可以容纳。美国诗歌的源流已经通过爱默生的玄学理论,吸收赫伯特和多恩创造的强烈的意象加以扩展,并由爱伦·坡通过忧郁而复杂的音乐予以丰富。狄更生的诗进一步拓宽并加深了这一源流。狄更生在美国文学史中之所以占有重要地位,不是取决于她的诗歌的思想内容,而是取决于她的诗歌的技巧和形式。其怪诞的风格、奇特的意象、巧妙的暗喻和不拘形式的格局,成为西方近代和当代诗歌的一个重要渊源。   狄更生与自然为伍,视自然为朋友。她在诗中写及上帝、人类与自然的内容,凭她自身的经历似乎不可能具有如此广博的知识。因此,狄更生的诗到底是表现经验的生活还是表现受压抑的生活,她是在叙述经历还是在表达愿望,这始终是一个秘密,而且狄更生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秘密。   十九世纪 (下)(现实主义部分)   南北战争与第二次文学高潮   美国独立以后,由于残酷的奴录制度的继续存在,极大地妨碍了整个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尽管1820年通过了南北妥协的“密苏里协定”,但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的并存给整个国家造成了政治上的混乱和经济上的停滞;再加上黑奴的反抗,到19世纪四、五十年代,以资产阶级民主派和广大民众为一方的废奴派和以南方种植园奴隶主的另一方的蓄奴派之间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一触即发的地步。   1860年10月,美国举行第十六任总统大选,代表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共和党提出了废除奴隶制的竞选纲领,该党候选人亚伯拉罕·林肯当选。代表南方奴隶主利益的民主党指责选举不公正,并以此为借口,企图发动全国性的叛乱推翻林肯总统。同年12月,南卡罗来纳州率先宣布退出联邦,接着六个蓄奴州相继退出,并于1861年2月初在蒙哥马利城召开各州代表大会,另立宪法,另选总统。3月,林肯就任总统后,多次对南方提出劝告无效。4月12日,南方军首先炮击并占领查理斯顿港口的萨姆特要塞;4月15日,林肯宣布实行全国总动员,号召人民为维护和恢复联邦的统一向南方叛军发起反击,南北战争正式爆发。   四年内战的结果,不仅是废奴主义者击败了奴隶主,而且也是工业主义的北方战胜了农业主义的南方。战后的南方诸州经济,依然一蹶不振,而北方的情况恰恰相反,财政经济兴旺发达,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和机械化更促进了这种繁荣。外国移民蜂涌而入,北方人口骤增。但是,象波士顿、纽约、费城和芝加哥这样一些城市,表面繁华似乎给人以安全,舒适感,其背后却潜藏着与现代工业社会同步发展的强烈不满危机。尤其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民众,他们满以为战争消灭了奴隶制度,美国就将成为世界上最民主、最美好的国家,但战后的现实却使他们大失所望。共和党不久即成为广大民众利益的出卖者;而原先代表南方奴隶主势力的民主党则摇身一变,成了北方金融资本与南方农业资本相结合的产物。这两个政党沆瀣一气,建立起专制独裁的寡头政权,使美国社会进入建国以来最黑暗的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战前那种缅怀过去、耽于理想的浪漫主义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人们需要正视社会、人生和生活,于是,现实主义逐渐取代了浪漫主义。   现实主义文学的滥觞及其特点   在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小说。按历史时期划分,废奴小说产生于南北战争以前,它是促使这场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根据废奴小说的性质,它已经不属于浪漫主义的范畴,而是浪漫主义文学向现实主义文学发展的过渡。因而战前以写废奴小说而受到广大读者欢迎的小说家,如斯托夫人、布朗、道格拉斯等都被看作是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   美国的现实主义文学形成于南北战争之后的六十年代末期,其标志是“乡土文学”的涌现。这种文学常常采用短篇小说的形式,也有少量诗歌。它们在艺术上的共同点是采用当地的方言,描绘本乡本土的传说、故事或现实生活,用幽默的笔法描写人物,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乡土文学”不仅出现在东部文化发达地区,也出现在新开发的西部地区和刚从奴隶制度中解放出来的南方地区。实际上,“乡土文学”是美国文学从浪漫主义转向真正具有批判能力的现实主义的萌芽。它的代表作家是当过马克·吐温早期创作指导老师的布莱特·哈特和萨拉·奥尼·裘维特、路易莎·梅·阿尔柯特等。九十年代以后,“乡土文学”开始衰落。在经过了三十年左右的发展和变化之后,这种文学或因过分追求异域色彩流于肤浅而被淘汰,或最终汇入现实主义的潮流之中。   现实主义小说的真正开端是威廉·豪威尔斯和马克·吐温的创作。他们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风格的现实主义。豪威尔斯是一家全国性文学杂志的主编,他竭力反对浪漫主义,提倡“现实主义”。他的“现实主义”概念是“不多不少地忠实于所描写的对象”,而对象主要是“日常的、平凡的事物”。他认为,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才是“现实主义小说的完美典范”。但是,“忠实”是有倾向性的,描写现实并不等于现实主义。豪威尔斯前期对美国的社会制度是倾向于歌颂,因而模糊或掩盖了美国战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马克·吐温则从另一个侧面开拓了现实主义的蹊径。他看到的是美国社会的不民主,因而民主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是马克·吐温讽刺艺术的源泉。有人把豪威尔斯称为“英国和欧洲的现实主义”,而把马克·吐温称为“美国本土的现实主议”。由此可见,现实主义文学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倾向,这两种倾向对后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历史证明,以马克·吐温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经过赫姆林·加兰、司蒂芬·克莱因、欧·亨利和法兰克·诺里斯等人的共同努力,到90年代末期,形成了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个高潮,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继浪漫主义文学之后的第二个高潮。与此同时,以豪威尔斯为代表的温和现实主义,在与他的同路人亨利·詹姆斯、伊迪丝·华顿等人的共同努力下,也形成了一股有一定影响的文学潮流。   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出现比欧洲晚了将近半个世纪。当西欧现实主义文学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达到全盛时,美国南部还存在着奴隶制,北部资本主义正处于上升阶级,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就全国来说还没有完成,所谓“民主,自由,平等”口号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理想;因此,在文学创作上,从独立革命以后发展起来的浪漫主义传统占了主导地位。在这种传统下,即使反映北部社会矛盾的作品,也常常采用象征的手法。   当南北战争尚在进行时,初建的共和党就利用高关税、国家银行与铁路津贴等形式全力以赴地发展工业。政府在给铁路当局以筑路权的同时还拨给他们备用土地,致使其在向西部开发时一直凌驾于沿途农民之上。由于范德比尔特、杰伊·吉尔德、詹姆斯·希尔与哈里曼等人建起了他们的铁路帝国,全国的财政金融财富就随着他们的筹划与投机而涨落。大经营商吞没了工业资本的提供者和地区的财富,随后生意倒闭,把铁路转让给银行家族,尤其是摩根家。金融资本不久发现了建立拉斯控制产业的方法,以后又出现了有限公司的形式。继铁路之后,又发展出西部联合公司、美孚石油公司,卡内基钢铁公司以及一系列规模较小的康拜因。它们或多或少都受到银行家的控制,“华尔街”成了新权势的象征。与此同时,另一种力量开始在有组织的工人中形成。1886年5月4日,在芝加哥菜市场,一枚炸弹炸死了七名警察和一名工人。这一事件震动了全美国。美国社会以资本为一方,以工人为另一方的分裂戏剧性地表现出来。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当然,应当指出的是,就象它以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开始其民族文学成长的时候一样,这时的欧洲又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提供了完全适合南北战争以及西部开发新态势的观点以及文学创作的方法。从思想内涵看,首先,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具有批判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特征。七、八十年代的一些政治小说或“问题小说”,直接描写政客、投机商和金融,家相互勾结掠夺财富、贿赂议员、收买选票等等丑恶行为。有的作品则揭露垄断组织对小农经济的摧残。在欧·享利的短篇小说中,金融、强盗与骗子是一路货色;在诺里斯笔下,铁路就象章鱼一样把无数腕足是侵入到各个角落。马克·吐温的作品对备色各样的丑恶现象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无情的揭露;就连豪威尔斯后期作品中的华尔街老板也不再象他早期作品的资本家那么“可爱”了。   其次,现实主义文学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描写广大劳动群众的苦难生活及其命运。工人、农民、店员、水手、黑人常常成为现实主义文学中的主要人物形象。在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他们倍受剥削,生活极端贪困,对垄断资本十分愤恨,向望自由和幸福,但理想往往不能实现。   以上两点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成分。此外,由于战后的美国在北部地区处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南部正在恢复战争的创伤,西部有待于开发和建设,给人们的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因而民主自由的口号在战后一段时间内还颇有市场,不少作家相信民主万能,着力于歌颂美国社会的“民主”,如豪威尔斯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马克·吐温虽然能够看到美国民主的真象,但作为民主理想的信奉者,也不时流露出为美国式民主沾沾自喜的优越感。加兰·克莱恩等人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则是建立在民主、平等、幸福、自由等抽象的人权观念之上。在他们的作品中,下层人民的形象常常是孤立的、缺乏斗争精神的个人。   19世纪90年代以后,现实主义文学作家一方面继续以怀疑、批判的态度描写美国社会,揭露垄断集团的罪恶行径,并对下层人民寄予极大的同情;但另一方面,由于其民主理想的破灭,而产生了悲观主义情绪。他们笔下的人物,在发展着的资本主义这个庞然大物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幸福和民主也只能是徒劳的奋斗和追求。   与资产阶级民主自由问题相关的是改良主义思想的影响。在美国资本主义经过一次次经济危机,科学思想开始传播的时候,改良主义有其丰厚的社会土壤。改良主义以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为前提,主张“回到民主政治”,企图以局部改革的办法医治资本主义的顽症。它反映在文学创作上,就出现了贝拉米作品中不经过武装斗争就能建立社会主义的“美妙前景”。豪威尔斯在后期创作中热衷于基督教社会主义,渲染乌托邦理想。加兰、诺里斯等作家也认为,只要有个好政府加强“管理”或者真正做到“民主选举”,由“普通的人”来管理政府,抑制垄断资本的发展,人民就能享受民主、幸福和自由。   除此之外,美国的现实主义还有其它一些特征,如独特的幽默描写和自然主义倾向等等。自然主义在美国文学中的影响短暂,并不占主导地位。   废奴小说—海尔德列斯、斯托、布朗和道格拉斯   所谓“废奴小说”,是指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而盛行于50年代,以废除奴隶制度,揭露和控诉奴隶主罪行为目的的美国进步文学潮流。   在南部蓄奴洲,整个社会都是建立在强制奴隶无偿劳动基础之上的。奴隶是从非洲贩运来的黑人,他们在奴隶主的种植园里从事田间劳动,既没有人身自由又没有人权保障。而奴隶主却从他们的劳动中榨取巨额利润。因为南部以原料生产为主,其主要产品原棉的推销完全依赖英国市场,所以南部的奴隶主阶层在政治上亲英,在经济上敌视保护民族工业的关税制。南部的蓄奴制与北部的资本主义雇佣制之间一直存在着利益上的根本冲突。在整个19世纪上半叶,南北双方通过多次妥协,总算维持了联邦的统一。北部要求把南部蓄奴制固定在原有范围内,而南部奴隶主为了维持其生存并求得进一步发展,利用他们在参议院中的势力千方百计要把蓄奴制扩大到新州。50年代以后,南北的矛盾发展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最后导致了内战的爆发。   早在18世纪末,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发起并组织了美国第一个“废奴协会”。进入19世纪以后,以美国进步政治家、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左翼势力,一直在不停地进行着反对蓄奴制、争取废除蓄奴制的努力。废奴文学就是这方面的努力在文学上的体现。从19世纪30年代到南北战争爆发,是废奴运动十分高涨的时期。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威廉·洛易德·加里森于1830年创办了第一家废奴派报纸《解放者报》;1833年美国反对蓄奴制协会成立以后,北部宣传废奴的进步刊物犹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版。到40年代,这类报纸不下几十种,废奴团体多达两千多个。废奴主义者要求在全世界禁绝奴隶买卖,彻底废除蓄奴制,竭力反对蓄奴制向新州扩展。这一主张符合广大农民获得西部自由土地的愿望,与“自由土壤”运动不谋而合,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废奴文学的早期作品主要是诗歌,朗费罗、爱默生、罗威尔、惠蒂埃等著名诗人都创作过一些杰出的废奴诗作。30年代后期,首先用小说形式来表述废奴主义主题的是理查德·海尔德烈斯,1836年他的长篇小说《白奴》开创了废奴小说的先河。1852年,哈里叶特·比彻·斯托夫人又以杰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把废奴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高潮。黑人小说家威廉·布朗的长篇小说《克洛泰尔:或总统的女儿》以及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的自传体三部曲《弗莱德里克,道路拉斯生活的自述》也是废奴小说中的优秀作品。   理查德·海尔德烈斯(RICHARD HILDRETH, 1807—1865)出生在马萨诸塞州迪尔弗特,1826年进入哈佛大学学习,毕业后在波士顿做律师。1832年他唯一的长篇小说《奴隶,或阿尔琪·摩尔的回忆》出版后,获得很大成功。此书在修订后于1852年再版时改名为《白奴》,成为仅次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著名废奴小说。海尔德烈斯同时又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发表过不少经济学、哲学和美国历史方面的著作。   《白奴》通过一个混血种奴隶阿尔琪·摩尔的自述,描写了广大黑奴的悲惨命运。主人公阿尔琪·摩尔是春菌种植园主查理·摩尔上校与白一个混血女奴的私生子。他身上虽然只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外表与人没有什么差别,但由于他的母亲是奴隶,他的身份也只能是奴隶。阿尔琪17岁时,他的母亲患病死去,临终前,她把阿尔琪出生的秘密告诉了他,这使阿尔琪对以生身父亲摩尔上校为代表的庄园主阶级产生了强烈的仇恨。阿尔琪爱上了上校大女儿的贴身女奴卡茜,当他们即将结婚之时,凯觎已久的上校企图霸占卡茜,于是阿尔琪秘密约同卡茜逃离了种植园,在荒野暂时栖身。由于一个白人的出卖,他们俩不仅重落虎口,而且被摩尔上校折磨后分别送到市场上卖掉。阿尔琪先后两次易主后,在一次郊外祈祷会上意外地遇到了思念已久的卡茜。而卡茜也已经换过了好几个主人。与妻子的重逢和儿子的出世,使阿尔琪暂时沉浸在幸福之中。然而厄运不久又一次降临,阿尔琪被主人卖到了鲁查哈契种植园。在那里他在黑奴汤姆的帮助下,逃到了自由州的纽约。后来,他飘洋过海跑到英国,做生意发了财。20年之后,阿尔琪以自由公民的身份回到美国,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妻子和儿子,全家终于欢聚一堂。   《白奴》中主人公的遭遇是千百万奴隶的缩影。作品通过对奴隶们所经受的令人难以想象的磨难的描绘,深刻揭示了美国奴隶制的罪恶本质,对广大黑奴的非人生活给子了极大同情。当然,作者是白人,他自己没有也不可能有切身的体验,因而人物形象缺乏某些具体生动的内涵。小说以阿尔琪发家致富解救妻儿为结尾,表现了作者的美好愿望,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作品的深度。   哈里叶特·比彻·斯托(HATRIET BEECHER STOWE, 1811—1896)出生于康涅秋格州列奇文城。在学生时代,斯托夫人的思想就非常活跃,是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的拥护者。英国浪漫主义小说家司各特的作品曾对她产生过重大影响。1832年,她随父母迁居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城,在当地一所女子中学当教员。此时她开始尝试写作,并于1834年出版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杰出的故事:一个新英格兰地区的速写》。1836年,她与激进的废奴主义活动家卡尔文·斯托结婚,故称斯托夫人。辛辛那提城位于俄亥俄的北岸,与南部蓄奴洲肯塔基只有一河之隔,对面常有黑奴冒死潜水逃跑,斯托夫人和她的丈夫、兄弟、姐姐都曾多次援助这些逃亡的奴隶。然而他们的义举毕竟是杯水车薪,更多逃亡的奴隶被抓回受到严刑或被处死。面对奴隶主灭绝人性的血腥暴行,斯托夫人义愤填膺,促使这位年近40岁的女小说家决心写出一部以黑奴的非人遭遇为主要内容的小说来。   1850年初,斯托夫人随丈夫来到缅因州。当时关于反对蓄奴制的全国性讨论激发了她的灵感。她奋笔疾书,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就写成了被后人称为“不朽的著作”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小说于1851至1852年先后在《民族时代》杂志上连载,1852年单行本出版后,第一年在国内就印了一百多版,销售30多万册;在国外,原文和译文共销出250多万册。这部小说击中了美国最大的时弊,提出了一个爆炸性的问题:万恶的奴隶制在美国究竟还要存在多久?此书为斯托夫人带来了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声誉。但是,南方的奴隶主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反动文人对作者也进行了恶毒的攻击,他们诬蔑她的作品是凭空编造的,是对南方生活的歪曲。为了批驳这些可耻的谎言和诡辩,斯托夫人在1853年发表了《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答辩》一书,用法律条文、法庭记录、报纸报道和私人信件等大量资料和事实来证明作品所描写内容的真实性,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并得到一切有良知的,正直的美国人的大力支持。《汤姆叔叔的小屋》发挥了进步文学在一个国家政治变动的关键时刻所能发挥的最大作用。正因为此,林肯总统在南北战争结束前夕接见斯托夫人时,戏称她为“写一本书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   斯托夫人还写了其它一些小说,如《在国外生活的快乐回忆》(1854)、《德雷德,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1856)、《教长的求爱》(1859)、《奥尔岛上的明珠》(1862)、《古镇上的人们》(1869)、《我的妻子和我》(1872)、以及《波格纽克人》(1878)等,但它们的影响都无法与《汤姆叔叔的小屋》相比。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悲惨故事:汤姆原来是肯塔基州奴隶主谢尔比的“家生”奴隶,从小待奉主人,为人可靠,成年后被主人提拔为总管。谢尔比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破产负债,不得已决定将汤姆和谢尔比太太的贴身女奴伊莱扎的爱子哈利卖掉抵债。伊莱扎得知消息后连夜携子出逃,在途中与不堪受恶主人虐待的丈夫乔治·哈利斯相遇。在废奴主义者的帮助下,他们一家终于逃到了加拿大获得自由。汤姆是虔诚的基督徒,伊莱扎当时也曾劝他逃走,但他拒绝了,他不愿因自己的逃走而连累其它黑奴兄弟。不久,他被卖给奴隶贩子海利。在去南方的船上,他救下了落水的女孩伊娃,伊娃的父亲圣·克莱亚就将他买下来带回家中。汤姆在克莱亚家里平安地生活了两年。由于主人劝架死于非命,他又被卖给了一个名叫雷格里的庄园主。起初雷格里很器重汤姆,还有意提拔他当监工,但由于汤姆生性耿直,多次得罪凶狠的主人而遭受鞭打。最后,为了掩护被雷格里蹂躏的女奴凯茜和爱弥琳外逃,他被雷格里活活地打死了。但他宁死也不肯说出她们的去向。他生前虔诚地依上帝,可是上帝始终也没来救他。   《汤姆叔叔的小屋》取材于现实生活,因而在创作方法上也以现实主义为主导,突破了在小说方面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浪漫主义传统。这部作品描写生动细致,有些部分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它不仅成功地刻划了不同类型的黑奴形象,也逼真地勾画出奴隶主阶级的丑恶嘴脸,形象地再现了南部社会的真实面貌。因此,这部小说是美国现实主义小说运动的前驱,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当然,结构松散、语言略嫌做作、个别人物形象不够丰满,是该小说的不足之处。   如果说白人作家海尔德烈斯和斯托夫人以其优秀作品为美国废奴文学的出现呜锣开道的话;那么,黑人小说家布朗的创作则意味着美国黑人在美国文学史上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声音。威廉·威尔斯·布朗(WILLIAM WELLSBROWN, 1816—1884)出生在肯塔基州中部列克星敦的一个奴隶家庭,原名不详。布朗生性倔强,少年时就多次企图逃到北方,他的母亲因此而被卖到远方做苦工。1834年,布朗终于逃出南部,来到自由州俄亥俄。出逃途中,他曾得到一个名叫威尔斯·布朗的废奴主义者的帮助,因而改名威廉·威尔斯·布朗以志纪念。布朗思维敏捷,刻苦好学,到达北方不久,就参加了废奴运动,并通过自学获得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于是,他便根据自己的苦难经历,开始在报刊上发表描写黑奴生活的作品。1843年至1849年,他应纽约州和马萨诸塞州废奴协会的邀请前往那里工作,从此与社会上改革运动的许多团体建立了联系,逐渐成为黑人的领袖人物和废奴运动的骨干。1849年布朗代表美国社会和平组织去巴黎参加世界和平大会,此后在欧洲逗留了五年,一边学习医学,一边从事创作。1853年,他在伦敦出版了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 《克洛泰尔,或总统的女儿》。   《克洛泰尔》是以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的传说写成的。据说杰弗逊同他的混血女管家生过两个女儿,克洛泰尔是其中之一。她虽贵为总统之女,但由于母亲是奴隶身份,也无法逃脱遭受折磨的厄运。克洛泰尔成年后被卖给了弗吉尼亚州一名叫霍拉修·格林的政客,成了他的情妇,生下两个女儿。不久,格林正式结婚,他的新婚妻子对克洛泰尔母女百般虐待,还把克洛泰尔卖到边远的南部,使她们母女离散。克洛泰尔历经千辛万苦逃回弗吉尼亚,想把女儿救出火坑。适逢德雷德·司各特领导的黑奴起义受到镇压,克洛泰尔与许多其他无辜的黑人一起被捕关进华盛顿监狱。她越狱外逃至华盛顿长桥附近时,因被追捕的白人包围,跳入波托马克河自尽。   这是由黑人作家以黑奴的悲惨命运为素材写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通过对克洛泰尔的特殊身份和她与广大黑奴一样最后被逼上死亡道路的描写,对罪恶的奴隶制度提出了强烈的控诉,并以大量的篇幅对德雷德司格特领导的奴隶起义进行了描写,明确表示了作者的革命倾向和立场。   布朗还创作有《黑人:他的祖先,他的才华和他的成就》(1863年)、《克洛泰利:南方联盟的故事》(1864)、《起义者的儿子》(1874)和自传 《威廉·威尔斯·布朗的记事:一个逃亡的奴隶》(1847)等作品。其中有的失传,有的影响不大,但作为第一个黑人作家,他在美国文学史上应占有一席之地。   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EUGLASS 1817—1895)也是一位奴隶出身的黑人领袖兼作家。他出生在南部马里兰州的特尔勃特县,母亲名叫哈丽特、贝利,父亲是一个不知姓名的白人。道格拉斯尚在幼年时母亲就不知去向,外祖父母把他抚养到八岁,此后在一个叫做“卡蒂大婶”的女人照料下长大成人。他从小就在劳埃德的种植园里从事繁重的奴隶劳动,受尽折磨,有好几次险些送了性命。1836年,他逃到北方的马萨诸塞州,改名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不久参加了废奴协会的活动。1814年他第一次在废奴运动大会上现身说法,描述了自己当奴隶的经历,并当众出示伤痕累累的身体,引起很大震动。此后,他专为废奴协会从事宣传工作。   1845年,道路拉斯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自述体小说《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美国黑人奴隶的自述》,详尽地描述了他早年的奴隶生活和逃亡经历。这本书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推动了废奴运动的发展,但也暴露了他自己的身份。为了逃避奴隶主的追捕,他在朋友的帮助下去了英国。1847年回国后,创办了废奴报纸《北极星报》。从此他成为政治活动家和废奴运动的领导者。南北战争爆发后,作为林肯黑人问题顾问的道格拉斯,说服林肯同意在马萨诸塞州组建了两个独立的黑人师团,他还让自己的两个儿子首批到师团当兵。这两个黑人师团对北方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道格拉斯在黑人中的声望也与日俱增。战后,他成了著名的黑人领袖,担任过哥伦比亚特区行政长官和联邦法院的法官等政府要职,还出任过海地公使。   道格拉斯一生的主要作品就是《自述》。这部小说在出版10年后,经过修改和补充改名《我的奴役和我的自由》重新出版。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经过增补后于 1881年出版书名改为《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和时代》;此后又继续增补,以同一书名再版于1892年。道格拉斯逝世后,这本书又出版了最后一个版本。这部《自述》是他一生奋斗的总结,几乎记载了一个世纪以来的美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宗教等各方面的情况,还描写了许多著名的历史人物。可以说《自述》是19世纪美国的一部形象、艺术的历史。道格拉斯由一个逃亡的奴隶逐步变成全国闻名的领袖人物和国家高级官吏,在美国史上尚属首例。他的奋斗史有许多值得人们借鉴的地方。因此,他的《自述》也是美国文学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现实主义文学领袖: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MARK TWAIN, 1835—1910)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位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在世界各国广泛流传,深受各国人民喜爱,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部分。   马克·吐温出生于密苏里州的弗罗里达。他父亲曾任地方法官,后因家庭负担过重,改行务农,当了农工和仓库管理员。在马克·吐温12岁时,因遇风寒突然病故。马克·吐温被迫中途辍学,去汉尼巴尔城一家印刷厂做学徒。1853年,18岁的马克·吐温离开家乡,沿着密西西比河,从一个城市走向另一个城市,靠出卖排字印刷技术为生。在密西西比河上,他经常听到轮船上的水手在测量水深时呼喊:“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意思是说水有两 (即 12英尺)那么深,轮船可以安全通过。在他的眼里,领航员简直就是密西西比河上的“国王”,心里着迷似地要成为领航员。1857年,他终于当上了领航员,在大河上下航行,停泊于两岸的大小城镇。这使他有机会去熟悉各式各样的人物,观察他们的生活,为他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马克·吐温不得不结束领航生活。他曾一度被南军招募,半月后逃脱,投奔其兄奥里昂。奥里昂被政府派往中西部内华达州领地就任行政秘书时,马克·吐温也一同前往。受当时淘金热的影响,他也曾挥镐苦干,辛苦数月,但一无所获。1862年,他在内华达州弗吉尼亚城任   《企业报》记者,开始以“马克·吐温”的笔名发表文章。这时期他的作品主要是以密西西比河水手的生活为题材的幽默小品。1864年,马克·吐温来到旧金山,在《晨报》和《黄金时代》工作,结识了在当时已有相当名气的西部幽默小说家布莱特·哈特和阿特默斯·活德,在他们的帮助下开始写作幽默小说。哈特虽然比马克·吐温小一岁,但在创作上却是他的良师,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还合作写过一个剧本《啊兴》(1877年)。   1867年,马克·吐温在纽约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及其他札记集》。这是一个关于肚里装满大号铅弹跳蛙的传说,已经流行多年。此时的马克·吐温由于善用其南方的拖音和一本正经的表情等技巧去吸引听众已成为颇有名声的演说家,他在文学创作上也显露出同样的才能。这篇故事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四千字,但他那风趣、幽默的口语体却形象地描述了当时正在开发的西部地区的特殊风情,使他一举成名。同年,马克·吐温以新闻记者的身份乘坐海轮抵达欧洲。旅行途中发回50多篇通讯,后定名为《傻子国外旅行记》,于1869年出版。这些作品描写了作者在欧洲的所见所闻,清新直率。其可贵之处在于它那明显不成熟背后所特有的敏锐。当时的人们都怀着探幽发微的心情去欧洲旅行,对新大陆也急于寻根问底。马克·吐温故作傻态,对封建宗教的愚昧进行了公开而善意的嘲笑。他在记载各种趣事时语气天真好奇,揭露了虚伪,歌颂了真理,使读者在不经意中获得了广博的知识。   1870年,马克·吐温与纽约州埃尔米拉城奥莉维亚·兰登结婚。妻子体质虚弱但家境富裕。婚后,马克·吐温夫妇定居纽约州巴夫罗,第二年迁居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在哈特福德居住期间是马克·吐温创作最多产的岁月。他先后发表了许多著名的小说和其它作品。其中《竞选州长》(1870年)和《高尔斯密士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是他前期短篇小说中的珍品;而   《艰苦岁月》(1872)记录了作者60年代在西部新开发区的生活经历和那里的奇闻轶事,是一部很有特色的散文故事集。1873年出版了他与邻居查尔斯·达德利·华纳合写的《镀金时代》,这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贝里亚·赛勒斯上校是所有小说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是贫穷、乐观、靠企业暴发致富的美国人的原型。在《镀金时代》里,马克·吐温发现了可以把自己的少年时期转化成文学生涯的记忆焦点。   《汤姆·索耶历险记》(1876)、《密西西比河上》(1883)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5)这三部作品实际上是一部巨著的三个部分。这三部小说分开来看各不相同,但实际上却出自同一渊源。第一部几乎完全是叙事,是一部为孩子们写的充满童年时期的恐惧与欢乐的小说。第二部是有关密西西比河的札记和感想,其中一部分以史为据,另一部分则来自对现实的观察。第三部是将前两部作品交织在一起的“续集”。它写的是一位少年,但却不再是一部单纯为少年而写的小说。它是一部民间史诗,因为此时密西西比河这条气势澎湃的河流,已经成为人类必须永远与之抗争然而又能把自己唯一的信仰寄托与它的象征之物。   小说是以描写汤姆·索耶和他的小集团开始的,汤姆当然是由马克·吐温异想天开地从自己逝去的少年时代回忆起的萨姆·克莱门斯 (萨姆是塞缪尔的昵称),而不是真正在密西西比河河谷小镇上长大的那个萨姆。作家经过时间的锤炼能够运用自如地抹掉或强调某些细节。马克·吐温将10年的童年生活集中到了一个夏季,人物与地点都不拘泥于地区标准性的束缚而展示出更高的真实。汉尼巴尔成了圣·皱得堡,所有的人物如哈克贝利·费恩、英金·乔、贝基、撒切尔、波利姑姑,甚至穆夫·波特与寡妇道格拉斯都有原型。杰克逊岛上的秘密藏身处以及黑山洞的深处后来都成了旅游者朝拜的不朽圣地,使它们与汤姆同样与世长存。马克·吐温的作品胜过他了解的生活。在海盖—罗宾汉式的汤姆身上,表现了童年时期所有的残酷与恐惧,同时也表现了它的奇迹与欢乐。由于马克·吐温已经彻底地与过去决裂,他就占领了每位成年人心灵里残存的少年时期深层激情的王国。   在密西西比河汽船上当舵手是仅次于当海盗的美事。河上险象丛生,而舵手则能驾驭一切。豪威尔斯曾约马克·吐温为1875年卷《大西洋月刊》的出版写文章。马克·吐温的思绪中充满了对往事的回忆,便写出一系列后来以《密西西比河上的往事》为名的随笔。由于汤姆·索耶再也不妨碍他对往事的回忆,马克·吐温写了自己当小舵工时如何熟谙水道与浅滩,密西西比河的历史、地理以及她反复无常的个性和住在沿河西岸的人民乘木筏、驳船或汽船行于河上的各种情景。除了《白鲸》之外,还从来没有一本书能这样充满水上生活的气息。惠特曼与麦尔维尔懂得,细节的堆积有时可能是再现伟大崇高意象最佳或唯一的方式。密西西比河的精灵则从马克·吐温的往事和现实里冉冉升起。   八年后,出版商建议马克·吐温乘船顺密西西比河而下,完成全部航程并写出足够的新文章,构成一本书。《密西西比河上》的后半部就出自这次航程。后半部没有了前半部的灵感;但这次经历勾起了他对更多往事的回忆,促使他将放在一边很长时间的第三部手稿加以完成,最终使哈克贝利·费恩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为避开自己酗酒的爸爸和寡妇道格拉斯而逃到杰克逊岛上的秘密藏身处的哈克,竟被马克·吐温忘掉了好几年。黑人逃奴吉姆为了文学救起了哈克;哈克反过来尽力帮助吉姆摆脱蓄奴制的奴役。他俩一起做了一只木筏顺密西西比河飘流而下。“国王”和“公爵”这两个河上骗子滑稽的姿态抵消了格兰杰福特与谢泼德森两个家族相互残杀的悲剧。法律规定必须把吉姆送还给他的主人,哈克对它是否合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这样,人的道德观与大自然变迁中的道德观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要过河跨入伊利诺斯洲,吉姆就能获得自由,而且沃森小姐去世时在她的遗嘱里也给吉姆以自由,但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此,而是在于哈克与吉姆同舟共济看法一致,这为他们感人的故事更增加了戏剧性的效果。这部小说拓掘并剖露了马克·吐温少年时期的内心世界,文学史上能把少年的思想表现得如此清晰的作品实属凤毛麟角。   汤姆与哈克之间的区别也是马克·吐温早期与晚期之间的区别。创作汤姆时的马克·吐温热爱生活,内心充满着生活的神秘,为生活中的恐怖事物感到吃惊,同时又对生活中的不一致和对立感到有趣;而创作哈克时的马克·吐温则基本上是一位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马克·吐温的内心世界与他在公共场合的形象判若两人,在讲坛上或是在家里,他满头银丝,面带微笑,身穿白西装,口叼黑雪茄,是位受人爱戴的幽默大师,随时能用妙语对付任何困难。但因为他的生活最终多属不幸,内心深处万念俱灰,因而愤世疾俗。1882年出版的小说《王子与贫儿》就是他这种心境变化的第一个迹象。这部小说记叙的是一位王子与臣民互换地位,亲身体验普通百姓生活悲剧的故事。因为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的遥远国土,说话不必有所顾忌,在表达幽默之下的暴力时也不必以笑声为掩盖。马克·吐温把写了一半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放在一边而专心致志地创作这部小说,正是作者内心感情的流露。哈克离作者的现实生活太近,无法使人感到是自在的伙伴,而爱德华王子的故事则可以讲得开门见山,很少有人会认识到小说令人震惊的意义。《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1889)把他的思想表达得更加明朗,这部小说在讽刺上要比《王子与贫儿》露骨得多。它以童话的形式讲述了一个看来离奇实际上很有现实意义的故事:一个生活在19世纪的美国铁匠,梦游到了6世纪封建骑士时代的英国,看到了君主制度的腐朽,贵族、骑士和教会人物的无知、贪婪。他想通过工业革命、普及教育等改革建立民主制,却以失败而告终。小说达到了借古讽今的目的。   80年代后半期,马克·吐温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出版事业上,与人合伙创办了韦伯斯特出版公司。但是 1889年这家公司在全国性经济大萧条中倒闭了,马克·吐温为此负了一大笔债务。为了还清债务,马克·吐温从 1893年开始出国旅游进行环球演讲。他先后到过非洲、欧洲、亚洲和澳洲。在旅行途中写成了游记散文随笔集《赤道旅行记》(1897)和著名的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1899)。这一时期的主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百万英镑及其它新作》(1893)、长篇小说《傻瓜威尔逊》(1894)、《汤姆·索耶在国外》(1894)和以法国15世纪民族女英雄贞德的一生为题材的历史传记《贞德传》(1896)等。   马克·吐温是一位勤奋多产的作家,一生写下了大量的作品。他善于运用夸张的手法,把生活中各种丑恶的人、事以及丑恶的灵魂放大许多倍,呈现在读者面前,唤起读者的憎恶感。马克·吐温早期对美国民主社会抱有幻想,他的幽默具有乐观诙谐的特色,讽刺带有嘲笑的意味,风格轻松,富有浪漫主义传奇色彩。后期作品的基调则由轻松幽默逐渐转向辛辣的讽刺。诙谐、滑稽的成份越来越少,冷静严竣的字里行间包含着作家对现实生活的忿恨,幽默中显露出悲观主义的情绪。   作为现实主义文学的主将,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起到了继往开来的作用,他的最大贡献主要表现在语言风格和写作技巧上。在美国建国后的许多年里,作家们几乎都处于英国文学传统的影响之下,无论是欧文,霍桑或是爱伦·坡,都摆脱不掉英国作家的风格技巧。而马克·吐温的功绩正是“在于他打破了这个局面,用西部地区的群众幽默,充满美国俚语的口语体,特殊的说故事方式闯出一条新路。”   温和现实主义的小说家:   豪威尔斯、詹姆斯、华顿   威廉·迪安·豪威尔斯 (WILLIAM DEAN HOWELLS, 1837—1920)是美国19世纪后半叶有代表性的作家,享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之美誉。   豪威尔斯出身于俄亥俄州的一个记者家庭。同马克·吐温一样,豪威尔斯从小就卷入了生活的游涡,九岁起就在父亲的印刷厂里练习排字,那数不清的铅字使他开始体会到生活的艰辛。豪威尔斯一家不信奉宗教而信仰民主和自由的思想,他们对残酷的蓄奴制深恶痛绝,对命运悲惨的黑奴怀有深切的同情。这一家人在南北战争以前也曾象斯托夫人一家一样,多次对逃亡的奴隶提供帮助。   豪威尔斯少年时最大的爱好是读书,最高的理想是当诗人。他的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父亲的教育和自修获得的。他有读书破万卷的雄心,最喜欢读瑞典的哲学家兼作家斯威登堡、英国18世纪的哥尔斯密和蒲柏,当然,还有狄更斯和萨克雷等人的作品。但是他不赞成狄更斯和萨克雷关于文学作用的观点,他甚至认为他们的观点是错误的。在一个偶然机会里,豪威尔斯认识了一位德国流亡者,这个人曾参加过1848年的欧洲大革命。在他的帮助下,豪威尔斯开始学习德语,由于他聪明勤奋,很快就学会了阅读德文著作,欣赏海涅的原文诗,并模仿他的诗作,动手写起德文和英文诗歌来。后来,他还自学了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法语等外语,为他阅读和借鉴外国文学名著的艺术风格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豪威尔斯的早期创作以诗歌为主,1859年出版有《两位友人的诗》。1860年他首次去东部游历,在文化名城波士顿认识了爱默生、罗威尔、霍桑、梭罗等他慕名已久的作家。不久他移居纽约,又与惠特曼结为好友。这个时期,他一边自修,一边为报刊写稿,先后发表了一些诗歌和短文。他的诗作曾受到当时在《大西洋月刊》当编辑的罗威尔等人的赞扬,这使他更加坚定了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顽强地走下去的决心。豪威尔斯在政治上倾向当时的共和党,还积极参加共和党的工作。林肯竞选总统期间,他搜集整理了一些有关林肯其人和他的政治主张的材料,编成了林肯的传记,为林肯竞选总统作宣传之用。他虽然没有见到过林肯总统,但他立下的汗马功劳却使林肯铭记在心。1861年,他被任命为美国驻威尼斯的领事。在意大利任职的五年中,他不仅认真研究了意大利的语言和文学,还酝酿了长篇小说的创作。1862年,他与爱丽娜·梅特结婚。1866年他的第一部散文作品《威尼斯生活》问世不久又出版了《意大利游记》。这两部书都用流畅的语言描写了意大利的风光和生活,称得上是很美的游记作品,但是销量很小,作者也只能赢得一个熟知意大利的美名。   1866年,豪威尔斯卸任回国后被该刊聘为助理编辑,1871年又从菲尔兹手里接过了《大西洋月刊》主编的职务,从而完全实现了他自己的理想。这一职务是由罗威尔传给菲尔兹的。在他担任《大西洋月刊》主编期间,他对许多作家的创作都提供过不少方便,其中一些作家如亨利·詹姆斯、马克·吐温、托马斯·安德里奇、赫姆林·加兰、比彻·斯托夫人等都成了美国文坛上的杰出人物。就在他接任主编职务的这一年,他的第一部小说《他们的蜜月旅行》出版了。这部小说也是作者本人与他的新娘爱丽娜·梅特赴尼亚加拉瀑布之行稍微作了改头换面,并在以前写成的意大利轶闻里加进了一些情节。然而,作者在这本书里抛弃了浪漫主义的写作传统,并宣布了他的现实主义主张。   现代读者了解豪威尔斯主要是通过他的四部社会问题小说:《现代婚姻》(1882)、《赛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新财富的危害》(1890)和《来自奥尔吐利亚的游客》(1894)。因为这些小说似乎都主要是直接针对未来而写成的。《现代婚姻》研究了婚姻不谐、妇女地位、离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成为罗伯特·赫利克、罗伯特·格兰特、戴维·格雷厄姆、菲利浦斯和20世纪初期其他作家所创作的一系列小说的先导。《赛拉斯·拉帕姆的发迹》同样使人倾向于忘记暴发户与根基深而贫困的波士顿社团之间争斗的情节,却记住佛蒙特州油漆制造商赛拉斯·拉帕姆发迹与破产那更富有人情味的主题以及他那位相貌平平但忠心耿耿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们。《新财富的危害》对美国的城市生活作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即使如此,小说仍集中描述马奇家中所发生的相互冲突,因为作者的化身接受了富尔克森的请求,去为德累福斯这样一位百万富翁资助的报纸当编辑。德累福斯虽然由于在农场中发现了天然气而暴发致富,但他毕竟是没有受过教育的“土老帽。在《来自奥尔吐利亚的游客》这部乌托邦小说中,作者提倡通过公民投票产生出“基督教社会主义”,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办法,这当然只能是无法实现的空想。   豪威尔斯一生中共写了近四十部长篇小说,他自己认为朴实无华但心理上震撼强烈的《小阳春》(1888)是他的最佳作品。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位年轻女郎在是否要嫁给一个中年男子问题上的犹豫心理。它所涉及的问题正是美国人需要解决的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因而也受到了读者的欢迎。1881年,豪威尔斯因为健康原因辞去了《大西洋月刊》主编的职务,但他对美国文学的重大影响并没有因此而终止。1886年,他应《哈珀》杂志的邀请,担任了该刊编辑研究所的研究员,在那里他对19世纪以来俄国、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的现实主义作家和他们的作品作了专门研究。1891年他辞去   《哈珀》杂志的研究员职务后,专心于他的作品选《评论与小说》的编选工作。1909年他担任了美国文学艺术院的首任院长,并于1915年获得该院的金质奖章。   由于长斯的文学创作活动和高踞于美国第一流杂志《大西洋月刊》的主编地位,豪威尔斯在19世纪最后30年的美国文坛上一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小说对美国各个层次的人都产生过极大的影响;他直接培养了许多小说家,除如前所述外,还有斯蒂芬·克莱恩、法兰·诺里斯等。在美国首先提倡“现实主义”、反对浪漫主义的豪是威尔斯。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空洞和虚假的产物,只有把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和人“忠实地描写下来”的文学,才是真正的文学。在他的推动下,美国现实主义发展迅速,很快成为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文学潮流。豪威尔斯的作品描写细腻,语言典雅,对上层社会的读者至今仍有很大魅力。但他的作品却未能成为现实主义文学的典范。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进入上层社会之后,附和了上层社会的人生哲学立场和伦理道德观念;而且,他虽然提倡把“平凡的现实生活”写进作品之中,自己却没有真正做到在现实生活中观察生活,发现矛盾;而是站在上层社会的立场上力图掩盖或缩小社会矛盾,同时还提出“美国例外论”的有害观点。因此,他提倡的“现实主义”没能成为真正的现实主义,而被称为“温和的”现实主义。尽管如此,豪威尔斯仍不失为一个有能力、有作为、有影响的小说家,他在发展现实主义文学、培养和造就人才方面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是不能抹煞的。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在美国文学史上是一位地位特殊的作家。他一生醉心于描写大资产者,尤其是上流社会女子的有闲心理,在艺术技巧上,他善于进行细腻、多层次的心理描写,为美国文学开辟了心理分析的蹊径,对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现代小说的创作影响很大。因此被人们誉为英语“文学大师”。   詹姆斯出生于纽约的一个名门贵族家庭,他的祖父是百万富翁,父亲是哲学家,大哥成廉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兼哲学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亨利·詹姆斯从小就受到父亲的宠爱,在他四、五岁时就给他请了家庭教师,按正统的文化传统对他进行启蒙和“智力开发”。12岁那年,他的父亲带着全家侨居瑞士、法国、英国等地,以便让孩子们能直接接受欧洲文化的熏陶。亨利先后在日内瓦、伦敦、巴黎等地的名牌学校上学,在欧洲典雅华贵的文化环境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代。   詹姆斯全家从欧洲回到美国后,定居在新英格兰的坎布里奇。这个地方靠近当时的文学中心康考德,那里聚集着爱默生、梭罗、瑞甫利等文化大师和诗人。亨利·詹姆斯对他们的思想主张虽然不太感兴趣,却对其文学才能和成就非常敬慕。他和哥哥威廉都在哈佛大学读书,亨利念法律,威廉攻理科,兄弟两人互相激励,都在自己的学业上取得了成就。除哈佛外,亨利还先后在新港罗得岛等大学改读文学和哲学,总共在大学里读过9年书,他所受到的正规教育在美国文学家中是罕见的。大学教育不仅丰富了他的文化知识,而且培养了他浓厚的文学兴趣。同时,他还学会了多种语言,这对他日后创作风格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   在罗德岛学习期间,詹姆斯结识了威廉·豪威尔斯。在豪威尔斯的指导下,詹姆斯开始写作。他的第一个短篇小说《伊罗的悲剧》(1864)用笔名发表在《大陆月刊》上,1865年又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他的第一个署名作品,正式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有一天夜里,詹姆斯正在写作,住处附近的仓库起火,他和四邻闻声赶到现场,救火时不幸腰部受伤,造成终身轻度残废。此后不久,亨利心仪已久的表妹米尼·坦普尔病逝了。亨利曾向她求过婚,但并未得到对方的允诺。尽管如此,米尼的去世使亨利悲痛欲绝。他从此成了社交界的单身汉:一无家室,二无社交圈子。并且,米尼·坦普尔成了他以后小说创作中最重要的灵感与模特儿。在米尼激发出的几部小说里,总有一位对她怀着强烈好奇心的青年男子站在她的一边,给她以理解与同情,这位青年男子就是詹姆斯。因为他对爱情不够客观,所以总是处在“失恋”的茫然之中。   1869年他首次单独去英国旅行,1871年发表了他的第一个有影响的小说   《一个热情的旅行者》;1875年再次去欧洲,在巴黎结识了屠格涅夫、福楼拜、左拉、莫泊桑和都德。翌年在伦敦定居。从那时起直到去世,除四次回国省亲外,詹姆斯绝大部分时间住在英国,偶尔也去欧洲大陆访问。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詹姆斯对美国所持的中立立场十分不满,为表抗议,他于1915年宣布脱离美国国籍加入英国国籍。第二年,他在英国去世。   亨利·詹姆斯从1871年至1881年这10年间创作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形成了他的叙事观点和方法,构成其文学生涯中的三个基本主题:美国人的诚恳、粗犷与欧洲人的欺诈之间的对立;生活现实与艺术现实之间的冲突;以心理标准取代伦理标准判断善恶。从那以后,詹姆斯的作品在艺术上更加成熟,对人类困境的评论更加深邃,但在取材上他从未超越过这些基本主题。   詹姆斯一生著作甚丰,主要是中长篇和短篇小说,还有评论、自传和杂记。由他本人精心编选的全集共26卷,于1907至1917年间出版。中长篇小说的代表作有《美国人》(1877)、《黛西·米勒》(1878)、《淑女画像》(1881)、《波士顿人》(1885—1886)、《卡萨玛西公主》(1886)、《波音顿的珍藏品》(1897)、鸽翼》(1902)、 《使节》(1903)和《金碗》(1904)等。《美国人》的主人公克里斯托弗·纽曼是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他到欧洲物色配偶时被人愚弄,但他并不怀恨,而是“颇有气度地”宽恕一切愚弄过他的人。纽曼虽然失败了。但在维护美国个性的尊严方面却赢得了道德上的胜利。詹姆斯用这个人物最充分地表现了自己同胞的原型。《黛历·米勒》的同名主人公是美国一位富商的女儿,到欧洲游历,由于她“令人费解地集豪放与天真于一身”,追求她的美国人和意大利人都视她的大胆天真为不解之谜。她无视欧洲社会的传统,成了自己天真坦率性格的牺牲品,她不是死于男性的诡诈而是死于高烧。戏剧性的复杂决定了偶然的因素而不是心理的原因。作者用一位姑娘来作为美国国民性,的典型,让她的价值观更接近于自己的价值观。这个人物是成功的。“黛西·密勒主义”已经成为美国妇女运动中一种要求更大的自由独立、破除繁文缛节的倾向的代名词《淑女画像》对伊莎贝尔·阿切尔作了更充分更从容的分析。伊莎贝尔·阿切尔追求“自由的选择”,具有不随波逐流的“独立”精神。她侨居英国时,拒绝了英国人华伯顿伯爵的求婚。美国富商卡斯珀·戈伍德专程从美国来欧洲向她求婚,也遭拒绝。伊莎贝尔的表兄拉尔夫也爱上了她,但因身体不好,不能同她结婚,他劝父亲把一笔7万英镑的遗产留给了她。得到这笔遗产后,伊莎贝尔去意大利游历,经梅尔夫人介绍,认识了长期侨居意大利的美国人奥斯蒙德。她发现奥斯蒙德很有艺术修养,趣味高雅,就嫁给了他。他婚后发现自己受了骗,原来奥斯蒙德同她结婚是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不久,伊莎贝尔又发现他们婚姻的牵线人梅尔夫人原来是奥斯蒙德的情妇。伊莎贝尔逐渐感情转移到了奥斯蒙德的女儿潘茜身上。这时仍然爱恋着伊莎贝尔的华伯顿伯爵开始向潘茜求婚。梅尔夫人和奥斯蒙德极力怂恿伊莎贝尔促成这桩婚事,但伊莎贝尔尊重潘茜的意见,再次拒绝了华伯顿伯爵。后来伊莎贝尔去英国时,得知潘茜原来是梅尔夫人和奥斯蒙德的私生女。她本想从此不回意大利,但考虑到自己有责任教育潘茜,便又回到了那个不愉快的家。这部小说的心理层次非常丰富,这可能与作者对表妹米尼·坦普尔的回忆有关,因为她还没有发现自己的生活之前就半途夭折了。然而詹姆斯巧妙地将她的不治之症转移到小说中的观察员身上,让无私的拉尔夫生了米尼的病而使伊莎贝尔避免了米尼的命运,但伊莎贝尔却最后不幸地、令人不能信服地主动丢掉逃脱的机会,重新担起作为妻子与后母的责任。伊莎贝尔比纽曼和米勒更能完美地体现美国人的不成熟与爽直。伊莎贝尔似乎与詹姆斯异口同声:如果这就是生活,那么别让我错过其中任何一个部分。詹姆斯后来在《笔记》中说:这部小说的中心思想是“一个梦想自由与高贵的可怜姑娘自以为做了件自然、大方的明白事 (拒绝华伯顿的求婚),实际上自己被碾碎在世俗的机器里”。女主人公伊莎贝尔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发展的命运——对生活充满憧憬但最后归于幻灭。   1884年亨利·詹姆斯著文回答英国批评家沃尔特·贝森特的演讲,阐明了事实现实主义与方法现实主义的区别。他相当有把握地认为唯一的现实存在于生活留给旁观者的印象之中,而不是旁观者所不了解的任何事实之中。现实主义仅仅是作家以他的所见所闻来表现生活,这种生活可以与“真正的”生活不一样。这样,詹姆斯就把现实主义艺术的土壤从外部世界移向了内心世界。   20世纪初,詹姆斯连续发表了《鸽翼》《专使》和《金碗》三部作品,它们被人称为他后期的”三大杰作”,但实际上是他早期作品主题的继续发掘。小说均以欧洲人的奸诈、冷漠为背景,赞誉美国人的仁慈慷慨和忠诚无私。在《鸽翼》中,英国记者邓雪尔在其未婚妻凯蒂策划下,去追求一个得了不治之症十分有钱的姑娘密莉,以便在她死后继承遗产。密莉去世后,邓雪尔果然如愿以偿;但他回忆起密莉高尚的品质,良心受到谴责,无法再与凯蒂共同生活下去。《专使》是詹姆斯自认为“从各方面讲都是最完美的产品”。作者以一个法国女人对一个美国大资本家儿子产生的魅惑力,表现欧洲高雅文化对美国人的魅力。在这种魅力的吸引下,专程从美国赶到巴黎规劝那个青年回国的“专使”也受到感化。他宁可牺牲自己的幸福,放弃同那位青年的母亲 (一个十分有钱的寡妇)结婚的机会,反而劝那青年“不要错过机会”,继续在法国“尽情地生活”下去。《金碗》中美国大资本家阿达姆及其女儿梅季品德高尚,趣味高雅,心地善良,处事谨慎,父女在旅欧期间分别结婚后,发现继母和女婿之间早就有不正常的关系,现在又添私情。父女两人不露声色地解决了这个矛盾:阿达姆把妻子带回美国,女婿 (一个意大利王子)虽然失去了情妇,却认识到妻子的美德,就和她幸福地生活下去。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把心理分析的写作方法推向了他的顶点。小说中的人物很少,而且这些人物中,无论是纯洁的美国人,还是诡诈的欧洲人,都很少行动,总是在不停地思索,在心理上互相“启示”和“暗示”,这些“启示”和“暗示”重重叠叠,纠缠交错,使人产生扑朔迷离的意象。小说中的句子十分冗长,有的一页上只有一两句,句子结构也十分复杂,读起来晦涩难懂。   对于詹姆斯的创作历来毁誉不一,有人以他的作品大都充斥着抽象的人性观念和拘泥于对所谓有教养的绅士阶层的描写而称之为“美国垄断资本发展的精神产物”;另有一些评论家则视詹姆斯为“文学之神”,对他的作品倍加推崇,如康拉德称他是“一个优美的,有良知的史学家”。詹姆斯的早期作品则注重于艺术上的雕琢,特别是人物的心理描写尤为细致入微。此外,詹姆斯还是一个出色的评论家,出版有《法国诗人和小说家》(1878)、《观感与评论》 (1908)等多种评论集。总的来说,詹姆斯出身于上层社会,他的立场和创作始终没有脱离他的那个阶层,是一个贵族式的资产阶级人文主义作家;但是他的作品也多少触及到一些社会问题,特别是人们的精神世界,至少揭示了当时欧美社会的某些弊端。在美国文学史中,人们通常将詹姆斯与艾米莉·狄更生相提并论,因为他和她都是内向型作家,都成功地创作了完美而独具匠心的、揭示人的内心世界的作品。所不同的是,詹姆斯是现实主义小说家,而狄更生则是浪漫主义诗人。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1862—1937)出生在纽约,娘家姓琼斯。她生长于既富裕又势利的上流社会。1885年她与波士顿银行家爱德华·华顿结婚,使她与美国上流社会的联系更紧密了。她在青年时代曾几次游历欧洲,1907年在法国永久定居,直至去世。   伊迪丝·华顿的一生经历与她的朋友、差不多是同代人的亨利·詹姆斯相似。他俩作品之间的相似之处也给批评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她往往被称为“享利·詹姆丝的女继承人”。诚然,她和詹姆斯一样熟悉美国上流社会,作品主要描写上层社会的人物及其心理活动。但不同的是,伊迪斯·华顿对美国上流社会的庸俗和虚伪持鄙夷和抑揄的态度,她尤其厌恶那些“暴发户”。她常常通过对人物内心生活的描写,表现人物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故事往往以人物的失败而告终,或者以某种妥协而收束。她的态度仍然是维护上流社会的所谓“高尚的道德标准”。   华顿夫人一生主要从事小说创作,共写了十余部长篇小说和若干中短篇小说。她的第一部长篇《坚定的山谷》出版于1902年,是描写18世纪意大利贵族中自由主义倾向的作品。她的成名之作是《快乐之家》(1905)和《天真的时代》 (1920),后者还获得了普利策奖。其它的主要作品还有:《伊坦·弗洛美》 (1911)、《乡土风俗》(1913)、《搭了架子的哈德逊河》(1908)等。   《快乐之家》描写了一个漂亮的姑娘莉莉·勃尔特被上层社会排挤的故事。莉莉出生于纽约一个破落的望族家庭,一心向往上流社会,想找一个有钱的丈夫,到了29岁还未能如愿以偿。因为她长得漂亮,那些有钱的有妇之夫看中了她,有的借口替她投资,供给她大量的钱去挥霍,她却以为是在取息。有的阔太太利用她的美貌吸走丈夫的注意,以便自己同别的男人幽会,事后却反咬一口,污蔑莉莉图谋夺走自己的丈夫。莉莉终因“接受一个男人的津贴”和“勾引有妇之夫”两桩罪名被上流社会唾弃。她极为苦恼,自知无钱无势,即便吐露真情,也无人同情。为了挤进上流社会,她反复考虑要不要向陷害她的人屈膝投降。她身负重债,“象一颗从天上掉下来的星”,“沦为女工”。最后实在无法忍受这些屈辱,便选择了自杀这条路。在遗嘱中,她把从姑母那里继承来的一点菲薄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部小说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势利、庸俗现象的揭露,莉莉的悲剧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   华顿夫人在后期创作中更倾向于詹姆斯的风格,《伊坦·弗洛美》以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描写见长。农民弗洛美同比他年长7岁、常年生病的妻子热娜感情不合。他看中了热娜的表妹梅蒂,一个正在他家帮佣的姑娘,又为热娜所不容。在梅蒂被迫离去的路上,弗洛美与梅蒂相约一块儿坐在雪橇上撞树自杀。雪橇倒是撞到了树上,可是这两个人都没有被撞死,而是双双落得终生残废。梅蒂被送回去同弗洛美一家住在一起,由热娜护理。热娜为了照顾丈夫和表妹,也顾不得自己的病了。然而经过许多年,梅蒂却变成了一个性情乘戾的痛苦女人。这部小说篇幅不大,情节也不复杂,整个情节的中心事件描写的是弗洛美对梅蒂爱情的失败。梅蒂姓“希尔维(英语原为SILVER,“银”)”,无疑是有象征意义的,因为她是书中光明和美的唯一源泉。在华顿夫人的笔下,弗洛美对梅蒂的爱情没有一点伤感色彩,却描写得深切动人。小说没有滔滔不绝的肤浅说教,也没有把热娜刻划成卑鄙可耻的漫画式人物。作者要读者对这三位无助的牺牲品都给予同情。弗洛美无力逃避他的婚姻,也无力逃避他后半生的命运,甚至想和梅蒂自杀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只落得肢断体残,在越来越深的痛苦中了却残生。这就是这出凄惨阴沉的悲剧最后一个令人难受的讽刺。   华顿夫人提倡“每一部杰出的小说都应该以深刻的道德涵义作为它首要的创作基础”,这也正是她思想立场的根本反映。华顿夫人曾当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在美国文学史上有一定影响。   追求生活本色的还原:   加兰、克莱恩、诺里斯、欧·亨利   19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出现了一批描写农村和城市中下层人民生活的作家。他们在题材选择、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方面虽然不尽一致,却有一些共同的倾向。他们从个人的经历出发,真实地描写城乡中下属人民的生活;不是用“生活的微笑面”为美国上流社会涂脂抹粉,而是触及美国文学前所未触及的领域和问题,描写芝加哥、旧金山以及波士顿这样的城市,并以工人阶级或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作品人物;他们提倡以记实性的基调,描写美国城市普通人的生活;他们有意采用明白通、朴实无华的日常语言和大量琐碎的生活细节,还原现实生活的自身特征。在他们看来,“美国梦”已经破灭了,个人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批作家不是现实主义者,但却与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有着多方面的传承关系。文学史家通常称他们为“自然主义者。”其主要代表是加兰、克莱恩、诺里斯和欧·亨利。   赫姆林·加兰 (HERMLIN GARLAND 1860—1940)生于威斯康星州西塞勒姆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在南达科他州边境地区的乡村念过几年书,也种过地,当过木匠,还当过小学教师。1884年到东部文化中心波士顿谋求出路,但多次碰壁。他虽然每天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却在那里的公共图书馆里饱读了达尔文、斯宾塞、惠特曼等人的作品,为他日后从事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久,他结识了豪威尔斯,并在豪威尔斯的指导下开始练习写作。三年后,他回到南达科他州边境的乡村。村民们贫困的生活现实和当地经济的衰败景象使他对社会极度失望,而当时城里的一些御用文人还在编造中西部农民如何快乐地过日子的神话。为了揭露这些虚假的舆论,反映生活的真实情况,加兰开始以当地农民的命运为题材陆续创作短篇小说。1891年,他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大路》,因该集共收六个短篇,故其副标题又叫“六个密西西比河谷的故事”。1910年,加兰又把后来写的五个短篇小说收进去,出版了《大路》的最后定本。   《大路》中所有作品的主人公都是作者熟悉的家乡农民。加兰通过对这些善良而诚实的人们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种命运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的19世纪末叶,那些在偏僻的中西部边境地区居住的劳动者艰难、困苦、闭塞的生活。《在魔爪下》中,贫苦农民赫斯金斯一家为了逃避虫害,来到勃特勒农场租地垦荒,辛辛苦苦地劳累了三年,眼看农场一切就绪,但农场主食言,以加倍价格出售农场,赫斯金斯气得真想跟他们拼命;可是一想到老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出了钱,还负了一身债。   《在山沟里》写的是10年没有回家的渲员霍华德·麦克兰从东部大城市波士顿回到家乡看望母亲和弟弟的故事。展现在他眼前的是家乡衰败的景象以及精神颓唐的乡亲;儿时伙伴多已未老先衰,认不出来了。他的弟弟格兰特由于饱尝生活艰辛,精神已经彻底垮掉,刚过而立之年,就对一切丧失了信心,他说:“象我这样的人是无可救药的了。我活象一只掉在蜜糖桶里的苍蝇……,越是想挣脱,越是会把脚都扯断。”这里的农民不仅生活艰难,而且没有任何改善的希望——这是加兰在短篇小说中反复表现的现实。小说中描写的生活,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小说中人们的愤懑心情,发自作者的肺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大路》中也有描写农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作品。如《救命神鸦》中的罗伯特,是一个从城市回到家乡来的职员,他开始自以为高人一等,对“粗俗”、“落后”的农民看不惯,觉得他们“不合潮流”,象“漫画中的丑角”。但是有一次他晕倒在街上,经过农民抢救护理,才逐渐恢复健康。这时他觉得“了解这些邻居们了”他在原来认为“粗俗”,落后的人们中间找到了温暖。   《大路》出版后,其浓郁的生活气息、真切的感情色彩、丰富的乡土情调受到人们的好评。当然,反对和低毁者亦不乏其人。他们攻击加兰“捏造”,“愿意把家丑外扬”,但加兰明确回答:“我是在农场里长大的,我要把农场生活丑恶面貌的本质写出来,印成书。作为一个爱国者,我不能说谎……我是一个目击者,我打算把全部的真象告诉大家。”   《大路》的成功使加兰一跃而成为著名的西部乡土小说家。在1892年一年内,他连续发表了四部小说《杰生·爱德华兹》、《猎官》、《第三等级的一员》和《小不点儿诺斯克》。以后又发表过《草原上的人们》(1893)、《荷兰人山谷里的玫瑰》(1895)、《中部边境农家子》(1917)、《中部边境农家女》 (1921)等。这些作品继承了作者在《大路》中的创作特色,分别涉及乡村农业工人、铁路资本家、官僚政客等各个阶层的生活、思想和信念。加兰生前曾获威斯康星大学和西北大学的名誉学位。1920年选入美国文学艺术院。在他生活的最后10年里,他还写了四卷回忆录。   加兰的作品在当时具有一定代表性,他用法语中的术语称他的现实主义为“写真主义”。他说:“写真主义作家的理论首先是肯定他力求真实和追求富有个性的表现手法”。他认为追求真实和为正义而斗争是作家的责任。他写道:“在我头脑里形成了两个文学概念:真永远高于美;扩大正义的领域。这二者便是作家的使命和责任。”加兰的功绩在于,他在美国文学界最早开始以现实主义观点研究农场主题材,即农民贫穷化的题材。在这方面他是约·斯坦贝克和艾·考德威尔的先驱。   斯蒂芬·克莱恩 (STEPHEN CRANE,1871—1900)是19世纪最后一、二十年美国文坛上一位短命而有才华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大部分出生在中西部,他却出生在东部沿海新译西州的纽华克镇,7岁时随父母迁居纽约。他的父亲是纽约卫理公会的牧师,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读完了小学和中学,但是只上了一年大学就在纽约一家报社当了记者。1896年他去古巴报道当地的暴动事件,1897年去希腊报道希腊与土耳其的战争,1898年再去古巴报道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1899年又去英国,1900年6月5日因患肺结核在德国去世。克莱恩的职业是新闻记者,但使他留名后世的却不是那些频繁的战事报道,而是他在工作的空隙中写出来的小说和诗歌。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中篇小说《街头女郎梅季》。写成之后,多次试投均告失败,后在加兰的支持下,用克莱恩母亲刚留下的一笔遗产于1893年自费出版,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应令人失望,很少有人购买,也没有引起评论家的关注。但次年发表的《红色英勇勋章》(1894年开始连载,1895年成书)却立即获得人们的喝彩他被称为文学“金童”、最有希望的青年作家。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中肯地评论说:“他有轮廓,有色彩,有跌宕,具备了这些,他应该是大有前途的。”克莱恩大器早成,这使得人们往往把他同济慈相比,就连患肺病早逝这一点,他也与那位诗人相似。克莱恩富于才华,多才多艺,他一生共写了六部中篇小说、100多个短篇小说和两本诗集。无论是他的诗歌还是小说都表现出一种善于创造鲜明形象的巨大才能。他的诗歌受艾米莉·狄更生和惠特曼的影响,接下来又影响了象埃兹拉·庞德那样的意象派诗人。因此,他又常被看作是这一现代诗歌流派的开山鼻祖。   《街头女郎梅季》在作者的《红色英雄勋章》轰动文坛之后才引起人们重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纽约的贫民窟。梅季的双亲都是酒鬼,对孩子们很粗暴,不是打便是骂,梅季在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当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鲜花,出落成一位美丽出众的少女,在那个公寓区成了惊人的奇迹”之后,她在衬衫厂里当了女工。她的美貌使得她哥哥的朋友彼特垂涎三尺。身为酒店伙计的彼特是个油头滑脑的流氓,他利用梅季的年轻幼稚,以金钱衣着为诱饵勾引她,使贫穷不幸而又涉世不深的梅季上当受骗,与他同居。不久彼特抛弃梅季另觅新欢。随之,梅季失掉了衬衫厂的工作,宗教思想很重的母亲,不准她回家,她只得流落街头,做了几个月的妓女,最后在悲愤失望中投河自尽。她的母亲在伤心之余“宽恕”了这个“坏孩子”。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中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它比弗兰克·诺里斯的《麦克提格》和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早好几年。《红色英勇勋章》也具有这类小说的许多特点。由于作者力求抓住实际生活来表现主题,还使用了生动的意象,塑造类型化人物,并运用日常生活语汇,使全书充满生气。康拉德因此把克莱恩称为“人们之中最权威的人”。在克莱恩去世后,豪威尔斯甚至认为《街头女郎梅季》是克莱恩一生的最高成就。当然,“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对于克莱恩的作品来说并非完全恰如其分。因为在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和现实主义作家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任何严格的关键性区别。尽管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喜欢自诩为叛逆或开拓者,但实际上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必然而合乎逻辑的继承者。此外,当时的小说家倾向于强调环境对他们书中人物的影响,而克莱恩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红色英勇勋章》是克莱恩第二部重要作品,出版于1891年。这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地小说,它通过一个士兵在战场上的经历反映了当时的战争生活。作者从未参加过战争,而这场战争在他出生前六年的1865年就打完了,但这部小说却被公认为是描写南北战争的作品中最好的一部。据说一些参加过这场战争的老兵们都赞赏作者杰出的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认为这部小说是对南北战争最出色的记录。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亨利·弗莱明是北军的一名战士,参战之前打仗心切,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可是一旦战斗打响,他却临阵胆怯,不知不觉做了逃兵。逃跑途中,他被另一个为战争吓破胆的逃兵打伤头部。回到部队,他谎称自己失散后在右翼战场作战受了伤,同伴们信以为真,夸奖他勇敢。此后,弗莱明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在战斗中冲锋在前,奋勇杀敌,他的英雄行为受到上司表彰。战斗胜利结束,弗莱明还为自己的往事感到羞愧,但他想到自己经历了战斗的考验,战胜了死神的威胁,心灵发生了根本变化,他又觉得问心无愧了,头上那鲜红的伤疤成了标志他勇敢精神的勋章,他要追求的是安宁,和平……。   这部作品从一个大兵的角度去描写战争,作者的兴趣不在故事情节,而在突出主人公从幼稚到成熟过程中对外界的心理反应。他精心描写的不是战争本身,而是主人公在战斗中的感受,使战争场面局限于个人所见,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至于战争的双方是什么立场,这场战争为了什么,作者并不关心。作者的这一观点无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美国人的态度。但总的说来,小说的立场是反对战争,反对一切战争,因而对20世纪的反战小说又有一定影响。   克莱恩在美国19世纪末叶的文坛上,犹如一颗瞬息即逝的明星,尽管匆匆而去,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照亮后人沿着他短暂的创作生涯去寻找那些文字以外的东西。   法兰克·诺里斯 (FRANK NORRIS,1870—1902)出生在芝加哥,在旧金山长大。由于家庭的影响和环境的熏陶,诺里斯从小对绘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1887年他前往巴黎学习绘画。使人感到意外的是,他在那里的两年学习并没有显示出绘画才能,而是迷上了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吉卜林、法国作家雨果和左拉等大师的作品,尤其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对他影响最大。在那里他开始了写作。他的处女作是由三章组成的浪漫主义叙事诗《伊弗奈尔:一个法国世仇的传说》。1889年,诺里斯带着这部诗稿回到美国,第二年夏天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读书。1894年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路易斯·盖茨教授主持的写作研究班继续深造。毕业后他以记者为业,长期活动在美国西部,并到南非、古巴等国当战地记者。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时他就开始了长篇小说《麦克提格》的创作,在哈佛又得到盖茨教授的指导和鼓励,1896年他又带着未完成的《麦克提格》手稿从哈佛回到旧金山,打算在工作之余把它写完,谁知一搁就是两年。其间他创作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海上传奇小说《莱蒂夫人号的莫兰》。直到1898年,他才决心请几周假,写完了《麦克提格》这部书。   《麦克提格》于1899年正式出版后,诺里斯立即蜚声全国,连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作家豪威尔斯也撰写长篇书评,称《麦克提格》的问世是“美国小说发展史中的一个里程碑”。诺里斯把这本书献给了自己最尊敬的老师——盖茨教授。同年,由豪威尔斯推荐,诺里斯到新成立的道勃莱兑出版公司当编审。不久,他又发表了长篇小说《布里克斯》(1899)。和《一个男人的女人》 (1900)在采访西部农场时,他深感代表垄断集团的铁路资本与农场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他决心写出《小麦史诗》三部曲来表现这种矛盾和冲突。第一部《章鱼》出版于1901年,诺里斯把它献给了自己的妻子。1902年10月25日,诺里斯患急性阑尾炎,在旧金山医院动手术时,因受感染不幸逝世。1903年,即诺里斯去世半年后,《小麦史诗》第二部《深渊》出版。他去世前写的另一部小说《凡陀弗与兽性》出版于1914年;《作品集》共10卷,包括诺里斯所有小说和评论,出版于1928年。而《小麦史诗》第三部因他的突然去世而没有完成。   《章鱼》在诺里斯所有作品中是最杰出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摩埃托斯农场,外号“州长”的曼克斯奈·德力克虽年过60,却精力旺盛。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在大学毕业后当了律师;老二哈伦成了他的得力助手。铁路筑好后,这一带农场的土地都由政府拨给了南太平洋铁路公司,公司原答应低价把土地租给农场主,但先是提高运粮价格,后又提高土地出租价格,致使农场主们纷纷破产。德力克老汉向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一家农机公司订购了一批农具,也受到铁路公司的盘剥和刁难。愤怒的哈伦忍无可忍,率领众人上法院告状。然而,他们非但没有告赢,反招来大祸。铁路公司动用武力强行没收了铁路沿线的土地,农场主为保卫农场同对方发生了武装冲突。结果“这些农场都让章鱼的腕足紧紧地吸引住了……这头怪物害死哈伦。害死奥斯特曼,害死了勃格德森,害死了胡芬。它使得曼克奈斯变成了穷光蛋……被逼得神经错乱。”   小说以那场械斗冲突为高潮,以德力克家族和其他农场主的死、伤、衰、败为结局。也许这样的结局太压抑,作者在小说的最后一章安排了一个意味深长且大快人心的情节:那个趾高气扬的铁路公司代理人斯·贝尔曼掉进大轮船的麦仓里被活活淹死了。这似乎象征着小麦的洪流有一天会滚滚而来,淹没铁路公司这头吃人的怪兽,“善”最后战胜“恶”的一天终将到来!   《章鱼》气势宏大、生活气息浓厚,矛盾冲突尖锐,是一部真正的美国西部社会斗争史,也是第一部以经济斗争为主题的美国小说。章鱼是一种软体动物,它有八条长而有力的腕足,腕内侧有许多吸盘。它经常潜伏在海底捕食各种鱼类和甲壳动物。诺里斯用它比喻那些贪得无厌、专以掠夺他人钱财为职业的铁路公司老板是十分贴切的。那些乌黑闪亮,向四面伸展的铁轨就象章鱼那长而有力、还会喷射墨水的腕足。就农场主题材而言,诺里斯的研究较加兰更进了一步。尽管作品的某些部分还残留有自然主义的痕迹,但这并不损害它作为一部具有杰出的现实主义主题的小说在美国小说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诺里斯只活了32岁,创作也只有短短的10年,但他却经历了浪漫主义到自然主义最后过渡到现实主义的过程。他那出色的创作实践,杰出的作品以及在文学理论上的精辟见解,使他成为19世纪末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一位出类拔萃的小说家,并为20世纪的新现实主义和“黑幕揭发运动”起了先导作用。   欧·亨利(O·HENRY,1862—1910)原名叫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SIDNEY PORTER),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他只活了48岁,却创作了273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其数量之多,速度之快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   波特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中部小城格林斯勃罗,家境贫寒,幼年丧母,由祖母扶养成人。他先后当过牧童、药店学徒、药剂员和绘图员,1891年在州首府奥斯汀第一国民银行任出纳员。因厌倦银行工作及精神苦闷,他养成了酗酒习惯。1894年10月,银行发现他的帐目短缺了现金,经法院审讯后宣布不再追究。于是他离开奥斯汀,去休斯顿一家名叫《滚石》的幽默刊物做美编,翌年又受聘担任《休斯顿邮报》的专栏作者。1896年,银行的检察机关仍坚持追究波特的责任,再次传讯他。仓猝间,他抛下妻子,隐姓埋名去中美洲的洪都拉斯等地避难。不久,得知妻子病危赶回家里探望,1897年1月被押往奥斯汀受审。次年波特以贪污银行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送往俄亥俄州哥伦布监狱。   在狱中,波特忍受着精神上极大的折磨。不久,因监狱医务室需要一个药剂员,于是波特在囚衣外面罩上白大褂,干起了老本行。这工作对波特来说是轻车熟路,空余时间较多,为他创作小说提供了有利条件。1899年的圣诞节快到了,他思念亡妻,尤其挂牵托亲戚抚养的女儿。身无分文的他拿什么给女儿作圣诞节的礼物呢?他从“圣诞礼物”联想到穷苦人家因无钱买礼物所产生的痛苦,想到没有职业又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将会凄惨地度过圣诞之夜……于是,一个完整的小说情节形成了,他为这个作品取了下面的标题:   《口哨狄克的圣诞礼物》。小说写成后,他不敢署真名,于是就把刚刚翻阅过的一本法国药典书的作者欧·亨利的名字署了上去。这次尝试居然获得了成功,小说于圣诞节前夕在著名的《麦克吕尔》杂志上刊登出来。这位通过第三者把稿件秘密传递出去的匿名作者拿到了稿费。当然,他女儿的身边也终于出现了圣诞老人送给她的礼物。   第一篇小说发表之后,波特的创作欲望骤然高涨起来。一篇又一篇小说从哥伦布监狱的医务室悄悄地制造出来,又偷偷地送到外面的杂志上发表。这些作品以它们清新幽默的语言风格和出人意外的情节博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位“欧·亨利”先生究竟是何许人。由于“表现得好”,波特于1901年7月提前释放。三年半的囹圄之苦对他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进去时是“贪污犯波特”,出来时已是“小说家欧·亨利”了。为了让自己和别人尽快忘掉这段不愉快的经历,也为了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小说家,波特一出狱就来到文化中心纽约,正式使用“欧·亨利”作为名字,而把“波特”永远留在了哥伦本监狱里。   欧·亨利的作品中最著名的是短篇小说集《四百万》,这个集子共收进25篇小说,人们最熟悉的《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爱的牺牲》、《带家俱出租的房间》等堪称世界短篇小说的杰作,均收入这个集子之中。小说集之所以叫作《四百万》,是因为作者不愿作纽约城里四百个百万富翁的追随者,而甘心作四百万纽约市民中的普通一员。他的小说描写的都是这四百万普普通通、在生活的艰难之中奋斗挣扎的小人物。作者怀着深厚的同情心写出他们的不幸和欢乐,向人们展示出一幅幅真实生动、具有感人力量的生活画面,使读者对这些小人物的不幸遭遇产生强烈的艺术共鸣。   欧·亨利的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首先,他是运用夸张艺术的大师。他的夸张不只是表现在细节的描写上,更主要的是体现在人物形象和情节结构的基本方面。有时夸张到几乎使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但仔细想来又觉得非常符合生活的真实。比如《警察与赞美诗》中索贝的一系列举动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而更难以令人置信的是,他的惟一目的就是为了去坐三个月监狱以度过寒冬。吃白食,耍流氓、砸玻璃,偷雨伞,一切都是为了坐牢!可是那些警察就是不抓他,就连他调戏的妇女也竟是个妓女。然而当他听了教堂里的赞美诗,决心重新作人时,警察倒把他当成小偷抓了起来。这些极度的夸张,在小说结尾产生的悲剧意识反衬下,不仅令人信服,而且还觉得作者的夸张合情合理。   其次,出乎意外的故事结局是欧·亨利作品的又一重要艺术特色。他常用出奇制胜的结尾使读者惊叹不止。这一手法在他的作品中俯拾皆是,《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催眠术家杰甫·彼得斯》等无不如此。再如《人生的波澜》,山民兰西与老婆爱丽拉到治安官那儿闹离婚,治安官要去了兰西仅有的五元钱作为手续费,若判决离婚,兰西还得付给他老婆五元钱作赡养费。兰西无奈,夜间假扮强盗从治安官那里抢回了那五元钱,第二天判决后付给了爱丽拉。就在两口子最后分离的瞬间,感情的纽带又把他们连在了一起,于是治安官又为他们重新结婚收了五元钱手续费。兰西与爱丽拉本是去离婚,结果却是重新结婚,虽被治安官敲去了五元钱(本应是10元),却换回了两人的感情修好。这种结尾的突变,与其说使读者意外,毋宁说使读者惊喜。“含泪的笑”即寓悲剧因素于喜剧情节之中,是欧·亨利作品艺术风格的又一重要方面。这些作品中不乏对社会的种种丑恶现象的辛辣讽刺,使读者产生克制不住的笑声,有时甚至是捧腹大笑,但笑的同时往往掺杂着几分悲哀和酸辛。有人把欧·亨利的小说看成是美国生活中的一部幽默百科全书,这种评价并不过分。他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不少已成为世界公认的艺术典型。欧·亨利赶不上其他几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对美国文学产生的影响,但他对世界短篇小说创作的贡献却是其他作家都无法取代的。